《穷通宝鉴》
八字命理清代余春台编辑整理,专论调候用神的命理经典。书中以十天干分十二月,详细论述各天干在不同月份的调候用神取法,是学习调候理论的必读之作,被誉为'命理调候第一书'。
现代解读摘要
《穷通宝鉴》又名《栏江网》,是专论调候用神的命理经典。全书以十天干为纲,十二月为目,逐一论述各天干在不同季节的喜忌用神,强调命理分析必须考虑气候寒暖燥湿的调候因素。本书对调候用神的系统论述,是其他命理著作所不及的。
原文内容
五行总论
五行总论
五行者,性本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
徐乐吾曰:研究命理,首须明五行之为何物,五行者,春夏秋冬之气候也,流行于天地之间,循环不断,故谓之行。
财官食印等八神名称,古人提纲挈领。以示初学,所以便于论休咎也,如论生克,五行各有所宜,性质不同,未可概论,言财官食印,不如迳言五行之为便,故本书专论五行,不言八神,四时气候,古人代之以卦,名曰卦气,至汉代,始易以五行生克,及印比官鬼等名称(详《子平粹言》)卦气合气候方位言,今论五行,亦宜会其意也。
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东方阳散,以泄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其相生也,所以相维,其相克也,所以相制,此之谓有伦。
徐乐吾曰:以五行代春夏秋冬之名称,配合方位,出于天然,北方亥子丑,冬季也。南方巳午未,夏季也,东方寅卯辰,春令也,西方申酉戌,秋令也,冬季阴寒为水,夏季阳热为火,春令阳和散泄为木,秋令寒肃收敛为金,土无专位,居中央而寄四隅,四隅者,艮(丑寅)、巽(辰巳)、坤(未申)、乾(戌亥),即四季交脱之际也,春夏之交,木气未尽,火气已至,间杂之气名也,属土,夏秋冬同论。如同一年而论土,至午未月为最旺,亦居中央之意也,顺序相生,所以相维,故循环而不断,隔位相克,所以相制,故盛极则衰,否极则泰,无往不复,天之道也,伦者常也,言有一定之程序也。
火为太阳,性炎上。水为太阴,性润下。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无所止。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相济得所,勿令太过弗及。
夫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礼,木其性仁,金其性义,惟土主信,重宽厚博,无所不容:以之水,即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则木托之而生;金不得土,则无自出;火不得土,则无自归。必损实以为通,致虚以为明,故五行皆赖土也。
徐乐吾曰:由五行之性质而推其用,水性流动,其象为智,火性光明,其象为礼,木性阳和,其象为仁,金性严肃,其象为义,土性浑厚,则近于信,以五行配五常,有此象征,人秉五行之气以生,随其秉赋而成各人之个性,有类似之点,如金水伤官,人必绝顶聪明,火性炎上,生居东南,果断有为。若居西北谨畏守礼,(见下论火);曲直成格,必主仁寿,由各人之禀赋而推其性情,犬致不甚相远也。土无专位,而四时皆有其用,金水木火,赖土以存,然言其性,则过于厚重而不灵,必损其实,致其虚,方能致用,故土之用,所赖金水木火以成也。
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土黄,此正色也。及其变易,则不然。常以生旺从正色,死绝从母色,成形冠带从妻色,病败从鬼色,旺墓从子色。
徐乐吾曰: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及其变易则不然,当以生旺从正色,当生旺则正气全,可见正色。死绝从母色,水者,木之母,死绝则黑;木者,火之母,死绝则青;火者,土之母,死绝则赤;土者,金之母,死绝则黄。夫五行死绝,则气归根,见母色,凡人遇苦楚呻吟呼母者,即此之义也,形成冠带从妻色。少壮之年及衰老之际仰妻之时也,病败从鬼色,病、败之地,鬼旺之乡,受克则气归鬼。旺墓从子色,旺为傅,墓为收敛,故色在于子。
其数则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生旺加倍,死绝减半。
徐乐吾曰:五行之色,随生旺死绝十二宫而变易,生旺者,长生、临官。成形冠带者,沐浴、冠带也,旺墓者,帝旺、墓库也。病败者,病位、衰位也,死绝者,死位、绝位兼胎养育之也。五行之数,即河图之数也,更以生旺死绝增减推之。
夫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和。过与不及,皆为乖道。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举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或损其太过。所以贵在折中,归于中道,使无有余不足之累。即财官印食、贵人驿马之微意也,行运亦如之。识其徵意,则于命理之说,思过半矣。
徐乐吾曰:阴阳者,正负也,万物皆有阴阳,生长而盛,而衰老病死。一气循环,周流不断。由生而长为阳,为正气;由盛而衰老病死为阴,为退气。(参阅《子平粹言》)命理之意,无非损之益之,使其归于中道,无过与不及而已,财官食印,为五行生克制化之代名词,贵人驿马列等神煞,亦五行动静变化之名称也,原命合于中道,不待运而发,原命有缺,则必待运之助。吉凶休咎,胥由此出,子平之理,不外乎此矣。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甲木总论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克木。皆死木也。生木得火而秀,丙丁相同。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自焚,无风自止,其势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势尽也。金木相等,格谓斫轮。若向秋生,反为伤斧,是秋生忌金重也。
木生于春,余寒犹存。喜火温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则根损枝枯。春木阳气烦燥,无水则叶槁根枯。是以水火二物,既济方佳。土多而损力,土薄则财丰。忌逢金重伤残克伐,一生不闲。设使木旺,得金则良,终生获福。
夏月之木,根干叶燥,盘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诚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故以为凶。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则反为灾咎。恶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则不能琢削。重重见木,徒以成林,迭迭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凄凉,形渐凋败。初秋之时,火气未除,尤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实,欲得刚金而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节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无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而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总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甲木
正月甲木,初春尚有余寒,得丙癸逢,富贵双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阳,主大富贵。倘风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无丙癸,平常人也。
徐乐吾曰:初春甲木与腊月同,寒木向阳,非丙不暖,立春之后,三阳开泰,更须癸为助,虽丙癸并言,以丙以重,故云癸藏丙透,主大富贵,人但知木能生火,不知初春甲木,实藉丙火以生,丙火者,阳和之气也,春回大地,气转阳和,万木自然发生,至於癸水,只要地支不太枯燥,如有丑等字,便为已足,正不必多也,丙癸并透,名为不晴不雨,正好养花之天,(见下正月乙木节)甲木气未壮者,亦适用之。
正月甲木以水火既济为正轨,余皆变局,但丙癸透干,不可相并,须中有间隔,使丙癸不相碍。或癸藏丙透,亦是不相碍,盖水火既济,为配合上之需要,水旺用火,火多用水,非水火并用也。丙透癸藏,支有印相生,而以丙火食神为用神,寒木向荣,有调候之用,更能泄木之秀,为木火通明之象也。
正二月甲木,素无取从财从杀从化之理。
徐乐吾曰:正二月甲木,月令禄旺,自无从化之理。
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劳苦,克子刑妻,再支会金局,非贫即夭。
徐乐吾曰:此言官杀太旺而无制,正月木方萌芽生机蓬勃,不宜裁抑,故不宜用金,月令临官,虽支会金局,干透庚辛,不能从煞。故金多无火,非贫即夭,木被金伤,残疾夭折,与下文正二月支成金局节同看。春木用金,总非上格,金多无制,非贫即夭。
如无丙丁,一派壬癸,又无戊己制之,名水泛木浮,死无棺椁。
徐乐吾曰:此言印绶太旺也,春木当旺,毋劳印生。阴浓湿重,反损生机,故春木见金,用印化煞者下格,上文丙癸并透者,以丙火为主,兼一点癸水,调和既济,故主富贵,若一派壬癸,无戊己制之,则水泛木浮,即有戊己为制,而无丙丁出干,亦非上格也,如一派戊己,支会金局,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终身劳苦,妻晚子迟。
如一派戊己,支会金局,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终生劳苦,妻晚子迟。
徐乐吾曰:承上文正月无取从化之理。前言一派庚辛,不能从煞。此言一派戊己,即使支会金局,月垣寅木受伤,亦不能从财也。初春木嫩,无力克土,总论云:上多则损力,土薄则财丰,若见金局,或庚辛,水气更弱,然月令寅宫,为甲木临官之地,即被冲动,不能消灭时令当旺之气,只作财多身弱论也。以上初春,专指雨水前而言。
或无庚金,有丁透,亦属文星,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伤官生财格,主聪明雅秀。一见癸水伤丁,但作厚道迂儒。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伤灭丁火,其人奸雄枭险,曹操之徒,言清行浊,笑里藏刀。
徐乐吾曰:上言丙火,此言丁火。正月甲木,喜丙丁为用,无丙而有丁透,亦属文星,木火通明。甲无庚不灵,故无庚用丁,虽同为木火通明,贵气较逊,聪明雅秀,文人学士之流也,食神伤官一也,但不可癸丁并透,并透则伤。用神不可损伤,一见癸水,伤灭丁火,仅为厚道迂儒,功名富贵,皆非其份。癸水仅须一二点,藏支为润,则免伤阳气燥渴,若柱中多癸,丁火之炎自灭。丁火与丙火不同,丙为太阳之火,只要丙癸相隔,不能伤丙。丁为炉灶之火,木湿何能有焰,然虽不发炎,其用自在,发为性情,为阴柔奸险之徒也。春月木火,无庚辛金间杂,则清纯取贵。
或一庚一戊出干,号曰财煞相生,运行金水,可许科甲,虽无阴骘风水,亦不失儒林艺士,若
庚申 戊寅 甲寅 丙寅一行金水运,发进士,或甲午日,庚午时,此人必富贵,但要好运相扶,不宜克制庚丁。
徐乐吾曰:上文言无金而贵,此言木旺见金,财滋弱煞格,亦可取贵也。七煞不可无制,身旺煞轻,而原局制重,运宜煞印。春木当旺,庚金衰弱,身旺煞轻,煞化为官,宜财生煞,不宜印化,如庚申一造,寅中甲丙戊并透,用申中壬水,泄金生木,原局有丙火泄木之秀,故行金水运,发进士以原命三寅藏丙,丙火出干,阳壮水渴,水为配合之需要也。甲午日庚午时,意义相同,最宜湿土生金之运,论运,须随宜配合,可见一斑。火旺水轻木燥,亦要金水运助之,不宜制了庚丁。金轻,忌食伤克去庚金,喜水运,用丁制煞,不宜克制丁火,不宜见子冲去午中丁火也,运程配合得宜,必然富贵。此非喜庚金为用,但原局见庚金,而有丙丁为制,亦可取贵耳,与下文支成木局,得庚为贵,意义不同。凡中等格局,皆须运岁相扶,否则不能大发也。(坊本此人必贵,抄本此人必富,究之富贵等耳)。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号曰木被金伤,若无丙丁破金,必主残疾。
徐乐吾曰:承上文,木多金少,用财生煞,名财煞相生,金重用丁火制之,名伤官驾煞,若支成金局,又透庚辛,又透庚辛,日主必弱,煞旺无制,月令临官,又无从煞之理,木被金伤,必为残疾夭折之命,下格同上一派庚辛节。
或支成火局,泄气太过,性不愚怯,但常有灾病缠身。
徐乐吾曰:正月甲木,不能缺火,木火伤官,本主聪明颖,见上木火通明节,但支成火局,泄露太过,必须支有癸水滋木,方配得中和,否则,火旺木燥,无水滋润,偏枯之局,必主疾病,即使木旺宜泄,亦嫌气不中和,贵多就武。春深阳壮木渴,若支有癸水,配得中和,木火两旺,亦成美格。
支成木局,有庚万贵,无庚,男命鳏独僧道,女命孤寡,见二庚出干,大富大贵。
徐乐吾曰:正月甲木,支成木局,四柱不见庚辛,大都为曲直仁寿格。如不成格,而生于雨水后,木旺以用庚克制为上,用丁火泄秀为次,则以得庚为贵,所谓见两庚出干,大富贵者,即总论重见生旺必为庚金斩凿,可成栋梁是也。用辛则否,以庚能劈甲,辛金力簿,无啄凿之用也,木盛无金,其人必是勤吃懒做,而无作为造就之人。特春木用金,不能缺火,原局有制,行财煞运必镣,与上文煞轻制重,宜煞印者不同也。
支成水局,成透则贵,无戊制之,水多木泛,不止贫贱,且死无棺木。
徐乐吾曰:三春之木,正值当旺之时,何劳印生,四柱阳壮木渴,则宜一二点水为配合,见阴浓湿重,木反被损,故支成水局,必须戊土出干为救,更须丙火暄之,方成贵格。支成水局,而无戊土制之,则水泛木浮,印多必以财为救,有救则贵,无救则贫。与初春无丙丁,一派壬癸节同看。
总之,正二月甲木,有庚戊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贵之命,盖非戊庚金失母故也,或木多无庚而用丁,名木喜南而软弱。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初春气寒,以丙癸为上命,春深木老,以庚戊为上命,或用庚戊丁,上上之命,用财滋煞,用煞而身弱,以印化煞,不如身煞两强,以食伤制煞之为贵,故以丁透为上上之命也。金气至春而休囚,无戊,则庚金力薄,不能劈甲,故用庚不离戊土也,何以不言木火通明,盖木喜南而软弱,格虽贵,不过文学之士,木气泄弱故也。
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为妻,金为子。用丁者,木为妻,火为子。
徐乐吾曰:用庚者,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伤官为用也,比劫为妻,食伤为子,言三春者,不分初仲,正二三月,同此看法也。
戊寅 甲寅 甲辰 乙亥孝廉
徐乐吾曰:按此造寅辰夹卯,亥暗会卯木,旺而不成格,以寅中丙火生财为用,支有亥水,辰藏癸水,气象中和,惜丙火不透,年月空亡,故仅小贵耳。
甲申 丙寅 甲寅 庚午茂才
徐乐吾曰:按此造庚金出干,无财相生,则庚金无力,大运双顺行南方,不过茂才而止。
三春甲木总论
春月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初春犹有余寒,当以火温暖,则有舒畅之美,水多变克,有损精神。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断凿,可成楝梁。春末阳壮水渴,藉水资扶,则花繁叶茂。初春无火,增之以水,则阴浓气弱,根损枝枯,不能华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则阳气太盛,燥渴相加,枝枯叶干,亦不华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时相济为美。
徐乐吾曰:三春甲木看法,分为三节,一初春,雨水之前,尚有余寒,丙癸并用,以丙火为主要,二仲春,雨水之后,谷雨之前,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清明后,虽属三月,土木当旺,乙木司令,与二月同看,惟阳刃一格,为二月所独有,附于仲春后,三月墓春,谷雨后,土旺用事,丙火将旺,阳壮木渴,木气已竭,非藉水滋扶不可,此三春用法之别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甲木
或二月甲木,庚金得所者,名阳刃架煞,可许异途小贵,若武职便显,但要财资煞,柱中逢财,英雄独压万人,若见癸水,困了财杀,主为光棍,重刃必定遭凶,煞重无凶,但性格横暴,正二月甲木,无从财化土之格。
徐乐吾曰:上文春深木老,以庚戊为上命,二月甲木,即是春深木老,二月甲木,特正月以丁火制煞,为上上之命。正二月甲木,一例同推,已见上文,独煞刃一格,为正月所无,故另文说明之.得所者,地支通根得禄也。煞刃格,宜武不宜文,故云武职便显,文职不过异途小贵耳。而二月庚金,不须丁火制之,盖二月阳刃驾煞,煞刃暗合有情,庚金休囚无气,故必须有财资煞,方为煞刃两停,无财刃旺煞弱,不过异途小贵。凡煞刃格,不宜见食伤制煞,行身旺之运,则假煞为权,如
乙亥 己卯 甲申 乙亥,萧耀南命造是也,一见癸水,泄煞之气,便失制刃之意,又要财资煞,并不要煞重,独煞为权。若重重庚金而刃轻,同正月一派庚辛节,木被伤矣,重刃者,地支重见卯木也,无煞制之,必定遭凶,煞重不为凶,以刃旺秉令也。但性格横暴,刑克重耳,书云:刃旺复行刃地,进禄得财处,必死於药石之间,煞旺得行煞地,建业立功处,必死於刀剑之下,其言颇验。二月甲木,与正月雨水后甲木,用法略同,所不同者,即煞刃一格耳。
书曰:木旺宜火之光辉,秋闱可试,木向春生,处世安然有寿,日主无依,却喜运行财地。
徐乐吾曰:二月木旺,无庚克之,则用火泄之,为木火通明格,同上木火文星节,秀气发越,故云秋闱可试。木主仁,仁者寿,支成木局,不须春生,多主仁寿,故云处世有寿,喜行财地者。食伤生财也,行财地则富,食伤泄旺木之秀,木火通明,人必颖异,故云秋闱可试也。月谈赋云:木火伤官终显达。春木喜火,宜其贵也。四柱无庚丁可用,为身旺无依,运行财地,虽不劫耗,比较为吉,盖正二月间,四柱虽不见火,亦有暗火之用,食伤生财,自有可取,不得已之用法,下格也。
甲午 丁卯 甲寅 丁卯乏庚,富而不贵,运入西支方,大凶,幸两干不杂,木火通明,为人清雅,子多而贤。
徐乐吾曰:丁火为用,乏庚不贵,虽木火通明,惜四柱不藏印,故富而不贵,不过文人学士,为人清雅而已,初运戊辰己巳财地,泄火之气,为吉,运至西南,辛未壬申癸酉,伤克用神,自无幸矣。若柱中藏一点癸水运入南离,亦不为凶矣。
己未 丁卯 甲戌 庚午科甲之命,盖庚丁两透,进拔定然,虽风水不及,不失荣华,但为人色重招殃,兄弟无力。
徐乐吾曰:庚丁两透,制过七煞,庚金生春月绝地,本宜财星,不宜火制,加以阳壮木渴,无水润泽,午戌会局,庚金无力,不能制劫,故兄弟无力,尤幸运行北方,不失荣华,甲戌,庚午,交互值桃花红艳煞,己土财星来合,宜乎色重招殃矣。
癸未 乙卯 甲子 己巳
徐乐吾曰:岳武穆命:劫财阳刃,行辛亥运,辛酉年,冲合阳刃,坐囹圄亡身。
戊寅 乙卯 甲午 甲戌
徐乐吾曰:清世祖(顺治)命,明崇祯十一年正月三十日戌时。寅午戌会局,火旺木焚,虎马犬乡,甲来成灭是也,四柱无滴水解炎,只能用成土泄火气,巳运逊国,不知所终。
乙亥 己卯 甲申 乙亥
徐乐吾曰:萧耀南巡帅命,光绪元年二月十六日亥时。阳刃合煞,制刃得力,行乙亥甲运,全省最高官阶,集於一身,将入戌运,病逝
三春甲木总论
春月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初春犹有余寒,当以火温暖,则有舒畅之美,水多变克,有损精神。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断凿,可成楝梁。春末阳壮水渴,藉水资扶,则花繁叶茂。初春无火,增之以水,则阴浓气弱,根损枝枯,不能华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则阳气太盛,燥渴相加,枝枯叶干,亦不华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时相济为美。
徐乐吾曰:三春甲木看法,分为三节,一初春,雨水之前,尚有余寒,丙癸并用,以丙火为主要,二仲春,雨水之后,谷雨之前,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清明后,虽属三月,土木当旺,乙木司令,与二月同看,惟阳刃一格,为二月所独有,附于仲春后,三月墓春,谷雨后,土旺用事,丙火将旺,阳壮木渴,木气已竭,非藉水滋扶不可,此三春用法之别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甲木
三月甲木,木气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
徐乐吾曰:三月春深木老,重见生旺,宜用庚金,有火制之,有金啄凿,可成栋梁,阳盛木渴宜用壬水,泄庚润木,枝叶繁茂,金水为配合上不可缺少之物也,用语庚壬为最要用神也。
庚壬两透,一榜堪图。但要运用相生,风水阴德,方许富贵。
徐乐吾曰:凡命造格局,上等者不必运助,自然富贵,次等者,原局有缺,非运助不发,要运用相生者,命格非上等,非佳运助用,不能取贵也,木老用庚,最忌丁火相制,得丁壬合,不但去病,且可暗助木气,大贵之徵,无庚专用壬水,才学虽富,不能取贵。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斯为钝斧无钢,无有学问,富贵艰难,得壬癸破火者秀士。
徐乐吾曰:承上用庚之意,三月木老宜金。但木坚金缺,不可制过七煞。而金在暮春元气了,乃顽铁也,丙火至辰月,冠带之位,正值进气,干透二丙,庚藏支下,则庚金无用矣,有救则吉,无救则凶。故下文云:三月木老用金,除支成金局外,无用火破金之法,见火制庚,即是钝斧无钢也。
或柱中全无一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弃命从财,因人而致富贵,妻子有能。
徐乐吾曰:从格不可见印,有印,即为木之根,盖辰为水库,时值墓春,木有余气,透印,即能生木也。
或见戊己,及比劫多者,名为混夺财神,此人劳碌到老,无驭内之权。女命合此,女掌男权,贤能内助,若比劫重见,淫恶不堪。
徐乐吾曰:承上文,财多见比劫,为财多身弱,运行身旺之地,劳碌致富。比劫多而见财,必以食神伤官为转枢。无食伤,则群劫争财,如原局无食伤,亦必运行食伤之地为美,所谓通关是也。如无运助,懦弱无能,男子不为佳命,女命合此,懦弱是其本份,若得运助,必然女掌男权,惟不免克夫耳。
总之三月甲木,先庚次壬,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无用丁之法。书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离南推富贵,坎地却为凶。
徐乐吾曰:支成金局,谓官煞太旺也,三月木坚,金绝火相,若见一二点庚金,以壬化煞为美。非支成金局、官煞太旺,无用丁火制煞之,参阅二月己未、甲申两造,非谓丁火不能取用也。又三月月令辰土生之,木气将竭,阳旺木渴,不能离壬水,以壬水润之,如用丁火,须壬丁两不相碍,观下丙寅一造自明。甲乙生寅卯,干见庚辛,行运宜南忌北,正谓春木忌官煞,故宜用火制之,观下列诸造自明。
乙丑 庚辰 甲申 丙寅 此命之乏丁,喜运入南方,富贵不大之命。
徐乐吾曰:乙庚相合,得禄于申,为煞旺宜制,特丙火出干制煞,不如丁火为有力,三月土旺金顽,宜洪炉之火也,又此造当为女命,故顺行南方。
丙寅 壬辰 甲辰 庚午尚书
徐乐吾曰:按此造庚壬并透,丁火藏午,不掣庚金之时,坚木得金,而成梁栋,贵为尚书宜也。
丙寅 壬辰 甲子 庚午太守。
徐乐吾曰:按此造壬透去丙,子水去午,专用庚金,与上造理同。
丙寅 壬辰 甲辰 丁卯此名用丁乏庚,常人也。
徐乐吾曰:此造月干透壬,丁壬之间,隔以甲木,印生身,身泄秀,丁火为用。
壬午 甲辰 甲寅 戊辰四柱木旺金缺,非僧道,即无子。
徐乐吾曰:寅辰夹卯刃,身旺用财,财露比盛,而午宫藏丁,远在年支,又为壬水所阻。不能为用,比劫混夺财星,故为孤贫之人也,盖比劫多而用财,必以丙丁火为转枢也。
戊辰 丙辰 甲寅 甲子
徐乐吾曰:相文敏命,乾隆十三年四月初一日子时。食神生财为用,官至大学士。
壬午 甲辰 甲子 己巳
徐乐吾曰:谭钟麟命,专用巳宫丙戊,进士出身,位至总督。
乙未 庚辰 甲戌 庚午
徐乐吾曰:余朝贵命,道光十五年三月十五日午时,干透两庚,午戌在支,不制庚煞,贵为总兵,参阅齐燮元命。
乙酉 庚辰 甲寅 庚午
徐乐吾曰:齐燮元命,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午时。木旺见庚,梁栋之器,寅辰夹卯而酉冲之,乙木出干,此阳刃也,煞刃相合,总握兵柄,至丙行运,贵为巡帅。
己卯 戊辰 甲子 壬申
徐乐吾曰:于右任命,光绪五年三月二十日申时。生于清明后六日,乙木司令,义同二月,支成水局,戊透则贵。
三春甲木总论
春月之木,渐有生长之象。初春犹有余寒,当以火温暖,则有舒畅之美,水多变克,有损精神。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断凿,可成楝梁。春末阳壮水渴,藉水资扶,则花繁叶茂。初春无火,增之以水,则阴浓气弱,根损枝枯,不能华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则阳气太盛,燥渴相加,枝枯叶干,亦不华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时相济为美。
徐乐吾曰:三春甲木看法,分为三节,一初春,雨水之前,尚有余寒,丙癸并用,以丙火为主要,二仲春,雨水之后,谷雨之前,重见生旺,必用庚金,清明后,虽属三月,土木当旺,乙木司令,与二月同看,惟阳刃一格,为二月所独有,附于仲春后,三月墓春,谷雨后,土旺用事,丙火将旺,阳壮木渴,木气已竭,非藉水滋扶不可,此三春用法之别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甲木
四月甲木退气,丙火司权,先癸后丁。
徐乐吾曰:此总论四月甲木取用之法也。木性枯焦,调候为急,以癸水为主要之神,根润木荣,宜泄其秀,故先用癸。若原根润木强,须泄其气,为木火通明,故次用丁。四月庚金长生,癸水衰绝,若庚金透出以生癸水,使衰绝之水,不致为火土所熬干,水有源而木得润,身弱宜用水,泄金之气以生木。身强宜用火,制金之锐以为权,是以癸丁为辅也,故四月甲木,不能离癸丁。巳宫虽金长生,然为火土所逼,不能生水,必须另见庚金,方为有用。
但庚多甲少,反为受病,有壬水则中和,为人清高,好做假富贵,因受庇荫而得显名,善作诗文,然终日好作祸乱,此理极验。
徐乐吾曰:四月甲木退气,不宜克制太过,金多则受病,丙火司权,木气泄弱,根枯叶焦,必用壬水,方配得中和。然仍有性好清高假装富贵等性情者,则以四月庚金长生,与寅月之丙、申中之壬、亥中之甲不同,丙壬甲得当旺之气相生,四月丙戊司权,燥土不能生金,气不和协,故有好高之病,藉壬水以调和。壬水,偏印也,故因庇荫而得显达,煞印相生格局,而煞印皆休囚无力,故有好高之病,有名无实,作事无成,用假神之徵应也。庚为阳金,泄庚故言壬水。
如一庚两丁,稍有富贵,金多火多,又为下格。
徐乐吾曰:承上文,庚多用壬,取印化煞,一庚两丁,取伤官制煞,故稍有富贵,总之,四月庚金,取其生癸,因水值休囚,故宜金生,非取其克制甲木,若庚多,而需要壬水丁火制化,皆失用庚之意,比两节,承上文又须庚透句,申述用庚非上格。
或癸丁与庚,齐透天干,此命可言科甲,即风水浅薄,亦有选拔之才,癸水不出,虽有庚金、丁火,不过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壬透可云一富,若全无点水,又无庚金、丁火,一派丙戊,此无用之人也。
徐乐吾曰:癸丁与庚齐透者,水至四月绝地,若无庚金生之,则无源之水,涸可立待,得金相生,则源源不绝,不致为丙戊熬干矣,甲木得润,更得丁火泄其秀气,配合适宜,焉得不贵,三夏甲木,癸为真神,若癸水藏支,少清纯之致,虽丁庚配合适当,故仅能富中取贵,异途官职而已,非上格也。癸为雨露之水,得天然之润泽,自然富贵。壬为江湖之水,虽泄庚气,有调和之用,仅可取富。总之木生于夏,调候为急,壬癸为不可缺之物。若无壬癸水,用庚壬或庚丁,皆非上格,已见上文。虽丙戊当令之气,透干为用,亦不为美。透丙而身强临禄,犹可取用,而见丙戊齐透,火炎土燥,即行水运,亦难救济,乃无用之人也。
丁卯 乙巳 甲寅 乙亥明府。
徐乐吾曰:甲木临寅,身旺坐禄,亥中壬水的禄,甲木长生,木旺而润,以丁火泄秀为用,故贵。
丁卯 乙巳 甲辰 庚午庚丁两透进士。
徐乐吾曰:按此造得力在甲木坐辰,通根印库,墓库之水,得庚金生之,不致枯燥,故能取清贵也。
丙午 癸巳 甲戌 甲子大贵。
徐乐吾曰:癸水透出,通根时支,子戌拱亥,水旺木生,丙火为月令旺神,以癸水培木制丙为用,较丁卯一造为胜,宜乎大贵矣。
丙午 癸巳 甲子 丙寅以干支二癸,制乘公之丙火,位至参政。
丙午 癸巳 甲寅 丙寅此命火土熬乾癸水,行午运损目,后作乞丐。
徐乐吾曰:按以上两造,相差一字,下造癸水无根,又无庚金出干以生之,故有熬干之危,《穷通宝鉴》漏去一造,而以熬乾癸水注文,置上造下,以致不可解,要知上造,甲子日元,癸水通根,何致熬干,子寅夹丑贵,乃贵格也,兹照抄本更正补入。
己巳 己巳 甲子 壬申
徐乐吾曰:乃龚心湛命,同治八年四月廿二日申时。此造壬水出干,子申会局,用壬水制巳宫丙火,乃龚心湛命,位至财政总长。
癸酉 丁巳 甲子 戊辰
徐乐吾曰:汤玉麟命,同治十二年四月十六日辰时。癸水出干,巳酉子辰会局,取癸水制火为用,水得金生,位至热河主席,时上戊土为病,晚所失地丧师。
三夏甲木总论
三夏甲木,用神先丁次庚,无丁不得通明,无庚劈甲,丁火不燃。
徐乐吾曰:统论四五六月取用之法,不离丁庚,庚金劈甲,方成木火通明之象,究之甲木根润,方能取丁火泄秀,当以壬癸为主,阅下文自明。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六月甲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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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地为佳。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
徐乐吾曰: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夏至为分界,夏至前与四月相同,木性虚焦,调候为急,不能缺癸。丁火为佐,水仗金生,以庚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夏至后而言,金水进气,故无癸亦可也。夏至后与六月相同,一阴既生,丁火之气渐退,则无癸亦可矣。然五六月总属炎燥之时,即使原局乏癸,不得已而用丁,仍宜运行北方水地,但但宜支而不宜干耳。
五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上之格。六月庚丁两透,亦为上上之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大富大贵。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许成名。或丁火太多,癸水亦多,反作平人。
徐乐吾曰: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但庚金过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为木墓,见亥卯会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权之时,火燥木枯,重在润泽调候,宜癸庚并透,用癸水泄庚以生木,即用神太多宜泄不宜克之理。故以庚金生癸养木为上格,六月三伏生寒,大暑之后,金水时气,庚金多,可用丁火制之,木火通明,亦为上上格;若庚少丁多,制过七煞,又非所宜,惟许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无癸不能取贵,见庚丁,不过异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无癸见庚丁,亦可取贵。此其不同之点,非谓不用癸水也,五六月甲木,木性虚焦,总以用癸水为正格,用庚丁,格之变也。特六月中无癸,则用丁亦可取贵耳,非必以用丁为美也。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为普通用法,而五月与六月有不同也。或设丁癸杂出,即有癸泄庚,又见丁火制庚,克泄并见,反作平常之人耳。
总之五六月用丁火,虽运行北地,不致于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
徐乐吾曰:五六月甲木,以癸水为正用,原命支润木荣,乃用庚丁,伤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贵(见上节)。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绝之地。五六月丁火秉令,然其用法与春木秋金不同者,因有气候一重关系,不能不兼顾也。夏火冬水,均须兼顾气候,用神喜向旺而忌衰绝,独有夏木用火,火旺木死,行南方运,木化成灰,必死。而北方死绝之地,反不致死也。夏木用火,为木火真伤官,行西方、木绝火死,伤官见官,原命壬癸不透,无水引化,主不测之灾,惟东方为最吉,甲木旺地也,北方次之,夏木用丁,泄气太重,见水生木,又能制火也,名为用丁,实仍照佩印看法,气候之关系,不綦重哉,四柱虽无水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运以补其缺也。原局癸透,宜东方,无癸,宜东北水木之地,随局配置可也。
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
徐乐吾曰: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谓,用神重见,即谓之多,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需泄之为妙。譬如伤官为用,八字中见三四重伤官,如满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是为太多,以财泄之为妙,若以印制止,反不宜也。如原命水木有根,不能变为炎上,则宜用土以泄火之气,为釜底抽薪之法,不宜以水克制,岁运亦然,所谓旺火得土,乃熄其焰,固不仅木火伤官为然也。从儿格最宜财运,名儿又生儿,即是此意。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煞,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风水好,科甲有望,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癸,运又逢之,必贫夭死。
徐乐吾曰:若满局丙丁,不见金水官煞印绶,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又名从儿,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从全局论之,即炎上格也。行土运以泄火之旺气,即上文所谓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也,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见水为杯水车薪,反激其炎。见水为杯兴薪。若原局有一点水而无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干,不足以破格。若柱中水有根,运又逢水,水火相战,反致贫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见水。
但凡木火伤官者,聪明智巧,却是人同心异,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忌妒之想,女命一理同推。
徐乐吾曰:伤官泄秀,人必聪明智巧,不仅木火为然,特夏天火旺木焦,无壬癸水以配合中和,不免偏枯,故主性情疑忌。《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浊气偏枯,性情乖逆,正谓此耳,木性仁寿,故又慈善。女命总嫌其不中和也,见下命造证例,以上论伤官格。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两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此又为先贫后富。
徐乐吾曰:上言木盛用庚,此言木衰而多金也。木至五六月,本为死绝地,庚金进气,柱见多金,而无壬癸之印,泄金生木,名为煞重身轻,更遇财运当煞,非贫即夭。若庚金,身强而有丙丁制伏,身弱而有壬癸印绶滋扶,此又先贫后富之兆也。壬癸不但泄金之气,且可润土制火培木,枯木变为活木,则财官皆可为用,可知夏木不能无壬癸印为配合也。
或四柱多土,未内有乙木,切勿作弃命从财。
徐乐吾曰: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从财论,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独不可轻言从,因未为木库,甲木有根故也。
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男主奔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
徐乐吾曰:此言甲己化土格,一甲二己为争合妒合,两甲两己为不争妒,但火炎土燥,虽化气成格,亦属平庸之辈,若四柱有辰,辰为滋土,逢龙得润,化气斯真,方为大富大贵之格。尤以六月土旺时为美,但凡化气必须见辰,方为真化,否则,虽不争妒,恐化气不真耳。见辰则化之元神透出,如甲己化土见辰,遁干为戊辰,为土之元神,详《滴天髓徵义》,此处更带润泽之意。
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若二己一甲争合。取支中比劫为用。以甲为用者,壬癸为妻,甲乙为子。
徐乐吾曰:凡化气格,必以生我化神者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丁火为用也,从用神看子,以火为用者,即以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丁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癸水为妻也。二己争合,则非化气格,看妻子法,与普通同,财旺身弱,以比劫为用,即见戊辰,亦不以化论,即以比劫为子,从用神看子星,生用神之印为妻星,故甲乙为子,壬癸为妻也,余仿此。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
徐乐吾曰:用庚者,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食伤为用也,比劫为妻,食神为子。女命与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为夫星耳。男命以生我用神者为妻星,用神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为夫星,俗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此理惟本书发明之也。
或是己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尤可,五月决不可。
徐乐吾曰:补上文,勿儿从财意,此言从格,上言干见乙木,不能作从财论。从格以纯粹为贵,尤以阳干从阳,阴干从阴为真。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从非真从,此言即使不见乙木,四柱多己土,而无戊土,亦为假从(参阅六月乙木),以甲木通根身库故也。如生于五月,为阳极阴生之地,亦同此论。财多身弱,富屋贫人,四柱再无印绶可依,必主一生贫困。六月尚有身库微根可侍。
丁巳 丙午 甲寅 甲子年月丙丁两透,支中有癸,癸运大发,官至侍郎
徐乐吾曰:盖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夺,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调候为用,所谓元极暗里寻也。行癸运连捷,官拜待郎。
丙寅 甲午 甲戌 辛未女命,柱内全无水,支成火局,则为枯木,又无庚金,则为朽木,刑夫淫贱,若作男命,双是伤官格,反吉。
徐乐吾曰:木性枯焦,而无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为佳,夏木伤官,必须佩印,木虽旺,无印亦属偏枯。观上两造自明。
甲辰 辛未 甲子 辛未此名两干不杂,专用丁火,一生富贵。虽有富贵,妻子难留,若作丁卯时,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贫耳
徐乐吾曰:两干不杂,局势虽清,无关重轻,此造好在甲木临子,官印相生用,润土生木,故能用丁,两未害子,妻贤难留,若丁卯时,丁火出干,卯刃劫财,故子多而家贫。丁火两字,当是子水之误,决不能用丁火也。
乙巳 癸未 甲子 戊辰支成水局,困了丁火,虽主富贵,乏子。
徐乐吾曰:印旺用未中财伤,伤官生财,丁火不透,癸水盖头,虽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甲申 辛未 甲戌 丙寅庚金得禄,官至尚书。
徐乐吾曰:此为明崔呈秀尚书命,《三命通会》误甲申为甲戌也。财官为用,庚金得禄於申,又得壬水长生,制伤护官,故贵。而贵气则在申中壬生庚禄也,丙合辛官,申冲寅禄,凶死固宜。
辛巳 乙未 甲戌 戊辰女命三嫁乏子。
徐乐吾曰:辛金夫星明透,无如火土炎燥,毫无生意。无如火土炎燥,无印护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无子。
己未 庚午 甲辰 壬申
徐乐吾曰:梁鼎芬命造,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时,申辰会局,透壬,用午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引丁,位至藩臬。
丙子 甲午 甲戌 戊辰
徐乐吾曰:陆宗舆命,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辰时。子午辰戌两冲,印被财破,午戌会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遥合,制火润木,取戊土泄火为用,位至财长。
壬午 丙午 甲申 甲子
徐乐吾曰:吴光新命,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时。子申会局,透壬,用午宫丁己,位至督军。
壬午 丙午 甲辰 甲戌
徐乐吾曰:曲同丰命,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时。壬水出干,制火润土生水,位至军长。
甲午 辛未 甲寅 甲子
徐乐吾曰:孙毓汶命,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时。官印格夹贵,位至尚书。
甲申 辛未 甲辰 甲子
徐乐吾曰:张树声命,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时。申子辰会局,印旺用财官,位至巡抚。
乙丑 癸未 甲午 甲子
徐乐吾曰:齐耀琳命,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子时。癸水出干,地支得禄,位至省长。
三夏甲木总论
三夏甲木,用神先丁次庚,无丁不得通明,无庚劈甲,丁火不燃。
徐乐吾曰:统论四五六月取用之法,不离丁庚,庚金劈甲,方成木火通明之象,究之甲木根润,方能取丁火泄秀,当以壬癸为主,阅下文自明。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甲木
七月甲堪为戟,然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两透,科甲可许。
徐乐吾曰:秋木为成器之木,宜用金裁抑,得金则为画戟,而金适秉令乘旺,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非如夏木见火,冬木见水,春木见木之为忌也,但亦须配合适宜。如甲木见庚为煞,非用丁火制之不可,火金相制以成器,非忌金而须克也。故丁庚两透,科甲定然。丙火虽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力。盖丙为太阳之火,火旺则克庚而去之,火弱则照暖而已,不能锻炼以成器。丙丁之用有别,无丁,丙亦可用,特格局有高低耳,此言食伤制煞也。
庚禄居申,煞印相生,运行金水,必然显达。用庚者,金水运大贵,身伴明君。
徐乐吾曰:庚禄居申云者,言四柱无丙丁,而用印化煞也。申宫庚金得禄,壬水长生,煞印二者,聚于月令,同宫得气,庚金乘旺,如庚出干而无丁为制,必伤甲木;见丁,则金木成器,月令煞印相生,亦为真神得用,更行金水之运,其势至顺,用神得地,大贵必矣。故云运行金水之地,身伴明君。
或庚透无丁,一富而已。主为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或丁透庚藏,亦主青衿小富。或庚多无丁,残疾病人,若为僧道,灾厄可免。
徐乐吾曰:此言用庚,不能无丁为配合,虽煞印相生,运宜金水。而无丁,金不成器,不过一富而已,且煞旺必主劳碌,不能坐享。丁透庚藏,则制过七煞,庚煞之用不显,环境束缚,不能有大发展,青衿小富而已。庚多无丁,谓支成金局,干透庚金,则木被金伤,必致残病,乃孤苦贫困之命。
然月令庚金当旺,得丁相制,亦主青衿小富。甲木至申,休囚无气,如庚多,支成金局,干多庚辛之类,而无丁火相制,则木被金伤,必致残疾,乃艰苦之命也。复次,秋木喜金克制,不畏金旺,秋木要强,支临寅卯辰,庚丁同透天干,庚金当旺,得丁火制之,大富大贵之命。丙火虽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力,盖丙为太阳之火,至申病地,非比丁炉冶之火,能煅炼成器也。若火多克制太过,又为庸碌之人;宜多用印化煞者,虽贵不足,此理至验。秋木要强,方同上论,若甲木弱,生申月绝地,理同乙木,参阅乙木节。
总之,秋木喜金克制,不畏金旺,秋木要盛,庚辛金要透出天干,四柱要有火制之,必然大富大贵。若火多,克制太过,又为庸碌之人。
或四柱庚旺,支内水多,难作弃命从杀。见土多,可作从财而论。
徐乐吾曰:承上文庚多无丁而言,生于七月,申宫壬水长生,故不能作从煞论,以其煞印相生也。见壬水长生,名绝地逢生,木之生气不绝,若见土多破印,自能从矣。土多反能从财者,以土能制水,能从财而不能从煞也。三秋甲木,气势临绝,从煞从财,理本相同。
故书曰:甲木若无根,全赖申子辰,干得财杀透,平步上青云。
徐乐吾曰:承上文支成水局而言,必以财煞为救。正月甲木,无取从化之理,无根者全赖申子辰之印生之,有根者不以此论。
庚多,戊己亦多,无壬癸水,专用丁火制金,以暖群土,方可制金以养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显;丁露财露,定作富豪。得二丁,不坐死绝,必然富贵双全,即风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贵,纳粟奏名,异途显达。
或癸叠叠,制伏丁火,虽满腹文章,终难显达。得运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岁运皆背,刀笔之徒,定作劳碌之人。支成土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但此等命,主为人心奸巧诈,好讼争非,即富贵不肯收心,因贪致祸,招成怨尤,奸险之徒绝非安分之人也。
徐乐吾曰:此论用丁,申宫壬水,为戊己所制,不能用印化煞,庚金当旺,秋土气泄而虚,必须用丁火制金以暖土,伤官生财,故为大富之格。三秋木老,若财官印皆备,专用一点丁火,不特制金养土,且为调候所必需,配合中和,必然富贵。得二丁,不坐死绝之地,富而且贵,盖火死于酉,绝于亥也。所重在丁,丁藏,富贵俱小矣;丁露定作富豪。丁藏而配合适宜,丁火无伤,亦必富豪也。不但甲木如此,乙木亦然。如杜玉笙君命造:
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乙木生七月,壬戊庚并透,专用午中一点丁火也,详见《现代命鉴》。若原局癸水伤丁,则难显达,虽运行火土,不过补救一二。盖根在苗先,不能挽救原局之病也。若原局有戊土出干制癸为救,为有病有药,又可取贵。但病药杂出,格局混杂,吉凶互见,藉财破印,因贪致祸,终非上等格局耳。以上虽论甲木,乙木亦大致相同也。
总之,七月甲木,丁火为尊,庚金次之,但不可少。火隔水不能融金,丁火融金,必赖甲木引助,方成洪炉。若有癸水阻隔,便灭丁火,壬水无碍,且能合丁,但须见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初秋木老,喜见裁制,庚金七杀秉令,不能不用庚金也。用庚不能无丁,庚金透出,丁火制之,七月甲木,以用丁火为上格。庚金为月令当旺之气,用伤用印,皆从月令配合而出,故言不可少。次述丁为尊之理,甲木得丁火,乃成洪炉,以冶当旺之刚金,则成大器,故以用丁为贵格也。若申宫庚金,藏而不透,丁火隔水,不能熔金,必赖甲木比助,方成洪炉。若见癸水阻隔,破了丁火,便难显达。见壬癸,必须戊土为救,丁壬相合,用壬水则无碍,如用丁火,则必须见戊土制壬,方能存火也,用壬亦嫌羁绊,惟不失水之用耳。更见戊土制癸,又可成名,见上三秋木总论。
用神最忌损伤,用火者见壬癸为忌,如果四柱天干不见木化土制,癸水则可克灭丁火,使丁火不能为用,用神受伤,便难以显达,必为下等格局。如见戊土为救,则可制水存火。或四柱不见癸而有壬,见丁则丁壬相合,所以壬水无碍,但用壬亦嫌羁绊,丁火贪合壬水,丁火亦失去其用。所以如用丁火,则必须用戊土以制壬合癸,方能存火。
乙未 甲申 甲子 乙亥孝廉,辰运灾。
徐乐吾曰:此造子申会局,水旺庚金气泄,煞化为印,水木相生,木旺而无丁火泄其秀,非用财破印不可,非佳造也。至辰运三合会齐,宜其灭矣,灾晦宜矣。
丙午 丙申 甲寅 丁卯病在丙丁杂乱,故专用庚金,行戊运连捷,庚运转侍郎。
徐乐吾曰:此制过七煞,喜行财滋煞旺之运,身强煞旺而丁透,格局甚美也。
己亥 壬申 甲戌 丁卯茂才。
徐乐吾曰:丁壬合,壬水合去丁火,丁火受制,原局有病,己土不能制壬,病重药轻,仅为茂才而不贵。
戊午 庚申 甲寅 丙寅县令,丑运去官。
徐乐吾曰:身煞两旺而有制,美格也。惜火太旺,且为丙火,而非丁火,贵不足,火运至丑而止。
丁酉 戊申 甲申 乙亥
徐乐吾曰:阿桂命,满州人,康熙五十六年八月初三日亥时。戊土制住壬水,庚煞之气不泄,专取丁火伤官驾煞为用,运行南方,定伊犁,讨缅甸,平金川,积功封英勇公,官至大学士,卒谥文成。
辛未 丙申 甲申 丙寅
徐乐吾曰:张之万命,嘉庆十六年七月初八日寅时。年月合去一丙,专用时上丙火,鼎甲出生,位至大学士。
癸未 庚申 甲戌 丙寅
徐乐吾曰:蒋驴子命,道光三年七月初八日寅时。用丙火制金以养群土,富格。
癸亥 庚申 甲寅 乙亥
徐乐吾曰:陆建章命,同治二年七月初十日亥时。身旺假煞为权,行乙卯刃运,握生杀权,甲运遭仇杀。
乙酉 甲申 甲子 乙亥
徐乐吾曰:王伯群命,光绪十一年七月廿八日亥时。惜无丁火配合,运入东南,贵为交通部长。
庚寅 甲申 甲申 甲戌
徐乐吾曰:袁克文命,光绪十六年七月十六日戌时。独煞乘仅为贵,三甲朝元,用以年支寅禄为根,专恃上荫可知,丁火不透,终为贵介公子而已。
三秋甲木总论
三秋甲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两全,将甲造为画戟。
徐乐吾曰:三秋木老,枝枯叶瘁,为成器之木,宜刚金修削,方成东梁之材,所谓秋木得金则为画戟。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而金气适乘旺秉令,故秋木见金,为真神得用,贵显为多。甲木宜庚金啄凿以成材,庚金喜丁火煅炼以成器,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此统论三秋甲木,即用庚金,不能无丁火为配合,宜以丁庚为用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甲木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
徐乐吾曰:八月甲木,木气休囚,金旺乘权,用丁所以制金,用丙所以调候。月令金神气旺,故以丁火为先,无丁用丙。锻金,丁火之力强;调候,丙火之力足;各有优点,若庚金透干,非有丙丁制之不可。辛金虽为官星,太旺亦宜丁火制之也。丙与辛合,反失其用,若比劫多见,支成木局,最喜金制,更宜有火制金,故云庚金为次。
一丁一庚,科甲定显。癸水一透,科甲不全。
徐乐吾曰:一丁一庚,火金相制以成器,故科甲定显。癸水一透,伤克丁火,庚金无制,不足以取贵矣。言科甲不全者,成器不足。此外富贵贫贱,另视其配合而定也。
丙庚两透,富大贵小;丙丁全无,僧道之命;丙透无癸,富贵双全;癸出制丙,便是常人。
徐乐吾曰:上言丁庚,此言丙庚,丙火制庚,炼金之力,不及丁火,而兼有调候用,故云富大贵小。若庚金透而无丙丁制之,则木被金伤,僧道之命也,与下文支成金局同看。上文癸透伤丁,科甲难全,此言丙透无癸,富贵双全,其意一也。丙透无癸,食神为用,木火通明,富贵双全。丙透干而癸藏支,两不相碍,亦不失富贵。总之,旺金不可无制,用神不可被伤,若癸水透干制丙,用神有伤,便是寻常之人矣。
支成火局,可许假贵;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徐乐吾曰:支成火局,亦以木火为用,惟气势不及丙火透于之清,制金太过,官星被伤,故云可许假贵。戊己一透,戊己泄火,格局变为伤官生财,财星得用,巨富之格,富可求矣,略嫌偏于枯燥,故取富而不取贵也。但须身旺,方作此论。
或支成金局,干露庚金,为木被金伤,必主残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来暗疾。
徐乐吾曰:八月木气休囚,金神乘权,支成金局,而庚金杀透,木被金伤,非夭折,必残疾。单见庚金而无金局,已非有丙丁相制不可,况支又成局乎?即得丙丁破金,亦嫌木气暗伤,主老来疾病。运见壬癸反克丙丁,必致不禄。
或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反取庚金为先,次用丁火。
徐乐吾曰:八月秋深木老,生气内敛,外象枝叶凋枯,窒碍生机,此宜用斧斤之时也。故支成木局,干透比劫,成为无用枯枝,反取庚金为先,格成煞刃,此秋木以煞为生也。仲秋金旺乘权,用庚金,须以丁火制煞为佐,庚金得丁火,乃成斧柯之用,身有根,秋木盛,煞旺有制,必贵之格也。
乙未 乙酉 甲子 丁卯丁火高照,太守命。
徐乐吾曰:丁火高照者,言配合之美也。甲子坐印,官印相生,木有癸水滋扶,丁火高照,不伤官星,木得阳气融和,以月令官星制刃为用神,运行辛巳、庚辰,官星得地,焉得不贵乎。
庚寅 乙酉 甲子 丁卯支藏丙火,时逢一丁,参政命。
徐乐吾曰:此造与上造相同,特年逢庚寅,干透煞,支内多一重丙火耳。乙庚煞刃,相合有情,丁火高照,制得其宜,秋木盛,宜官煞运,与上造同,内而参政,外而太守,品秩亦相等也。
乙巳 乙酉 甲子 甲子朱文端公造。
徐乐吾曰:巳酉半会杀局,甲子坐印,煞印相生之局也,两干不杂,好在巳中有丙火暗藏,岂不为贵乎?
丙戌 丁酉 甲寅 丁卯孝廉,卯终。
徐乐吾曰:身强丙丁并透,官星被制太守,幸运行金水之地,得举孝廉以终。
丁巳 己酉 甲子 戊辰
徐乐吾曰:黄以霖命,咸丰七年八月十六日辰时。支成煞印两局,天干丁火戊己并透,富贵兼矣,一榜武昌知府,湖北巡警道。
癸未 辛酉 甲申 丙寅
徐乐吾曰:刘镇华命,光绪九年九月初七日寅时。丙辛隔位不合,癸不伤丙,贵为主席,总领师干。
壬寅 己酉 甲戌 丙寅
徐乐吾曰:清宣宗(道光)命,乾隆四十七年八月初十日寅时。或云初八日寅时,作壬申、壬寅,未知孰是,姑录之,以备参考。
三秋甲木总论
三秋甲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两全,将甲造为画戟。
徐乐吾曰:三秋木老,枝枯叶瘁,为成器之木,宜刚金修削,方成东梁之材,所谓秋木得金则为画戟。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而金气适乘旺秉令,故秋木见金,为真神得用,贵显为多。甲木宜庚金啄凿以成材,庚金喜丁火煅炼以成器,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此统论三秋甲木,即用庚金,不能无丁火为配合,宜以丁庚为用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甲木
九月甲木,木星凋零,独爱丁火壬癸滋扶。
徐乐吾曰:九月秋深气寒,甲木凋残,月垣又为燥土,不能养木之根,故不论用戊用庚,四柱宜有丁壬癸为配合也。见水则土润,见火则木秀,凋残之木,得水火滋扶,而用戊庚,方为上格。
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许一榜。庚金得所,科甲定然,但要心地风水运程相合。或见一二比肩,无庚辛制之,便是常人;倘运不得用,贫无立锥。
徐乐吾曰:戊己亦透,言以财星为用也;庚金得所,谓通根申酉也,九月土旺秉令,用财可许一榜,见庚财旺生官,便是科甲之贵。戊己为当令之神,透出得用,虽不富贵,亦有相当地位。若问科甲显贵,则非庚金得所不可,得所者,通根有制,配合适宜也,详见下文。然月建戌宫,食神入墓,甲木临于火木,木性枯槁。虽财星当旺,而木土无情,见比肩多而无庚金制之,衣禄平常。用财而见比肩争财,须庚金为财星之护,无庚辛便是常人,更见运行比劫之乡,贫无立锥矣,况四季月,皆指下半月而言,上半月看法同上月,此言偏官制比护财也。
甲辰 甲戌 甲辰 甲戌富贵寿考,身伴君王,台阁之命。此为天元一气,又名一财一用,遇比用财,专取季土。
徐乐吾曰:承上文,遇比用财,取官煞为护,便同财官格。取食伤以化,便同食伤生财格,若不用官煞食伤而用财星,仅四季月有之,如此比肩多,无庚制,而得富贵寿考者。此造四支皆土,又值土旺秉令,比肩多而以财为用,唯季月之土,可以如此用法,非遇比用才,乃财旺用比也,故云专取季土。加以天元一气,而甲木生辰,辰为湿土,水之墓,木之余气也。根株既润,木自繁荣,树大根深,土旺秉令,用比制之,一财一用,体用双清,其富贵寿考固宜。此言专用财星,此为例外之格局。若寻常遇比用财,必须有庚金制比,丁癸为佐,方许贵显。
或见庚见丙,可许入泮,白手成家。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贤。
徐乐吾曰:承上文,九月月令,财星当旺,庚丙并透,用丙火去庚生财,变为食神生财格,贵小富大;以丙为用,故木妻火子,此言食神生财。如见丙火制庚,虽逊于丁,贵气不足,亦可许入泮。月令财旺,故可白手成家也。九月甲木,月垣戌宫藏火,见庚金而取火制之,乃以火为用也。以比劫木为妻,以食伤火为子,喜见火制金,故子肖妻贤也。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为善,专用庚金为妙。凡四季甲木,总不外乎庚金,譬如木为犁,能疏季土,非庚为犁嘴,安能疏土?虽兼丙丁癸水为用,庚必居先。九月用庚者,却不取土妻金子,当取水妻木子。
徐乐吾曰:此言用庚金偏官。三秋木性枯槁,月令成为火墓,如四柱木多而用丙丁,火旺木枯,总非上格,(详下)。故木多者以用庚为妙,思论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是也。次申述其理,四季甲木,不离庚金,其故安在?譬如以木疏土,不能无犁嘴,金为水之源,煞印相生,甲木根润,方能疏土,名为用金,实是用水生木,以金为水木之辅,故不取土妻金子,而取水妻木子。甲无庚不灵,故庚不可少。秋深气寒,不能无丙丁,土燥木枯,不能无壬癸,此言三秋甲木配合之法,而以庚为其枢纽也。
凡季月之甲,多见戊己,定作弃命从财而看。从财格,取火妻土子。
徐乐吾曰:从格以所从之神为用,故火妻土子。
三秋甲木,以庚为贵,若见一派丙丁伤金,不过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了丙丁,技艺之流。无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为力,定作孤贫下残之辈,男女一理。
徐乐吾曰:上文言配合之法,虽用丙丁,必须癸庚为佐,庚不可缺,已见上文。此申述用丙用丁皆不为妙,癸庚不可或缺乏理,三秋甲木,不离庚金,若一派丙丁,支又成火局,秋木见火泄木之秀,木非当旺,火旺木枯,非壬癸为救,木无生机,虽有庚金,无所用之,不过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丙丁而护庚金,亦不过技艺之流。秋木无气,见火旺则成枯木矣。故秋木之用,必须先有癸水润其根,以保其生机,用庚丁去其凋残之枝、叶,丙火调和其气候,方成有用之木。若徒见一派丙丁,又何所用乎!
或有假伤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贵玄武之说。用水制伤官者,以金为妻,水为子。
徐乐吾曰:假伤官者,木火伤官也。柱见丙丁,而火非当令,故云假伤官。得地逢生者,地支逢寅长生,得午地,寅午戌三合会局也,玄武者,北方壬癸印也。甲木秋生,干透丙丁,而地支有水暗藏,甲木之根得润,而秀气透泄,正合甲乙秋生,贵玄武之说。上文壬癸破了丙丁,技艺之流者,为天干水火并透,破火存金也。此言得地逢生,正水藏支而火透干,两不相碍,各得其用也。戌宫丁火藏库,透出为用,而根又得润,木不凋枯,故可取贵。用水制火者,伤官佩印,印为用神,故官煞为妻,印为子。
或丁戊俱全,总不见水,又为伤官生财格,亦可云富贵。此格取火为妻,土为子。
徐乐吾曰:戌宫戊土为当旺之气,丁火为入墓之神,并透出干为用,为伤官生财格。丁戊同宫聚气,身强而配合适宜,亦可富贵,此为例外。总不见水,为成格之要件,谓不见水透出天干也,否则总以用印为正也。伤官生财格,以财为用,故以伤官为妻,财为子。
九月甲木,凡甲多庚透,大富贵;庚藏,小富贵。用庚者,忌丁火制伏,恐难富贵;若柱中多庚,则又以丁为奇,富贵人也。如庚申年、丙戌月、甲申日、壬申时,此主功名显达,有才能。若无庚丙年月,又无火星出干,虽曰好学,终困名场。
徐乐吾曰:申述上文言四柱甲多,专用庚金之旨。与首节见比劫,无庚制比劫,为平常之人,其理一也。用庚制节者,庚透大贵,庚藏小贵。若甲柱庚金多,则又以丙丁制庚为要。庚申一造,地支三甲,庚金出干,煞旺非食神制伏不可,申宫金水相生,又得水出干,故可用食神制煞。戌宫火透出,以食神制煞为用。《滴天髓》云:“局中显奋郁之机者,神舒意畅。”丙庚之透,即奋郁之机也,所以主功名显达,否则,终归于沉埋耳。此总结用庚之意。
九月甲木,或专用丁火癸水,见戊透必贵。如
戊戌 壬戌 甲子 甲申支成水局,壬水出干,已成水局,正合贵玄武之说。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计丰足,富有千金。但庚丁未透出干,出仕不显。
徐乐吾曰:申述九月甲木用财者,爱丁癸滋扶,见首节。专用丁癸者,喜丁癸配合也,戊透配得中和者,以戊土财星为用也。可许一榜者,如戊戌一造,支成水局,而透壬水,水多以戊为奇。戌宫戊土透干,用财损印,配得中和,一榜之命。但以丁庚不透,不能得科甲,富大贵小之命。不见丁庚,难以致身通显,此论其表面也,其实财多身弱,好在月日之间,夹癸亥,日时之间,夹乙丑丙寅丁卯,前引后从,无形之中,木有生气,运行东北,故小有成就耳。
甲乙比肩,又逢比劫运,主兄弟劫财争讼,刑妻损子。甲乙生正二月,无制无泄,主长发师姑。
徐乐吾曰:此释己丑一造也。己丑造幸所行者为财运,故得致富。若再逢比劫运,必主弟兄劫财争讼,刑妻损子。又幸生于九月,或生于正二月,而无庚丁,主为长发师姑,言离家孤苦也。
壬午 庚戌 甲午 庚午
庚壬两旺,一品当朝。
徐乐吾曰:明詹丞相命造,午戌会局,火旺木枯,用壬水泄庚制火扶身,正合假伤官得地,贵宜玄武之说,与上戊子造参阅自见。
庚戌 丙戌 甲戌 戊辰
武庠,富而且寿。
徐乐吾曰:此造丙戊并透,幸地位配置合宜,以丙去庚,专用戊土偏财,取令神生身,故富而寿。火土偏燥,小贵就武。
己丑 甲戌 甲子 甲子
乏庚,丁火入墓,无庚造就,早岁贫贱,晚景大发,但庸人耳。
徐乐吾曰:此造甲子坐印,树老根润,比肩多,夺用财星,乏庚克制,无庚造就,不能取贵。丁火入墓,无丙丁泄秀,季气不泄,愚庸之人,不能取贵。以己土财为用神,晚行己巳、戊辰运,财星得地,致富宜矣。
己丑 甲戌 甲戌 甲子
两点丁火,一妻一子,稍有衣食,常人而已。
徐乐吾曰:此造与上造相差日支一字,皆以财为用,甲子活木,甲戌枯木,所差在有情无情之间也。
癸丑 壬戌 甲午 壬申
徐乐吾曰:壬癸太多,丁火不能生焰,幸得庚禄居申,可以自有作为,不失富贵,兄弟多力,妻子早岁招刑。
乙卯 丙戌 甲申 丁卯
徐乐吾曰:马伯通命,咸丰五年九月廿四日卯时。庚禄居申,甲刃在卯,煞刃皆不秉令,见丙火出干,用取食神生财,宜以文学寿世。
戊午 壬戌 甲辰 庚午
徐乐吾曰:梁敬彦命,咸丰八年十月初二日午时。财旺生煞,庚丁癸配合中和,宜乎富且贵矣。
甲戌 甲戌 甲寅 丙寅
徐乐吾曰:革命先烈黄克强命,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五日寅时。伤官格无印,火旺木枯,福泽不足。
丙子 戊戌 甲子 庚午
徐乐吾曰:靳云鹏命,光绪二年九月初七日午时。财旺生煞,喜丁癸滋扶,贵为内阁总理。
丁亥 庚戌 甲子 庚午
徐乐吾曰:许崇智命,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十日子时。喜一丁一庚,相制成格。
三秋甲木总论
三秋甲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两全,将甲造为画戟。
徐乐吾曰:三秋木老,枝枯叶瘁,为成器之木,宜刚金修削,方成东梁之材,所谓秋木得金则为画戟。书云: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而金气适乘旺秉令,故秋木见金,为真神得用,贵显为多。甲木宜庚金啄凿以成材,庚金喜丁火煅炼以成器,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并透,为甲木之配合,乃成大器。此统论三秋甲木,即用庚金,不能无丁火为配合,宜以丁庚为用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甲木
十月甲木,以庚为君,以丁为佐,丙火次之,忌壬水泛木,须戊土为制,故戊又次之。
徐乐吾曰:十月甲木,以庚丁戊为要,亥宫壬水得禄,木方萌芽,不须壬透,已嫌水旺泛身,故须以戊土制之也。庚丁为用,丙戊为配合,壬水不透,不必用戊土也。
得庚丁出干,又加戊透,名去浊留清,大富大贵;即无丁火,亦稍有富贵。或甲多破戊,庚金无根,难作栋梁之器,平常人也。庚戊既透,虽多比劫,亦定富贵而寿。
徐乐吾曰:十月甲木,承秋令之后,以一丁一庚相制以取贵,与三秋同。壬水当旺,得戊土制水,为去浊留清也。可以培甲木之根,护丁火而生庚金,满盘灵活,为大富贵之命。有庚无丁,以财滋煞取用,下文再详之。有庚无丁,以财滋煞取用,富而不贵,下文再详之。有庚无丁,亥月水旺,庚金泄气,无戊制壬,庚金无力克木以成栋梁,故见甲多破戊,为比劫争财,平常人也。若有庚戊并透,庚金能制比劫以护财,戊土制壬水以生庚,交相为用,定主富贵而寿。无庚制劫,则为平常之人耳。
或多比劫,只一庚出干,坐禄逢生,乃为舍丁从庚,逢财略有富贵。运行东南吉,西北凶。
徐乐吾曰:承上文,无丁稍有富贵意。比劫多,不能不用庚金,以庚金制劫,一庚出干,为身强煞弱,四柱必须有财相生,以财滋弱煞为用,不能再以丁火制煞,方为富贵,故云舍丁从庚。但究是冬木,运宜东南木火之地,忌西北金水之乡。
或支见申亥,戊己得所,以救庚丁,可许科甲。若单己透,其力弱小,不过贡监而已。
徐乐吾曰:支见申亥,煞印有根,壬水逢生得禄,水势泛滥,必得戊土当头为救,制壬护丁,则可许科甲,不止略富贵矣。十月甲木,以用庚丁为正,壬水太旺,泄庚伤丁,而受其害。庚丁相制,并用为贵,舍丁用庚,为不得已之法。故不论庚丁并用,或舍丁用庚,见水旺,皆宜戊土为救也,干见戊己,必以并用为贵矣。若单见己土,力量薄弱,不足以制水,不过贡监而已。不能取科甲也。
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徐乐吾曰:初冬之木,不外乎用煞用伤两途。用煞者,财为妻,煞为子;用伤者,比劫为妻,食伤为子。
总之,十月甲木,先庚后丁,戊土亦不可少。
徐乐吾曰:先庚后丁,为用之正,水旺取戊土为救,故为配合所不可少也。十月甲木,见食伤生财,多武职大贵,此理为本书所未载。盖壬水太旺,生反为克,见财破印,化忌为喜,反克为生,更见丙丁,寒木向阳,无有不贵,非为武贵,则理有未解,见下命造。
己巳 己亥 甲子 甲子
金土得位,官至一品。
徐乐吾曰:金土得位者,金生于巳,土禄于巳也。此造水旺木浮,专用巳宫丙戊,用财损印,用丙调候,以成反生之功。中年之后南方运,宜乎富贵。早年金水,不免贫困,重在火土,金土两字,或是火土之误也。明钱丞相命造。
壬辰 辛亥 甲戌 丙寅
专用戊土,先贫后富。
徐乐吾曰:辛壬并透,水旺木浮,喜时上丙寅,寅宫甲丙戊,皆有气得用,为食神生才格,宜乎利在晚年矣。
辛丑 己亥 甲辰 壬申
此为灯火拂剑,异路恩封,妻贤子肖。
徐乐吾曰:壬申、癸酉为剑,甲辰、乙巳生人,得壬申、癸酉时,为灯火拂剑,见《兰台妙选》,实财官格也。
戊辰 癸亥 甲子 乙亥
戊出天干,止水之流,号曰”六甲趋乾“。官至府尹。
徐乐吾曰:亥为乾宫,六甲日生亥月、亥时,为趋乾格,戊出天干止流水,乃用财损印也。
壬辰 辛亥 甲子 己巳
化土失令,孤寡多疾,晚年有衣禄。
徐乐吾曰:化神喜行旺地,甲己化土,必须以火为用也。壬辛并透,水多土荡,破格明矣。喜时上巳宫丙戊得用,晚运丙辰、丁巳,衣禄无亏矣。
丙寅 己亥 甲辰 甲戌
徐乐吾曰:岳钟琪命,清康熙廿五年九月廿三日戊时。虎卧荒邱格,用食神生木,四柱无金为贵也。
戊子 癸亥 甲午 甲子
徐乐吾曰:鲍超命,道光八年十月廿八日子时。戊土止水,丁火藏午,直待丙寅丁卯运,出生营伍,积功封伯爵。
丁酉 辛亥 甲戌 辛未
徐乐吾曰:清两江总督魏光寿命,道光十七年十月三十日未时。丁火制去一辛,专用时上辛金,戌宫戊土止水,财旺生官,好在戌宫戊丁辛,同得用也。
癸亥 癸亥 甲午 乙丑
徐乐吾曰:胡维德命,同治二年十月廿一日丑时。专用午中丁己,伤官生财。
丙子 己亥 甲辰 丙寅
徐乐吾曰:周钟岳命,光绪二年十月十七日寅时。专用丙火,寒木向阳,所以取贵。
庚辰 丁亥 甲辰 壬申
徐乐吾曰:徐树铮命,光绪六年十月初九日申时。灯花拂剑,专用庚丁,壬水伤丁为忌,至壬运遭仇杀。
乙未 丁亥 甲戌 庚午
徐乐吾曰:李汉魂将军命,光绪廿一年十月初七日午时。此造承友人抄示,为戊辰时,予仔细体察,非己巳即庚午时也,庚午最贵,煞刃遥合,贵多就武,运程亦合,若戊辰时,恐不能至独当方面地位。噫,命岂易言,错误之源,即问之本人,亦属茫然,未运丁丑年,一岁三迁,位至省主席。
三冬甲木总论
三冬甲木,庚金为要,丙火次之,戊土酌用,若辛金壬水,不宜取用。
徐乐吾曰:总论三冬甲木取用之法。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木性生寒,丁先庚后,丙火佐之,癸水司权,为火金之病。
徐乐吾曰:秋冬甲木,乃归根复命之时,不离庚丁,以庚金劈甲引丁,则木显其用也。十月庚先丁后,而十一月丁先庚后,木性生寒故也。寒木向阳,更宜丙火佐之,丙为太阳之火,调和气候。而丁火引木之性,故丙丁以并用为美也。十一月癸水司令,癸水不宜透,透则泄庚制丁,为火金之病也。
庚丁两透,支见巳寅,科甲有准,风水不及,选拔有之。若癸透伤丁,无戊己辅救,残疾之人。或壬水重出,丁火全无者,庸人也,得丙方妙。
徐乐吾曰:支见巳寅者,暗藏丙戊也,寒木向阳,见丙为贵。癸水司令,取戊己为救,若壬癸透,须戊己出干,方能制之,得丙火,富中取贵。干透庚丁,支见巳寅,木火皆通根,可许科甲。癸透必须戊己为救,壬透则丁火不能用,必须有丙火透出方妙,所谓寒木向阳也。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为水泛木浮,死无棺木。
徐乐吾曰:壬水有奔放之性,支成水局,而壬水透干,无戊己为救,则水泛木浮矣,流离颠沛之象也。
总之,十一月甲木,为寒枝,不比春木清茂,专取庚丁。透壬无丙,不过刀笔异途,武职有验。
徐乐吾曰:冬木与春木不同,春木阳和,发育之时,见丙丁为木火通明之象。冬木木性收敛,用丁制庚,用庚劈甲。故春木用火忌金,而冬木火金并用也。无丁见丙,调和气候,富中取贵。冬木枯残,用庚丁,支藏丙戊为配,最为上格,不比春木清茂,以木火通明为上格也。透壬合丁,则必须丙火为救方妙。如透壬而无丙,即虽有庚丁,不过刀笔易途,或武职而已,非清贵也。
用庚,土妻金子,但子多不肖。用火,木妻火子。
徐乐吾曰:仲冬甲木,不离庚丁丙戊为用。庚丁相制为用,义有先后,用庚,丁为佐;用丁,庚为佐;用丙火,戊为佐也;用庚者,煞为子,财为妻。仲冬水旺秉令,气候严寒,庚金生水冻木,无丁戊为佐,庚为忌神,故子多不肖。用丙丁者,寒木向阳,食伤为子,子多而贤。比劫为妻。
乙亥 戊子 甲寅 甲子印绶格,运行火乡,位至府尹。
徐乐吾曰:以财损印为用,专用丙火,喜日临寅宫,甲丙皆有气也。
丙子 庚子 甲午 丁卯庚丁两透,又加丙出,除寒解冻,官至王侯。
徐乐吾曰:丁庚并透,丙火为佐,时逢卯木,格兼煞刃。喜日临午宫。丙丁通根。以印为用,位至王侯。
乙巳 戊子 甲辰 庚午大将军命,元帅。
徐乐吾曰:庚金透干,丙丁藏支,亦以印为用。
乙巳 戊子 甲辰 壬申为商,一派水局,得申运,溺水而死。
徐乐吾曰:壬透干,支成水局,水泛木浮之象也。
癸丑 甲子 甲申 庚午二甲乘旺,专用庚金,但丁不见,骨肉遭刑,虽不大富,亦不止生员。
徐乐吾曰:乘旺当是乘印之误,丁火藏午,非不见也,特子申会局,水又乘旺,以冲午火,无戊土制水,安得不刑伤骨肉乎?
辛丑 庚子 甲戌 辛未位至府尹。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印绶得所。御史。
徐乐吾曰:上两造皆用煞印。
乙巳 戊子 甲辰 辛未武职。
徐乐吾曰:上两造相差一时,庚午时得庚金劈甲引丁,贵为大将军,辛未时无劈甲引丁之用,仅为武职。
乙巳 戊子 甲辰 癸酉生员。
徐乐吾曰:上两造皆灯火拂剑格,相差一时,一申子辰会齐水局,壬水出干,有水泛木浮之象。一癸酉时,戊癸合,解水旺势,专取巳宫丙戊,解冻制水为用,壬申造,虽亦取巳宫丙戊,而水太旺,病重药轻,再行申运,水旺之地,溺死。可见命理以取用为重,《兰台》诸格,须合于五行生克之理,方为取贵也。
壬辰 壬子 甲寅 乙丑
徐乐吾曰:汤文韬命,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廿三日丑时。用寅宫丙火,地支子丑寅辰,夹卯,联珠夹刃,位至协办大学士。
戊辰 甲子 甲戌 甲子
徐乐吾曰:黄金荣命,同治七年十一月初一日子时。《兰台》作天关地轴格,不足为准,专用戊土财星,运行东南,一代豪侠。
壬辰 壬子 甲午 丙寅
徐乐吾曰:盛泽丞命,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十日寅时。寅午会局,专用丙火,冬木寒枝,不比春木清茂,富中取贵。
三冬甲木总论
三冬甲木,庚金为要,丙火次之,戊土酌用,若辛金壬水,不宜取用。
徐乐吾曰:总论三冬甲木取用之法。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天寒气冻,木性极寒,无发生之象。先用庚劈甲,方引丁火,始得木火有通明之象,故丁次之。
徐乐吾曰:三冬甲木,为寒气所束缚,非丙火无发生之意,虽以庚丁取贵,不能无丙解冻也。总论云:金纵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助,又云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可见无丙而用庚丁,亦只宜行东南运也。
庚丁两透,科甲恩封;庚透丁藏,小贵;丁透庚藏,小富贵;无庚者,贫贱;无丁者,寒儒。庚金劈甲引丁,故庚丁不相离,以庚取贵,以丁取富。
徐乐吾曰:季冬甲木,木性枯槁,非用庚金劈甲,不能引丁火。非用丁火,木性不活动,无发展之可能,故必以庚丁为用,丁为主要。庚金劈甲为助,庚丁两透,高贵之造。无庚,则丁火之力不足,不能显贵。无丁,则水冻木枯,贫寒之命。
或无庚,有丁透重重,亦是富贵中人。但须比肩发丁之焰,自有德业才能。如无比肩,便是寻常之士,稍有衣食而已。或支多见水,而无丁火,即有比肩,亦属平常。
徐乐吾曰:无庚金劈甲,专用丁火,丁火之力,嫌其不足,故不能取贵。若丁透重重,比肩叠叠,自能发丁火之焰,但须支见寅巳午,为丁火之根,无庚亦可取贵矣。多见丁火而无比肩,力量犹嫌其轻,支多见水,湿木无焰,虽多无益。
总之,腊月甲木,虽有庚金,丁不可少,乏庚略可,乏丁无用。经云:甲木无根,男女夭寿。
徐乐吾曰:无庚不能取贵,无丁不能取富,故庚丁必须并用。然无丁可以用丙,无庚不能取辛代之,故云无庚不成格也。三冬水旺,木性枯槁,生气内敛,气寒而肃,解冻除寒,丁不如丙,然有庚劈甲引丁,丁焰长明,乃有文明之象。旺庚丁,而暗藏丙,富贵兼全,旺庚不可无丁,故云丁不可少。无丁,运行东南,亦可取贵。劈甲引丁之格,甲木者枯木,其性异于春木,故不能无庚也。若不通根,必致夭折。干见比劫无用,同为冻木,不能为助也。“无根”,坊本改作“无庚”,似误。
己丑 丁丑 甲辰 甲子此命有丁不贵,因支下水多,湿木不能生焰。
徐乐吾曰:丁火无根,湿木不能生炎焰,一富造耳。
己丑 丁丑 甲辰 庚午富贵双全,由午中丁火帮助月干也。
徐乐吾曰:丑辰夹寅卯,辰午夹巳,木火有气,庚金劈甲引丁,故富而且贵。
己丑 丁丑 甲辰 癸酉癸水伤丁,贫而且贱。
徐乐吾曰:此造与上己丑一造,仅一时之差,前造丁火无伤,以伤官生财为用,虽不贵而境况必裕,此造癸水伤丁,埋根有铁,贫贱之徵。
己丑 丁丑 甲辰 戊辰因戊制水,不贫,因水困丁,不贵。凡看命,以此分断,万无一失。
徐乐吾曰:三冬水旺之时,无庚劈甲,丁火之焰,终为寒水之气所困,伤官生财,一富造耳。
己亥 丁丑 甲戌 庚午财旺生官格,庚丁两透,火又会局,鼎甲。
徐乐吾曰:午戌会局而透丁己,财旺生官,寒木向阳,必贵之征。此造虽生于十二月,以财官为取贵之象,而食伤太旺,比以印为用也。
癸亥 癸丑 甲午 乙亥孤贫,寿至百岁。
徐乐吾曰:年时长生,印临旺地,寿者之相。惜午中丁火不透,癸水伤丁,孤贫之象。
丙午 辛丑 甲戌 戊辰刑贱之极。
徐乐吾曰:丙辛相合,失丙火之用,丁火不透,财多身弱,刑冲并见,下格。
庚子 己丑 甲戌 甲戌
徐乐吾曰:邵友濂命,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戌时。戌宫丁火暗藏,运行南方,丁火引出,官至台湾巡抚。
辛未 辛丑 甲寅 戊辰
徐乐吾曰:夏寿康命,同治十年十一月廿八日辰时。财旺生官格,喜甲木坐寅,丙火长生也。
甲子 丁丑 甲辰 乙丑
徐乐吾曰:马联甲命,同治四年正月初八日丑时。无庚,有丁火出干,比劫重重,发丁火之焰,自有才能德业,支见子丑辰,暗夹寅卯,故有木火通明之象也。
壬辰 癸丑 甲辰 己巳
徐乐吾曰:陆子冬命,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廿日巳时。甲己作合,时上巳宫,丙火得禄,寒木向阳,富而兼贵,现任江苏银行行长。
三冬甲木总论
三冬甲木,庚金为要,丙火次之,戊土酌用,若辛金壬水,不宜取用。
徐乐吾曰:总论三冬甲木取用之法。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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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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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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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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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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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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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土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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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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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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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九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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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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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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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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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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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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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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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六月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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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乙木
六月乙木,木性且寒,柱多金水,丙火为尊。支成水局,乙得无伤。癸水透干,大富大贵。无癸定作常人,运不行北,困苦一生。
徐乐吾曰:三夏乙木,专用癸水,总论中已详言之。惟生于大暑后,逢水进气,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其性情正与甲木相同。四柱又多金水者,则当以丙火为尊,用丙须有癸水润其根株,故用丙不能离癸。若支得亥卯未会成木局,不见庚辛,乙木无伤,干见丙癸两透,乙木得润,透丙火而用伤官,必大富贵,所重在癸,以丙为配合。或四柱火旺而用癸水,亦必贵显。所以乙木生于夏令,四柱配合,不能缺癸,无癸必是平庸之人。运程亦以亥子丑北方为美,故无癸常人,运不行北,否则,用神不得地,困苦一生,可见夏木虽在三伏生寒之时,亦不能离癸水也。
凡五六月乙木,气退枯焦,用癸水,切忌戊己杂乱,则为下格。或甲木高透,制伏土神,名为去浊留清,可许俊秀。土多乏甲,秀气脱空,庸人而已。
徐乐吾曰:五六月乙木,以癸水为调候真神,不论其是否为用神,在配合上总不可缺。若见戊己克制,失调候之用,则为下格。甲木出干制土,为有病得药,可许俊秀,土多乏甲,乃有病无药也,下等格局,绝其庸庸一世也。
或丙癸两透,加以甲透制戊,一榜,即风水不及,选拔必然。若不见丙,只有丁火,亦属常人。有壬,可保衣禄。
徐乐吾曰:此言丙癸与丁壬之不同也,丙如太阳,乃天然阳和之气;丁为人间之火,喻如灯烛。乃气势已衰之故,故无丙有丁,亦属常人。癸如雨露之功,壬如灌溉之力,虽同为润泽,非出于自然,故无癸有壬,仅保衣禄而已。且丁壬并透,合而不清,如壬水不通根,则失其用,决不能取贵也。甲透制戊见上节,戊己杂出,宜有甲木制之。无戊己,甲木非需要也。
或柱中无水,又无比劫出干,名弃命从财,富大贵小,纳粟奏名,贡监三考皆利,能招贤德之妻。从财格,以火为妻,土为子。
徐乐吾曰:此论从格,乙木与甲木不同也。阳干从气不从势,阴干从势无情义。六月虽为土旺之时,而未为木库,木有微根,气势未绝,如四柱土多,甲木虽弱,不能从也,须行印绶扶身之地为美。 而乙木阴干则不然,如见四柱土多,即从土旺势,即可以从财论,此甲乙不同之点也。但从格不可见印,比劫无根,犹可言从。若见印,见水润土,即是培木之根,则相生有情,决不能以从论,故以无水为首要也。从财格,即以财为用神,故以食神为妻,财为子。
或一派戊土出干,不见比劫与印者,名财多身弱,终为富屋贫人。见一甲制土,必有福寿
徐乐吾曰:甲木见己,土多而不见戊土,虽从不真;乙木见戊,土多而不见己土亦然,此阳从阳、阴从阴之义也。不从则财多身弱,终于贫困。富屋贫人者,譬如富室管财之人,经手虽多,而非己有,有助人发财,而不能自己发财,日主太弱,不能负荷也。财多以劫为救,故见甲为有福寿,更行比劫之地,亦能致富,但其身劳碌耳。
或丙辛贪合,非嫖即赌,终非承受之器;或丙合而癸亦合,不为下贱,亦是离乡奔流之客,丙合癸不合,亦下格。
徐乐吾曰:承上文丙癸两透节,六月乙木,不外乎用癸用丙。柱多金水,则当以丙火为尊。若丙辛并透,合而化水,羁绊用神,终非克家之子。用神不可损伤,丙癸见辛戊相合,则失其用,盖合有宜不宜,戊癸合,癸水被戊合去,丙辛合,丙火虽不合去而被羁绊,失其阳明之性,故轻重有不同也。
或一派乙木,不见丙癸,名乱臣无主,平常劳碌之人,又加支藏辛金者,为间中孤命,僧道之流。
徐乐吾曰:六月乙木,癸丙不可离,无癸丙不能取富贵。如一派乙木,不见丙癸,无可取用,为乱臣无主,再加支藏辛金,无制乙之力,偏官主性情孤傲,贫贱而孤傲,乃孤苦之命,必为僧道之流也。
或一派甲木,无癸无丙,又无庚金,此人一生虚浮无实,总不诚实。有庚制甲,乃有谋之人,定有作为。但不顾廉耻,巧言令色,不修品行,狮鹫贪花,因酒色败德,男女一理。
徐乐吾曰:六月未土为财,一派甲木而无丙癸庚金,甲木虽可帮身,而无癸无丙,比劫夺财,见之人事,虚浮无实,木无生意。即有庚制甲,主有作为,无丙癸,主种种败德也。
总之夏月乙木,专用癸水,丙火酌用,庚辛次之。
徐乐吾曰:总之,夏月乙木,专以癸水为主重,如四柱金水多,则用丙火,庚辛为癸水之佐而已,盖木枯燥,调候为急,无别种用法也。
丁亥 丁未 乙巳 庚辰 癸丙庚俱得中和,御史。
徐乐吾曰:此造专用辰中癸水,亥未拱卯,乙木有暗禄取贵也。
辛卯 乙未 乙酉 辛巳
徐乐吾曰:清咸丰帝命,道光十一年六月初五日巳时,或云初九日丑时(辛卯、乙未、己丑、乙丑)未知孰是。两造恐皆不真,姑录之,备参与。
己亥 辛未 乙丑 己卯
徐乐吾曰:汪鸣銮命,道光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卯时。专用丑宫癸水,金水相生,吉神暗藏,位至侍郎。
庚戌 癸未 乙亥 丁丑
徐乐吾曰:翟鸿玑命,道光三十年六月十五日丑时。生于大暑前五时,亥未会局,暗拱卯禄,癸庚并透,日时联珠夹贵,科甲出身,太平宰相,富贵寿考之命,或云丙子时。
戊寅 己未 乙卯 丁丑
徐乐吾曰:钱锡孙命,光绪四年七月初七日丑时。卯未会局,专用丑中一点癸水,运行西北,富贵。
丁亥 丁未 乙酉 丁亥
徐乐吾曰:周荫人命,光绪十三年五月廿九日亥时。亥未会局拱卯禄,日时金水相生,专此壬水为用,假煞为权,贵多就武。
三夏乙木总论
三夏乙木,木性枯焦。四月专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后癸,夏至前仍用癸水。
徐乐吾曰:夏木干枯,调候为急,专用癸水,无癸用壬,即使四柱配合,即使别取用神,壬癸总为配合所不可缺。四五六三个月,以夏至为分野,夏至前属阳,调候为要,专用癸水。夏至后阳极阴生,三伏生寒,方可并用先丙癸。先丙后癸,仍以癸水为重要相神也。
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或透二丙一癸,可许采芹。
徐乐吾曰:此言用丙不能缺癸也,丙火干透支藏,必须有癸润泽,得一癸透,制火润木,得力极矣。方能用食伤泄秀,必贵之格,否则,火旺木枯,木性自焚,不能为用也。干透二丙,单见一癸,力有不足,丙为太阳,癸为雨露,丙火见癸,本为不晴不雨之天,夏木之取丙癸,正利用其不晴不雨以取贵,若阳气太盛,即贵有不足矣。木火伤官,不能缺印,无癸必夭,见一癸透,不致夭寿,详下五月节。
或一派癸水,有丁无丙,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干,异途显宦,难由科甲。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虽非科甲,异路功名。
徐乐吾曰:癸水多宜用丙火,有丁无丙,丁火反为癸水所困,故为平常之人。或一癸透,官职荣显,但难由科甲出身,癸居子辰,异路小职,或丙藏支下,癸出时干,己出月干,虽非科甲,异途显达。丙为太阳之火,癸为雨露之水,丙癸相济为用。以丁易丙,难以显荣;用壬易癸,亦鲜效用。三夏火旺木枯,以癸水为真神,见癸水,不论干透支藏,皆主贵。但无丙火相济为用,难由正途耳。己癸并透,虽癸水为己土所制,而湿土培木,不失润泽之用,亦主异途显达。丙藏癸透,而己土出干,癸水虽嫌被制,调候之用,未全消失。若透戊土,财合去癸水,戊癸相合,必然化火,癸失其用矣。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出身得功名。
徐乐吾曰:时值夏令,巳午未宫皆藏土,火炎土燥,木性枯焦。癸为雨露之泽,虽多不至浮木,多亦无碍。局无丙火,,阴阳失既济之用,气不融合,故功名起于行武。若为壬水,不作此论。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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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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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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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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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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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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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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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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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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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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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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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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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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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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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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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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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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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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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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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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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乙木
七月乙木,庚金乘令,庚虽输情于乙妹,怎奈干乙难合支庚。柱见庚多,乙难受载。或丙癸透干,又加己出埋金,丙癸己俱透,此格可云科甲,大富大贵
徐乐吾曰:七月庚金,锐利无前,官强同煞。乙庚虽有相合之情,而木至申宫,其气已绝,难胜旺金之克,不能用官。见庚出干,乙必受伤,申宫壬水长生,水仗金生,有冲奔之性,虽云官印相生,然其生为无情,故取用有进退两难之困。若乙木盛而见食伤制,必为上格,详见三秋甲木论。若四柱金多,乙木衰弱,难以受载,所谓活木忌埋根之铁是也,虽有丙火出干相制,亦嫌克泄交加,际此场合,丙癸之外,必须加以己土。己为卑湿之土,晦火存金,培植乙木之根,挫庚金之锐,调剂中和,最为巧妙。故有己透加以丙癸,方是上命,否则宁无丙癸,不可无己土,漂浮之木,日晒雨滋,又有何益。在支为丑未之土,在干为己土,如丙透而支见丑未,或己透而丙藏寅巳,皆为上命。或问:然则何以不用戊土,不知戊土克壬,金便伤木。故甲木七月节云:金多水少,难作从煞,见土多制壬,方能从煞也。
七月乙木,喜己土为用,有丙癸透干,又加柱有三己以污金,方是上命,甲妻火子。或不见丙癸。己土诀不可少,此则以火为妻,土为子。
徐乐吾曰:故七月乙木,喜己土为用者,以克为生也。即不见丙火制庚,癸水化庚,而有己土,则乙木之根固,方能有所树立,故己土为不可少也。惟有用己土,最为巧妙,无丙癸而用己土,不失富贵,丙癸之外,必须加以己土。三己者,支见丑未而有己土出干也,己为卑湿之土,混合壬水,化为泥浆,可以培乙木之根,挫庚金之锐,故有己透加以丙癸,乙木根固,方能用官星,大富大贵。己土污金之法,为本书独有之发明,细按之,与亥未会局,己土混壬之理相同,见十月丙火节,己透加丙者,以丙己为用,申宫有壬水长生,癸透与否,无关重要。以丙火为用者,木为妻,火为子,以己土为用者,火为妻,土为子。甲为进气之水,生在休囚之地,如支无寅卯之助,及宜湿土培植基础,其看法与乙木大致相通也。
或癸透丙藏,庚少,此不用己土,只许贡监生员,无丙有癸透者,不失刀笔门户,三考知名,或支藏癸水,多庚,无丙己二神者,平常人物,又无癸水,下格。用癸者,金妻水子。
徐乐吾曰:上言丙透庚多,故须用己土,此言丙藏庚少,则不必用己土,但秋气渐肃,乙为退气之木,休囚是其本气,固不比甲木之畏金相克,丙为阳和之气,亦为配合所不可少也,同以癸印化煞为用。上文己土污金,因申宫壬水不能生乙木,用己土混合壬水,培乙根基,为七月乙木取用基本之法。若四柱无己,而癸水出干,除月令外,又不见庚金,丙火藏支,则不用己土,而用癸水,承官印相生,亦无不可,惟格局平庸,仅许贡监生员,无丙配合,格局更次,不失儒秀而已,若癸水藏支,四柱多庚,此必须用丙己二神,乙木得培植,卉草向荣,方能显其用,见上己透加丙节。无丙己,又无癸水,格之下也,丙藏可许贡拔,无丙不过刀笔门户,格局高低有别也。若支下庚多,癸又藏,又无丙己二神,则平常人物耳。用癸泄庚生木者,金为妻,水为子。
或生辰时,为从化及时,大富大贵。凡从化格,皆以所生之神为用,如化金者,戊作用神,特忌丙丁煅炼破格。从化者,以火为妻,土为子,其余俱以金为妻,妻必贤美。以水为子,子必克肖,但忌刑冲破害,即主妻招刑,凡命皆然,此理易通,不特七月乙木已也。
徐乐吾曰:承上文庚多癸藏,无丙巳二神,绝为平常人物而言。十干相合逢辰时,乙木日元生辰时,乙木遁干,必庚辰也,化气元神透出,乙从庚化,格成化金。七月金神司令,化金及时,主大富贵。凡从化格,气势偏旺一方,以全局气势为主,不以日元为主,只能顺其气势为用,此与从旺从强一理,在日干为从化,在别柱为强众敌寡,势在去其寡,而以逆其旺气为忌,则相同也。化金虽忌丙丁,以其逆化神之气也,刑冲亦为逆其旺神,如申宫以寅为冲,以寅巳为刑,逆金之气势,其理一也。凡论命以用神为子星,生我用神为妻星,惟化合格,以生我化气之神为用,如乙庚化金,以生金之土为用神。化神喜旺,故以生我化神为用,化金者以土为子,而以生土之火为妻。此是化气格非从煞格,从格以所从之神为用,当土妻金子,其余指以癸印化煞者而言。乙庚相合,夫妻必和睦,癸能生乙,以水为用,即以水为子星,子必贤孝,以金为妻星,喜金水旺,故妻贤子肖也。见寅巳则刑冲,火土旺地,克伤金水,刑妻克子,此理至显,乃论命普通之法也。
秋乙逢金,非贫即夭。秋生乙木忌根枯,根既枯槁,贫苦到老。
徐乐吾曰:秋乙至申,木临绝地,若四柱无比劫生扶而见庚金多,非贫即夭。根枯者,谓地支金多也。活木见埋根之铁,最以为忌,绝为贫苦,此盖指乙木身弱而言。
三秋甲乙,木性内敛,如支逢亥卯,植根深固,外象枝叶凋残,最宜裁剪,方成栋梁之财。故春木身旺,宜火泄秀;秋木身旺,宜金克制,亦因时制宜之法,一定之理也。且甲宜庚,乙宜辛。制煞丁火为上,丙火次之。如身弱,只要有癸水透出,不畏克制,非取癸水泄金,以有癸水滋助甲乙,即有恃无恐也。《子平真诠》云:“秋木以杀为生,实含至理。又云秋木盛,七煞透而有制,无有不贵。盖金神七煞,与众不同,详见秋木论。
庚午 甲申 乙卯 丁丑富僧,此庚旺无丙之故
徐乐吾曰:僧道离世绝缘,苦行修持者,八字必极清纯,而近于偏枯,《滴天髓》云:一局清枯也苦人是也,若说法度生,信仰恭敬,随命运转移,与世俗无异,此造庚旺无丙,贵气不足,卯申相合,申宫庚金输情于乙,乙木坐卯,秋木有根,庚金透出,而有丁火制之,配合适当,宜其虽为僧人而富矣。
戊午 庚申 乙丑 戊寅知县,化格,妻贤子肖。
徐乐吾曰:此造乙庚化金,而年时寅时,逆其旺气,乃假化非真化也。土为用神,丑宫金水助旺去忌,故妻贤子肖。
辛巳 丙申 乙亥 己卯
徐乐吾曰:李瀚晋命,道光元年七月廿七日卯时。丙己出干,位至总督。
丙戌 丙申 乙未 庚辰
徐乐吾曰:黎培敬命,道光六年七月十五日辰时。庚金出干,用丙巳,位至尚书,卒谥文肃。
丙寅 丙申 乙酉 戊寅
徐乐吾曰:段洪琦命,同治五年七月廿九日寅时。两丙两寅,煞旺制强,惜无癸水,运入北方,位至省主席,为西北重镇。
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
徐乐吾曰:杜月笙君命,光绪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午时。乙庚相合,无辰而时逢午火,化金有病,虽有子遥冲,只作假化,运行北方,去午之病,一时俊杰,最佳者为子运也。(此造恐是辛巳时)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后癸。惟九月专用癸水,恐丙暖戊土为病也。
徐乐吾曰:三秋金神秉令之时,用火制煞为上,次者用癸水化煞。九月土燥木枯,宜水滋培,故专用癸水。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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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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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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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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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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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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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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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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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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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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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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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乙木
八月乙木,芝兰禾稼均退,以丹桂为乙木。在白露之后,桂蕊未开,专用癸水,以滋桂萼。若秋分后,桂花已开,又当向阳,宜先用丙,癸水次之,丙癸两透,科甲名臣。
徐乐吾曰:乙木在春如芝兰,在夏如禾稼,在秋则喻如丹桂,皆譬喻之词也。总之木气衰竭,其性柔弱,三秋金神司令,木在绝胎之位,不能不用印化煞。秋分之前,火气未除,喜火土以相滋。七月用己土,八月用癸水,皆以滋扶乙木也。秋分之后,寒气渐增,寒木向阳,用癸水滋其根,更宜有丙火照暖,取癸化煞培木,更以丙为用也。丙癸两透者,水火既济,木自繁荣。癸如雨露,丙如太阳,阴阳相济,乙木之生趣盎然矣。故得丙癸两透者,必为科甲名臣也。
或支成金局,宜暗藏丁制,无丁恐木被金伤,无癸无火,带病之人。
徐乐吾曰:八月乙木,以丙癸并用为贵,如辛金出干,或支成金局,所谓“火木忌埋根之铁”也。则宜有丁火制之,癸水化之。癸辛丁并透,大贵之格。食神制煞,贵多就武,见下阎汤诸造例证。倘无丁癸制化,则木被金伤,残疾夭折之命,所谓秋乙逢金,非贫即夭是也。
若有癸水,如子得母,其人一生丰盈,若癸出干,终身秀才。或丙癸两透,戊土杂出,不过异路显职。
徐乐吾曰:此论秋分前,乙木衰竭,又值绝地,辛金七煞当旺,见癸水化煞,木得滋培,如子得母也。故柱有癸水,其人富足有余;癸水出干,不失衣衿小贵;再得丙癸并透者,大富贵。若无水火,则木被金伤,不仅劳碌,且损寿。即使见戊杂出,亦不失异途显职。盖仲秋戊癸,不能化火,戊土得癸水之润,反能培木之根,惟丙癸之用不清,故主异途也。
生秋分后,有丙无癸,可许小富贵;有癸无丙,名利虚花;或四柱中有丙癸藏支,常人中能士,无丙癸下格。
徐乐吾曰:此承上文“支成金局”而言。秋分前以癸水为主要,丙为佐;秋分后以丙火为主要,癸为佐,以丙癸并见为上格,然秋气渐深,天地间湿润之气化为露,故酉中自有癸水,四柱虽不见癸,无大妨碍。寒木向阳,以丙为先,有丙无癸,可许小富贵;有癸无丙,寒木无生意,名利皆虚,丙癸藏支,须运行南方,引出丙火亦富贵,无丙,则名利皆虚而不实。不见丙癸,谓水火俱无也,木被金伤,贫贱夭折之命。
或癸在支,丙透时干,名为木火文星,定主上达,生于秋分后方准。
徐乐吾曰:此言不用酉煞也。癸水在支,煞印相生,则癸印化煞,以生乙木,时干丙火泄秀,木火泄秀,名为文星,丙癸并用而不相碍,最为上格。生于秋分后,寒木向阳,丙火得用,必主上达。
或生上半月,无癸则木枯,姑用壬水,不然,枯木无用,必作贫人。又四柱多见戊己,亦主贫贱下格。
徐乐吾曰:秋分后可以无癸,秋分前不能无癸。上半月,以癸水为主要用神,金神当旺之时,无印枭必被伤也,无印故为下格,无癸姑用壬水,虽非天然雨露之泽,亦得滋润根株。无水,则乙木根枯,有印而多见戊己,癸水被制,印被财破,同为贫贱下格。少见己土,财不破印,或见辰丑湿土均无碍,宜注重多见两字。
用癸者,金妻水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徐乐吾曰:八月乙木,不外乎用癸用丙,如以壬癸为用,则以生壬癸之金为妻,壬癸为子;丙火为用,则以生丙火之木为妻,火为子。
甲乙遇强金,魂归西土,青龙逢兑旺,且贫且贱。
徐乐吾曰:甲乙至秋,气值休囚,如无印劫生扶,而遇金旺,非夭折即贫贱。青龙,木也;兑,金也。
乙木生居酉,莫逢巳酉丑,富贵坎离宫,贫穷申酉守。木逢金旺巳伤,再遇金乡,岂不损寿。
徐乐吾曰:生居酉,生于八月也;坎离者,水火也。有水火配合则富贵,无水火而重逢申酉,则贫穷夭折,意同上文。
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从煞,佥士。
徐乐吾曰:此造乃假从格,癸水出干,己土紧贴相克,甲木在时,不能制财护印,故为假从。《滴天髓补注》从化节载钱商吴星垣造,与此命相同,运行戊辰,去癸水而致富。盖中等命造,随环境发展,或政或商,富贵皆不巨也。
癸酉 辛酉 乙巳 丁亥生秋分前,癸水出干,丙火藏巳,癸有源,又为阴煞重,官至上品。
徐乐吾曰:此造癸透丙藏,辛金出干,支成金局,煞旺有丁火为制,官至极品,非无故也。
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从煞格,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癸水不透,从煞无疑
乙亥 乙酉 乙酉 乙酉
徐乐吾曰:元世祖忽必烈命:从煞格。
甲申 癸酉 乙卯 丙戌
徐乐吾曰:刘岳昭命,道光四年闰七月廿五日戌时。丙癸两透,位至巡抚。
戊午 辛酉 乙卯 丙戌
徐乐吾曰:陆荣廷命,咸丰八年八月十三日戌时。丙辛并透不合,又有丁火藏午,贵为两广巡阅使。
癸酉 辛酉 乙丑 辛巳
徐乐吾曰:许世英命,同治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巳时。癸透丙藏,用丙火,运行南方为贵,惜无丁火,制煞之力不足也。
乙亥 乙酉 乙亥 乙酉
徐乐吾曰:张弧命,光绪元年八月十一日酉时。夹邱格,无癸,姑用壬水,天干一气,地支两清,位至财政部长,卒於丁丑年,寿六十二。
辛巳 丁酉 乙卯 己卯
徐乐吾曰:张敬尧命,光绪七年闰七月廿五日卯时。秋木盛,煞高有制,贵为都督。早年午运最佳,入后运不得地,故起伏不常,辰运癸酉年,被剌殒命。
癸未 辛酉 乙酉 丁亥
徐乐吾曰:阎锡山命,光绪九年九月初八日亥时。支聚两酉,辛金出干,喜癸丁并透,行南方火运,大富贵。
癸未 辛酉 乙亥 丁亥
徐乐吾曰:汤芗铭命,光绪九年八月廿八日亥时。辛癸丁并透,戊运贵为都督。较之阎造,仅差一字,两亥壬水太重,七煞泄气,戊运去病故也。
戊子 辛酉 乙未 丙子
徐乐吾曰:商震命,光绪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子时。丙辛并透不合,癸水暗藏,行丙运,贵为山西主席。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后癸。惟九月专用癸水,恐丙暖戊土为病也。
徐乐吾曰:三秋金神秉令之时,用火制煞为上,次者用癸水化煞。九月土燥木枯,宜水滋培,故专用癸水。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乙木
九月乙木,枝枯叶落,必赖癸水滋养。如见甲申时,名为藤萝繁甲,可秋可冬。
徐乐吾曰:九月秋气萧索,燥土秉令,乙木无癸水滋养,则成枯木,故必以癸水为先。如通根亥寅,得长生禄旺者,不以此论。财官食伤,均可取贵也,乙为最绝之木,见甲气变生旺,与甲无殊,言甲申时者,名藤萝繁甲,申为木之绝地,木气最衰之时,亦可附甲而荣也。以申中有金水,官印相生,以取贵也。如见寅时亦同,特无官印,须另取用神耳。不比甲木,丁癸并重。乙木虽喜见丁火,而以癸水尤重也。凡阴干见劫透,通根长生临官,气变生旺,当从阳干论之,五行皆现,不独乙木也。
若柱中见癸水,又遇辛金发水源,定主科甲,或有癸无辛,常人。有辛无癸,贫贱,或四柱壬多,惟难泛乙,每作寻常人物中之上品。
徐乐吾曰:承上文,九月燥土当旺,乙木喜癸水滋扶,而九月燥土当旺,癸水易涸,宜有辛金以生之,故癸辛两透,主科甲。有癸无辛,癸水无源,有辛无癸,乙木枯槁,皆难显达。壬为江湖之水,水多则木浮,虽四柱壬水多,土旺乘权,故云水难生乙。若二一点壬水,未始不可用,特不如癸水之滋润适用,配合无情,寻常之人耳。木枯用水,水多用戊,皆庸中佼佼者流。
或支多戊土,又逢天干,作从才看,无比劫方妙,一逢比劫,富屋贫人。
徐乐吾曰:三秋木气休囚,土多从财,乃一定之理。但不可无比印,一见比印,只作财多身弱看,不作从论。
用癸者,金妻水子,但子女艰难,季土克制故也。
徐乐吾曰:若以癸为用,故金妻水子。癸水为季土所克,故子息艰难。
甲寅 甲戌 乙酉 丙子藤萝繁甲,癸水得禄,科甲名臣。
徐乐吾曰:癸水得禄,酉金生之,乃用辛癸也。
辛丑 戊戌 乙卯 癸未辛癸两透,木局破戊,十二岁行酉运连捷,行癸运入阁,位至尚书。
徐乐吾曰:戊土制癸为病,木局破戊为药,亦以辛癸为用也。
庚辰 丙戌 乙亥 庚辰年透庚金,支见二辰,可作化合,巧中取贵,但化不逢时,不孤有刑,寿高五十。
徐乐吾曰:不但合化失时,且破格也。丙火伤官破庚,只能用丙火,但乙与庚合,又不能舍弃庚金,是为不顾用神,犹幸丙透壬藏,虽贵而性情奸险,故云巧中取贵也。
乙未 丙戌 乙亥 丙子
徐乐吾曰:陶模命,道光十五年八月十九日子时。丙透癸藏,专用子中癸水,六乙鼠贵格也,位至总督。
丙寅 戊戌 乙亥 丁亥
徐乐吾曰:沈金鉴命,同治五年九月十九日亥时。生霜降后,寅亥合,木破戊,以食伤为用,甲辰运,出任浙江省长。
丁卯 庚戌 乙亥 丁丑
徐乐吾曰:卢永祥命,同治六年九月廿五日丑时。生霜降前一日,支会亥卯,亥丑夹子贵,两丁制庚,甲辰运,庚金劈甲引丁,贵为浙江都督。
己卯 甲戌 乙亥 己卯
徐乐吾曰:张绍曾命,光绪五年九月初五日卯时。亥卯会局,甲木出干,身财两旺,藉食伤为通关,四柱无火,为其缺点,至午运末,丁火泄木生财,位至首揆,盖亥宫木气长生,壬水临官,不畏木枯也。
庚寅 丙戌 乙酉 己卯
徐乐吾曰:唐生智命,光绪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卯时。九月乙木,不离癸水,木火土金俱全,待水而发。胎元丁丑,丑中有癸水余气,玄机暗藏也。
癸巳 壬戌 乙巳 戊寅
徐乐吾曰:朱有卿命,光绪十九年九月廿六日寅时。财印交差,用壬癸水,宜金为通关,四柱无金,为其缺点,运行辛酉、庚申,荫庇之下最吉。至己未,柔土不足以止水,位至公路局长,戊运殁。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后癸。惟九月专用癸水,恐丙暖戊土为病也。
徐乐吾曰:三秋金神秉令之时,用火制煞为上,次者用癸水化煞。九月土燥木枯,宜水滋培,故专用癸水。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乙木
十月乙木,丙不受气,壬水司令,丙为尊,或壬多,用戊土。
徐乐吾曰:乙木与甲木不同,小阳春之候,外象凋残,生气内动,皮内发育,即生气渐萌之象,此木气长生之候也。甲为木之气,乙为木之质。气已动而质未形,阳动而阴未动,故云乙木未受气也。然虽未受气,喜得阳而发荣,寒木向阳,必取丙火为用。壬水秉令,水旺木浮,反使生机受阻,以戊土为制病之药,故云壬多用戊土,壬水乃当令神,虽不透而旺也。
丙戊两透,定许科甲,有丙无戊,虽不科甲,亦入儒林。支多丙火,运入火乡,亦主显达,若不验,风土之薄也。
徐乐吾曰:十月乙木,丙火为尊,戊土为去病之药,二得必相资为用,有戊无丙,富而不贵,但不失儒林而已,支藏丙火,仍丙戊并用也。丙戊二者之中,以丙为主要用神,戊为去病之药。有丙而壬水不透,虽无戊土,亦必显达也。
或水多无戊,乙性漂浮,游食好闲之人,不见丙己,妻子难全。或一点壬水,见戊,常人。
徐乐吾曰:十月壬水秉令,乙为木之质,乙性柔弱,喻为卉草,入冬则枯,见水多以致漂浮。若无丙巳为救,颠沛流离之象,游闲之人,己土虽不能制壬,混合壬水,亦可培木之根,故无丙戊者,必用丙己,此乃印多以财损印为救也,若仅亥宫一点壬水,则又不必见戊己,多见戊土,为财旺破印,亦不为妙,须以甲为救也,所谓“藤萝系甲”是也。但乙木有恃无恐,人虽精明干练,不免多生是非,才有余而德不足。寒木向阳,专用丙丁可耳,见财破印,反作常人,须取甲为救,见下文。
多见戊土,亦为不妙,得甲出制戊,可许能士,但好生祸乱。构讼争非,虽非秀士,亦广交善谈,或时月皆透甲木,壬多无庚丙戊,贫贱,男女一理。
徐乐吾曰:多见戊土者,水少土多也,须甲木制戊为救,但比劫争财,虽才能出众,不免恃其才能而生是非。壬多用戊,戊多用甲,时月皆透甲木,须用庚金,凡此皆是应病与药之用。总之,寒木向阳,不离丙火,有病而无药为救,必是贫贱之命,男女一理也。
支成木局,时值小阳,又与春木同旺,再见癸水,取戊为尊,加以丙透,可许科甲,若无丙戊二字,自成自败,终非大受之器。故十月乙木,必兼丙火为用。
徐乐吾曰:亥宫木气长生,然木并不旺,或见卯未会局,则旺同春木,与春木同一旺相也。与巳宫庚金相同,见酉丑会局则旺。所不同者,月令印旺,干头见丙,自成水火既济,不比春木之须水火并见也。(参阅《滴天髓补注》方局节)。木旺不劳印生,见癸阴湿,反窒生机,必须取戊制之,寒木向阳,加以丙火出干,科甲可许。如明王鸿儒命,
己卯 乙亥 乙未 丙戌得力在时上丙戊,冬木失令,无丙戊总非上格,若有癸出,则印绶太旺,湿重阴浓,反见损害。必须戊出合癸,加以丙透,木自然发荣滋长;若无丙戊,则癸水阴湿之气,反生为克,终不能有所建树也。总之,十月乙木,水旺用戊,戊多用甲,甲多用庚,应病与药,随宜配合,但寒木向阳,必兼丙火为用。
己亥 乙亥 乙巳 丁亥亥中三壬生木,与春木类推,戊丙作用,丙戊禄在巳,虽不透干,一榜五品,但巳亥逢冲,性傲招尤,举动敏捷。
徐乐吾曰:丙戊禄在巳,巳宫用神所聚,惜三亥冲巳,而驿马逢冲,用神受伤,成中有败,败而无救,贵亦减色也。
乙丑 丁亥 乙酉 戊寅女命,夫主秀才,大富,用戊故也。
徐乐吾曰:夫星在酉,用财化食生官,年月丑亥夹子,母家亦贵也。
甲戌 乙亥 乙亥 庚辰化合假格,有能秀才,三多之命。
徐乐吾曰:此造合而不化,故云化合假格,当以庚为用,不以胎元丙寅,得太阳之助,木有生机,丙火为子,子能助父,晚福自佳,故为三多之命。
庚申 丁亥 乙亥 丁亥贫贱
徐乐吾曰:亥宫壬水得禄,叠见长生,水旺木浮,无戊制水,漂浮之命。
己酉 乙亥 乙亥 丁亥幼孤,先贫后富,子五。
徐乐吾曰:此造专取胎元丙寅,年上己土之财,为比所夺,故幼孤,逆行南方运,财旺得地,宜其后富。
甲戌 乙亥 乙亥 丙子阁老。
徐乐吾曰:丙火出干,寒木向阳,大贵,胎元又得丙寅也。
庚寅 丁亥 乙巳 己卯
徐乐吾曰:王文韶命,道光十年十月廿一日卯时。丙戊禄巳,玄机暗藏,运行东南生旺之地,循序升迁,官至大学士。
乙未 丁亥 乙丑 丙子
徐乐吾曰:清慈禧太后命,道光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子时。寒木向阳,专用丙火,以丑中辛金为夫星,惜其不透,早年财运生官,龙冠六宫。寅运金绝克夫,入后运转东南,为本身旺运,垂帘听政四十五年,卒于乙运戊申年,寿七十四。
戊寅 癸亥 乙卯 壬午
徐乐吾曰:杨小楼命,光绪四年十一月初十日午时。壬癸并透,专用戊土,名重伶官。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根叶寒冻,喜丙复一阳,用丙火解冻,斯花木有向阳之意,不宜癸水出干以冻花木,故专用丙火。
徐乐吾曰:十一月乙木,与十月略同,不能缺丙戊,丙以解冻,戊以去癸水之病。如壬癸透干,不可无戊以制之,不见壬癸,则戊土亦可不用。寒木向阳,丙火为不可缺少之物,无丙火调和气候,乙木毫无生机,特冬至前后,略有小异,冬至前,阳气未动,虽用丙火,不过安富尊荣。冬至后,一阳来复,丙火得用,显贵可期,此则节候之关系也。
得一二点丙火出干,不见癸破,定许科甲,若二丙藏支,不过选拔,得此不贵,必因风水薄,或壬出干,见戊制,可作能人,丙藏者,秀才,壬无戊,贫贱。
徐乐吾曰:申述上文之意,丙火出干,无壬癸克制,可许科甲。丙藏寅巳,无申亥刑冲,亦贵。或壬癸出干,须有戊土为救,仍用丙火,丙出则贵,丙藏寅巳,不过秀士。即使壬癸透而丙藏,亦是优秀之士。特恐壬癸出干,壬多无戊,丙火为壬水所破,为有病无药,则为贫贱之人耳。
或支水局,干透壬癸,全无丙火,虽见戊制,不免贫寒到老,入南方运,稍有衣食。丁火有亦如无,即或用丁,灯烛之光,岂能解严寒之冻?无用之人。设丙丁戊全无,金水重见,奔波下贱之人;或全无戊己,有火亦属常人,贫寒而不至下贱,或一派丁火,大奸大诈之徒。无甲引丁,孤鳏到老,长卧白云深山。丁火见甲,妻贤子肖,且麟趾振振,芝兰绕膝。
徐乐吾曰:丙火为主要之物,戊土为救应之神,有戊制壬,而无丙丁,乙木虽不致漂浮,亦无生机,平常之人也。根在苗先,原局无丙火为根,即运至南方,发福不足,亦不过稍有衣食而已,无显达之望也。丙为太阳之火,丁为灯烛之光,调和气候,必须用丙,丁火虽有若无。原局无丙,不得已用丁,丁火须通根于午未,附丽于甲,则亦可用,特力量微薄耳。若一派丁火,力量充足,自以丁为用。但阴木阴火,性情自必阴沉,木火又为聪明,故云大奸大诈之徒,丁火以甲为嫡母,乙木以得藤萝之系,与甲木无殊,甲木能生丁火,乙木不能生丁火也,故丁火见甲生之,主麟趾振振。无甲引丁,主孤鳏也。丁见乙木,名枯草音灯,能引火,不能生火。有丙丁不致下贱,无戊己不免贫寒,气候配合,无勉强也。用丁者,木妻,火子,故无甲主鳏,甲木引丁,主妻贤子肖。
或支成水局,壬癸两透,则木浮矣,不特贫贱,而且夭折,得一戊救方可。
徐乐吾曰:壬癸两透,必以戊土为救;己土不能止水,亦如丁火之不能解冻也。得戊就应,可免夭折;不见丙火,贫寒至老,终为平常之人也。义同上文。
冬月乙木,取戊止可补救,不可用相,必须用丙,然满局壬癸,得一戊,亦可免孤与夭,用火者,木妻火子,用土者,火妻,土子。
徐乐吾曰:冬月兼取戊土,不可作用,不过为去病之药,救应之神,非以为用。调候为急,冬月乙木,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为用,不能用丁。用火者,食伤为子,比劫为妻。原局无丙而见壬癸,不得已取戊土为用,则以财为子,食伤为妻。
乙木生于冬至之后,坐下木局,得丙透干者,富贵之造;即丁出干,亦有衣禄,须忌癸制丁。乙木生于冬月,己土透干,又有丙透,大富大贵之造。
徐乐吾曰:生于冬至后者,一阳来复也(大寒以前,同此看法)。坐下木局,冬木成林也,不特丙火可用,丁火亦可用矣。日元旺见丙,寒木向阳,富贵之命;见丁力量虽薄,亦有衣禄;惟不可见癸水也。用丁而有寅巳午为根,亦同丙火,己土透干,又有丙透,乃以己土制癸,仍是用丙,乃从财格,地支有丑合子更妙。见十二月从财节。若见壬水出干,己土无益,必须戊为用,此节与上文意义似矛盾,然以冬至后支成木局为条件,并不抵触。
庚申 戊子 乙巳 丙子
丙戊两透,词林。
徐乐吾曰:丙戊得禄于巳,喜用有情。惜乙木无根,否则,当不止词林也。
庚申 戊子 乙巳 乙酉
戊透丙藏知州。
徐乐吾曰:上两造,丙戊得禄于巳,惜木无根,否则,富贵当不止此,幸是乙木虽弱无碍。
辛亥 庚子 乙卯 丙戌
徐乐吾曰:化不逢时,孤儿异姓,幸丙火解冻,由武而得守备。
丁未 壬子 乙未 丙子
徐乐吾曰:元顺帝命,寒木向阳,专取丙火为用,丁壬一合,去病为贵,申运失国。
辛巳 庚子 乙酉 丁亥
徐乐吾曰:陈光甫命,光绪七年十月廿六日亥时。年支巳宫藏丙,干透丁火制庚,位至上海商业银行总经理。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木寒宜丙,有寒谷回春之象。得一丙透,无癸出破格,不特科甲,定主名臣显宦。丙火藏支,不过廪贡生员。干支无丙,一介寒儒。
徐乐吾曰:十二月乙木,冻木枯枝,不能缺丙,别无用神可取,与十一月同。严冬结冰之时,得一丙高照,则有寒谷回春之意,其力量倍显,故不特科甲,定主名臣显宦也。特不可有癸水破格。见癸破格,与冬至后乙木同看,丙火藏于寅巳,运行东南,亦必贵显,若无运助,终作贫寒之士耳。丙火藏支,而运行东南,引出丙火,亦可显贵,盖原局有丙,运行木火为有根也。若行西北运,不过食饩也。原局无丙,寒木冻结,一生清贫。
或四柱多己,不逢比劫,乃为从财,富比王侯。若见比劫,贫无立锥。
徐乐吾曰:或四柱皆己,此从财成格,然亦以见丙火方妙。有丙火,则有寒谷回春象,大富大贵,无丙一富而已。见比劫破格,乙不能破己,甲合于己,从格不成。财多身弱,贫寒之命。冬木以泄为生,见丙火即不怕弱,化比劫以生财,虽不富亦不致贫寒。
或一派戊土,见甲,专用丙火,不能大富,颇有衣禄
徐乐吾曰:十二月水气已衰,柱无壬癸,固不必用戊土也。一派戊土,财多身弱,必须见甲破戊,甲为救应之神,仍以丙火为用,财多有劫为助,故颇有衣禄,亦以见丙火方妙。冬月用丙,调和气候而成饭生之功,非取其泄也。
壬午 癸丑 乙卯 辛巳
巳中丙戊得所,一榜,官至太守。
徐乐吾曰:此造乙木专禄,丙戌巳官得禄,运行南方,必得意也。
壬午 癸丑 乙酉 辛巳
巳酉丑会金,带丙不得禄,一富而已
徐乐吾曰:巳酉丑三合金局,丙火被其合住,逢辛反怯,丙火减其力量,巳宫化为金之生地,故云带丙不得禄。究之丙火力量犹存,惟用神羁绊,不能显达,一富而已。若巳丑合无酉,则不致羁绊也。
庚子 己丑 乙巳 庚辰
此名煞重身轻,贫而且夭。
徐乐吾曰:庚金两透,官多化煞,乙木坐巳,暗藏丙戌,时逢辰,木亦通根,坏在己土透出,党煞克身也。
丁酉 癸丑 乙卯 丙子
徐乐吾曰:三冬庚辛之气泄于水,本不能伤木,见己土制癸水,则庚金有力,乙木见庚,不化必被掣肘。上造丙火藏巳,不能制庚,又不能用庚,木被金伤,故为煞重身轻。下造丙火出,破庚,乙木得向阳之用。
戊午 乙丑 乙巳 庚辰
徐乐吾曰:副总统冯国璋命,咸丰八年十二月初四日辰时。取财生官旺,地支丑辰巳午,夹寅卯,乙木暗强,运行巳庚,开府江南,位至总统,殁于午运末己未年。
壬申 癸丑 乙亥 庚辰
徐乐吾曰:狄进熹命,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廿五日辰时。壬癸并透,泄金生木,不作化论。加以乙木临亥,得长生之气,更不能化。四柱无火,运行南方,名利兼全,惜干支无丙,运过之后,终作寒儒。
壬申 癸丑 乙丑 辛巳
徐乐吾曰:刘芗荪命,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巳时。丙火得所,位至上海道。
甲戌 丁丑 乙酉 丙戌
徐乐吾曰:丁超命,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戌时。甲丙丁并透,专用丙火,位至镇守使。
甲戌 丁丑 乙酉 庚辰
徐乐吾曰:郁芭生命,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辰时。化合失时,原命有丁制庚,甲木助乙,支见财多,运行辰壬,印化煞生身,富甲一方,至午运殁。
丁丑 癸丑 乙酉 己卯
徐乐吾曰:陈其美命,光绪三年十二月初五日卯时。卯酉相冲,日禄受损,酉丑会局,煞旺身衰,丁火食神,为癸水所克,行酉运,遭暗杀弊命。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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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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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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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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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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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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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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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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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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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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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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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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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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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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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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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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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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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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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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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土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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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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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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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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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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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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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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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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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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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火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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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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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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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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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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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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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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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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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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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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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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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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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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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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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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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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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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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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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端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无庚无甲,何能引丁,难云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称上格,甲庚两透,科甲分明,见己则否,己多合甲,则为常人。或一丙夺丁,必赖支内水救,若有支金发水之源,官拜乌台有准,金无癸水制丙,无用之徒,或有金无水,贫寒之士,有火无金,又主清高。或时月二壬争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贵,无戊常人,设戊藏得所,不失衣衿。或二丙夺丁,得年干有癸,支下带合,金水得所,亦必显达,纳粟奏名,必验。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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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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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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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仲冬水多癸旺,金无比印,此作弃命从杀,亦有异途功名,见丁比出干,难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云,六亲流水,戊出破癸,颇有兄弟妻儿,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或四柱多丙丁,又用癸制火,用癸者金妻水子。三冬丁火,甲木为尊,庚金佐之,戊癸权宜酌用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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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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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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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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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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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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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二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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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月戊土
正二月宜先透丙,三月宜先透甲,盖正二月虽有癸甲,无丙亦难除寒气,如风雨淹淹,万物生而不长,故无丙者,一生成败,富贵艰辛,或有丙无癸甲者,名曰春旱,如万物生而多厄,一生勤苦,劳而无功。
徐乐吾曰:此述正二月戊土取用法,万物土中生,故戊土为万物之司令。然燥土不生,寒土不长,非有籍于太阳雨露,则不能生长万物也。寅卯两宫为木神临官帝旺之地,故用神以丙火为先,煞印相生,最为上格。燥土不生,故取癸水润泽为辅佐,若丙火太多,支成火局,则又当取癸水为先。
总之,正二月戊土,不离丙癸,随其所宜而分先后,此言格局配合也,若论节候,初春节寒,丙火照暖为先。盛阳燥渴,又以雨露滋润为美。木为当旺之神,而疏土必有赖于甲木。仲春阳壮宜癸,乙木虽秉令,不能为疏土之用也,配得中和,福泽绵长。火土偏燥,必以壬癸为救。有丙无甲癸滋润,一生劳而无功。初春无癸,可专用丙火,惟格局不完美耳。仲春无丙,不能用癸,因时逢木旺,财星党煞,必然克身,此丙癸二者,所以有先后之分也。
或一派丙火,有甲欠癸,先泰后否,或支成火局,不见壬癸,僧道孤贫,癸透者贵壬透者富,用水者,要审水之多少。
徐乐吾曰:承上文,正月戊土,月令自有丙甲,天干一派丙火,无癸滋润,先泰后否,何也?丙为印,月令煞印相生,承上人之荫,是先泰也;癸为财,无癸本身乏财禄,是后否也;故云先泰后否。见午戌会寅成局,火炎土燥,非有壬癸为救,土无生意,癸透主贵,壬透主富。总之,不论丙透出干,或支成火局,火旺必以壬癸为救也,详下三月支成火局节。火旺者水为救,土燥者水润泽,均无取其多;水多又嫌湿重,宜丙火以暄之,比劫以分之,故云审水之多寡也。以上论财印之法。
或一派甲木,无丙,常人;得一庚透,富贵双全。或支成木局,甲又出干,又有庚透,定主科甲,富贵非常。
徐乐吾曰:次论用官煞,甲木为煞,无印引化,则须用食神制之,用印同上丙甲。一派甲木,谓正月节,支成木局,谓二月节,皆以戊土临于辰戌,日元自旺为主要条件,身强煞旺有制,自然富贵。生于正月,寅宫自有丙火,木局又藏水,富与贵两全矣。
或无庚金,又无比印,难作从杀,定主遭凶,不然,必为盗贼;若日下坐午,不得善终。
徐乐吾曰:正月木旺土虚,二月卯中有乙,四柱无比印,又无庚金逆木旺气,应作从煞论。若不能从,又无别种用神可取,定主遭凶。日下坐午,便不能从,煞旺刃衰,必遭凶死,有不得善终之象也。
或一派乙木,名权官会党,即有庚从,却难制乙,此人内奸外直,口是心非,难与交游,加一甲在内,无庚,必懒惰自甘,贪心无厌。或丙多木多,宜以癸庚参用。
徐乐吾:上论用煞,此论用官,戊土必须用甲木,方能疏土;乙为卉土,无疏土之用。二月乙木乘权,权官会党者,支成木局也,庚金见乙,则乙木输晴相合,失制煞之用,故云却难制乙,内奸外直,口是心非。若隔位不合,自无此弊,加一甲在内,甲乙杂出,卉木丛生,为官煞混杂,非得庚金扫除官煞,唯人品格性质欠缺耳,必为禄浅之人。七煞无制,其为人必缺乏理智,懒惰无厌,不能自节也。丙多甲多,阳壮木竭,同上一派丙火有甲欠癸节。以上论正二月戊土之用。
丙寅 庚寅 戊辰 庚申丙癸甲俱全,会成七杀格,将军之职。
徐乐吾曰:辰中藏癸,戊土不燥,丙火照暖,戊土不寒。寅宫甲木生丙,煞印相生,兼格取七煞者,庚金劈甲,食神制煞也。此言其配合,申辰会局,财滋煞旺,庚金制之。七煞有制,威握兵柄。
辛巳 庚寅 戊寅 甲寅火多无水,贫贱,三奇格。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癸运夭折。
戊申 甲寅 戊寅 丁巳生员出贡,甲透丙藏又欠癸故也。
丙戌 庚寅 戊午 壬戌
徐乐吾曰:杨森命,道光十二年正月廿四日戌时。甲木乘令,丙火出干,煞印相生,贵握兵柄,寅午戌会局,透丙火,得壬水出干,故富。
庚寅 戊寅 戊寅 甲寅
徐乐吾曰:张群命,光绪十六年二月初八日寅时。专用寅中丙火,兼格为食神制煞也,位至省主席。
甲午 丙寅 戊子 壬戌
徐乐吾:女命,黄膺白夫人造,光绪廿年正月初十日戌时。甲丙癸俱全,夫星当旺,财归坐下,富贵两全之命。
辛卯 辛卯 戊戌 壬戌
徐乐吾曰:万耀煌命,光绪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戌时。前述徐连规造,两丁并透,用财破印滋煞,此造两辛出干,亦用财化伤滋煞,气杂非清,位至师长。
癸巳 乙卯 戊申 戊午
徐乐吾曰:白崇禧命,光绪十九年正月廿四日午时。申午夹未,暗拱未贵,癸贵在巳,乙贵在申,天干四字皆临禄贵。二月戊土,喜水火滋扶,乙卯官星当旺,取财生官为用,更得卯巳午,三台之贵,乙木当令得用,宜为领袖之尊,为西南领袖。
三春戊土总论
三春戊土,无丙照暖,戊土不生,无甲疏劈,戊土不灵;无癸滋润,万物不长。正二月先丙后甲,癸又次之。三月先甲后丙,癸又次之,因戊土司权故也。凡八字丙甲癸三者齐透,富贵极品,但迟早要运程。或二透一藏,亦主科甲,二藏一透,异途显达。
徐乐吾曰:总论三春戊土,戊土长生在寅,而寅宫甲木临官,木旺土崩,势将倾颓。有丙则土实,无丙则土虚,故先取丙为用,阳和气盛,戊土不生,次取癸水为辅,土多而实,则取甲木为用,亦以癸水为佐,三春戊土取用之法,不外乎此,丙癸春生,不晴不雨之天,故丙癸二者,以不相碍,各得其用为美,或丙癸齐透则官印全,富贵极品,然用亦有先后,或取煞印,或取煞,视格局配合而定。
盖三春戊土,不离丙火照暖甲木,甲木劈疏,癸水滋润,三者,特用有先后也。正二月木旺,以丙为主要,甲癸为佐,三月土旺,甲木为主,丙癸为佐。或藏或透,虽同主富贵,主要之神总宜俱备,方能显达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五六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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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戊土
三月戊土司令,不见丙甲癸者,愚而且贱,甲癸透者、科甲;两癸透者、生员。丙透甲藏,无癸者富;有癸者,异途显达。
总论三月戊土,土旺用事,与正二月略异也。正二月春寒未却,丙火为先。三月戊土司令,甲木为先,取癸为佐,日主秉令之时,以财生煞旺为上格,财印并用为次等。癸透者,甲出干,癸为佐也;丙透者,甲出干,丙为佐也;故丙透,甲藏无癸者,富而不贵。然癸水透干,财滋弱煞,富中取贵,异途显达者,日元得气遇财星也。以财为用,故富中取贵。
若丙多无癸,旱田无水,不能种苗。旧谷已没,新谷未登,此先富后贵之造,或火多有壬透者,先贫后富,癸透先贱后荣。壬藏不过食足,癸藏不过名传,壬癸俱藏,一生丰足,即此亦须运美。或支成火局,得癸透者,富贵天然;壬透者,富贵辛苦。何也?癸乃天上甘霖,所以自然,壬乃江湖波浪,所以勉强,故有劳逸之殊。
徐乐吾曰:此论印多用财破印也,有丙无癸,如同旱田,先泰后否,与正二月略同,壬癸同为滋润,而用不同,用壬则富,用癸则贵,壬癸藏支,须行运引出,方能富贵。亦须运美者,言命有缺,须侍运助也。次论用壬用癸,有劳逸之不同,癸如雨露,自然润泽,故富贵逸获,壬如江湖,人力灌溉,故富贵难成,此壬癸性质之殊也。
支成木局,又甲乙出干,此名官杀会党,官杀无去留之义,得一庚透,扫除官杀,亦主富贵。无庚乃浅薄之人,虽能聚财,屡遭货退,不能承受,宜用火泄木气,有一命
丁未 癸卯 戊寅 乙卯 此官煞无去留之义,幸丁火出干,加以戊癸化火,将甲木暗焚,反得武科探花。
徐乐吾曰:此言用官煞也,官煞并见,论煞不论官,故云官煞无去留之义,三月戊土秉令,身强以食神制煞为贵,但官煞无制,必遭凶祸,辰为财库,而土重劫财,故云财虽聚仍招祸也。无食制,则以印为煞,须地位配合适当,火不焚木,方为中和。丁未一造,甲丙藏寅,癸水透干,宜乎显达矣。然而戊癸合化,财不升官,化而为火,暗焚乙木官星,变为偏燥之局,虽贵而就武科。
或木多,无比印透,作从煞论,主大富贵。
徐乐吾曰:承上文支成木局节,四柱无比印,作从煞论。盖三春木旺秉令,木为主,土为客(寄旺),客虽强,无逐主之理,如支成方局,亦同作从论也,特三月土旺用事,从煞究非容易,宜斟酌取之。
或有比印,又须于月时取癸水,以成贵格。无癸、无火、端看癸透,取癸而成贵格,无癸、无火、无金,名为土木自战,主腹中疾病,忧愁艰苦,终无大用。
徐乐吾曰:承上支成木局节,日元有比印相扶,火土炎燥,专取癸而成贵格,见上丙多无癸节。不论用甲、用丙,皆以癸为配合,无癸不能富贵也。三春木为当旺,三春戊土,而无甲癸丙为配,则木土相战,身弱则残疾,身强亦为无用之人,下格。
用甲者,水妻木子,子肖;用丙者,木妻火子,妻贤。
徐乐吾曰:三春戊土,不外乎用甲用丙,癸为喜神,阅上文自明。用甲者,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丙者,官煞为妻,印为子。木能疏土,故子肖妻贤,用癸水者,同下四月。
己未 戊辰 戊寅 甲寅杀印相生格,探花
徐乐吾曰:身旺时上独煞透出,用寅中丙火化煞为用,即用火泄木气也,土旺宜木运,上丁未一造,生于二月,火土渴造。此则生三月,辰中藏癸,土不燥也。
甲午 戊辰 戊申 丙辰丙甲高透,癸水会局藏辰,圣天子之造。
徐乐吾曰:此清圣祖康熙命造也。财滋弱煞取用,或云戊午时,夹贵夹禄,更为完美。
庚申 庚辰 戊辰 戊午
徐乐吾曰:董文恭命,乾隆五年三月廿七日午时。辰午夹巳禄,专用申宫壬水,得庚金相生,表面似伤官生财,实为印旺用财也。
癸亥 丙辰 戊午 壬子
徐乐吾曰:单懋谦命,同治二年三月十二日子时。丙癸并透,翰林出身,官拜大学士。
丁丑 甲辰 戊寅 丙辰
徐乐吾曰:陈符命,光绪三年三月廿二日辰时。甲丙出干,癸水藏支,用财生煞为用,位至总长,戊运己卯年元旦,被刺殒命。
癸未 丙辰 戊申 丁巳
徐乐吾曰:江精卫命,光绪九年三月廿八日巳时。归禄格,又值禄马同乡,戊禄在巳,未年驿马亦在巳,三月戊土,见丙癸并透,日晒雨润,万物得逐其生,故丙癸并用,丙禄在巳,癸之天乙亦在巳,聚敛精美,自成大贵。辰巳巽宫,未申坤宫,拱夹离宫午火,而丁火出干,神究气聚,早年行乙卯、甲寅官煞运破格,寅运辛亥年谋刺摄政,几遭杀身之祸。至子运冲动午宫,坐镇中枢,位至行政院长,亥运戊寅年被迫下台,辛巳年重见风波。
庚戌 庚辰 戊午 丙辰
徐乐吾曰:吴兆年命,宣统二年三月十四日辰时。用庚金泄土气,丙火出干,用神被伤,民国二十六年丁丑九月,死于先施公司炸弹之役,年廿八。
甲寅 戊辰 戊辰 甲寅
徐乐吾曰:朱宝霞命,民国三年正月十七日寅时。寅辰夹卯,两甲并出,戊辰又犯红艳桃花,故为女名伶之命。
三春戊土总论
三春戊土,无丙照暖,戊土不生,无甲疏劈,戊土不灵,无癸滋润,万物不长,正二月先丙后甲,癸又次之,三月先甲后丙,癸又次之,因戊土司权故也,有甲、丙、癸、三者齐透,必主一品当朝,或二透一藏,亦登金榜,二藏一透,也可异途。
徐乐吾曰:总论三春戊土,戊土长生在寅,而寅宫甲木临官,木旺土崩,势将倾颓。有丙则土实,无丙则土虚,故先取丙为用,阳和气盛,戊土不生,次取癸水为辅,土多而实,则取甲木为用,亦以癸水为佐,三春戊土取用之法,不外乎此,丙癸春生,不晴不雨之天,故丙癸二者,以不相碍,各得其用为美,或丙癸齐透则官印全,富贵极品,然用亦有先后,或取煞印,或取煞,视格局配合而定。
盖三春戊土,不离丙火照暖甲木,甲木劈疏,癸水滋润,三者,特用有先后也。正二月木旺,以丙为主要,甲癸为佐,三月土旺,甲木为主,丙癸为佐。或藏或透,虽同主富贵,主要之神总宜俱备,方能显达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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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戊土
四月戊土,阳气发升,寒气内藏,外实内虚,不畏火炎,无阳气相催,万物不长,故先用甲疏劈,次取丙癸为佐。
徐乐吾曰:四月戊土,月令建禄,火土炎燥之时。土实,故取用以甲木为先,时值丙火乘旺,防其焚木,故用甲,宜以癸水为佐,若四柱水多,湿润太过,又宜以丙火化煞为用,厚重之土,宜甲疏劈,佐之以癸水;或丙火,须察土之燥湿定之,虽财官印全,用有偏重也。丙为太阳之火,癸为雨露之水,水火相济,万物滋长,故用煞必以财印为佐,此为孟夏最适宜之配合。
丙透甲出,廊庙之材,丙癸俱透,科甲之士。即透一位,支藏得所,终非白丁。
徐乐吾曰:四月戊土,以甲丙癸齐为贵,而用有专重,丙透甲出而癸藏支,取印化煞,丙为当旺之神,真神得时得用,宜为廊庙之材。盖甲丙并透者,火旺以癸水为救也;癸藏支者,戊土得润,解炎燥之气,配合适宜,焉得不贵。丙癸俱透者,财印相济为用,须财印不相碍,故为科甲之士,必得显达。丙透癸藏,或癸透丙藏,支藏得所,两不相碍,亦必显贵。即使有闲神夹杂,终非白丁也。
若一派丙火,为火炎土燥,僧道之流。得一癸透壬藏,功名有准。或支藏癸,衣食充足,但骨肉多刑。
徐乐吾曰:一派丙丁无壬癸,为火炎土燥,不得壬癸为救,僧道孤贫之命,其为孤苦宜矣。得壬癸为救,解炎燥之气,故云功名有准。若一派丙火,火炎土燥,毫无生机,如有一癸藏支,即可衣食充足,但嫌火土燥烈,配合无情,此言以财为用也。盖四月戊土,虽甲丙癸并用,不可无水为配合也,癸透通根申亥必贵,有一癸藏支,虽力量不足,亦可免于刑克,衣食充盈,财为妻妾,火土燥烈,水不能存,僧道孤贫者,即骨肉多刑克也。
化合成局无破,富贵非轻。
徐乐吾曰:承上文,得一癸透,支不通根,化合逢时,格局无破,富贵非轻。化合格以印为用,化火者当取甲木为用也,如一造,
丙戌 癸巳 戊午 丁巳,化火得时,大贵之格。
或支成金局,干出癸水,此为奇格。正是土润金生,即不为桃浪之客,定有异路恩荣。
徐乐吾曰:巳宫庚金长生,以火土炎燥之故,金气甚微,不能为用,见酉丑会巳成局,湿土生金,庚金即可用。更得癸水出干,名土润金生,土金伤官,体用同宫,得癸水润土,功成反生,有挽回造化之妙,故云奇特之格,以经纶智勇为国家造福,不仅个人富贵而已也。
用癸水者,金妻水子,子肖,妻贤能。
徐乐吾曰:四月戊土,不离甲丙癸为用,用甲丙者,同上三月,火土炎燥,水为必需之物,故以为用癸水者,食伤为妻,财为子。
辛亥 癸巳 戊午 丙辰化合逢时,名重玉堂
徐乐吾曰:戊癸相合,时透丙辰,化火斯真。年见辛亥,戊癸何以能化,正以巳亥相冲,亥宫壬甲与午宫丁巳相合,逢辰变化以起,时逢孟夏,火气当旺之时,为化合逢时也。
癸丑 丁巳 戊午 丁巳癸水虽出年干,乏甲疏土,秀才而已。
徐乐吾曰:戊癸隔位不合,又不逢辰,故不化。癸水出年干,通根于丑,癸透为清气,虽解火之用,乏甲疏土,无甲则土不灵,虽得解炎,而效用薄弱,所谓清气只嫌官不起,终于秀才而已。
己未 己巳 戊午 乙卯
徐乐吾曰:蔡乃煌命,咸丰九年四月十八日卯时。支聚巳午未南方,卯巳午三奇,四柱无滴水解炎,乙卯官星,气泄于火,格成专旺,火土偏于炎燥,又不宜见水破用,所谓杯水车薪,反激为祸是也。运行乙丑甲,位至上海道,子运去职,癸亥运比劫争财,壬戌运不得善终。
庚辰 辛巳 戊戌 丁巳
徐乐吾:方本仁命,光绪六年四月初一日巳时。庚辛出干,辰中暗藏癸水,有土润生金之意,特金不成局,癸不出干,具体而微,不能以成格论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十一十二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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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土
五月戊土,仲夏火炎,先看壬水,次取甲木,丙火酌用,用癸恐其力微。
徐乐吾曰:戊为高亢之土,三夏戊土,不离壬癸,火炎土燥,得水方云中和。四月不畏火炎,以甲木疏土为主,癸水润泽而已。五月嫌火太旺,以解炎为重,则宜壬水,而癸水嫌其力薄矣。先看壬水,次取甲木者,有壬水方可用甲木,无壬则木化成灰,不能用也。三夏土实,得甲木则灵。故仲夏戊土之配合,必以壬水为主要之神。
壬甲两透,名君臣庆会,自然桃浪先声,权高位显,又得辛透年干,官居一品,一命
辛未 甲午 戊寅 壬子,壬甲两透,印旺杀高,出将入相,名播四夷。
徐乐吾曰:此言财滋弱煞为用,壬水至巳午月绝地,得辛以生之,为壬水之源,格局愈增美备,辛未一造,寅午会局,得时秉令,故云印旺。时逢壬子,财旺生煞,故云煞高。有壬水之财,甲木之用方显,若易以甲寅时,七煞虽旺,木被火焚,土盛木折,不能用也。
若支成火局,虽有癸水,不能大济,杯水难济车薪也,人命合此,即好学不倦,终不成名,中年且主目疾。若得壬水出干,则非此比,虽不见甲,富贵声名并美,且为斯文领袖,经纶满腹。壬藏,不过秀才,土出,常人。
徐乐吾曰:此申述癸水力薄,宜用壬水之意。癸见戊土,输情相合,火旺土燥之时,人以滴水,瞬即干涸,无济于事。水主目,故主目疾。此与五月丙火,火土旺而见一二癸水,同一理也,若见壬长流之水,则非此论。更济之以申宫坐禄之金,必然富贵兼全,则不贵即富矣。印旺用财损印,不必定要甲木,见土出制壬,平常人物。
又或土木重重,全无滴水,僧道孤贫之辈。
徐乐吾曰:此申述先壬后甲之意,若有甲木而无壬水,则土木重重,无水解炎,偏枯之象,必为孤贫之辈。然其中有两种变格不可不知:一、土多见金泄秀,大富贵,支藏一二癸水为配合,此类格局以生于六月为多,二、木多无水,火旺木焚,反助土旺,火土气势纯粹,非不贵也,只恐阳刃倒戈,不得善终。
用壬者,金妻水子。
徐乐吾曰:用甲丙癸,已祥三月及四月,故专言用壬,壬水制火润土,合于需要,故妻贤子肖也。壬水,财也。以财为用者,食伤为妻,财为子。
丁丑 丙午 戊寅 丙辰残疾瞽目,常人。
徐乐吾曰:用丑辰中癸水,被火土熬干,残疾瞽目,常人而已。
辛亥 甲午 戊子 己未
徐乐吾曰:翁文端命,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十四日未时。用亥宫壬水生甲木,辛金出干,为水之源,位至大学士。
己丑 庚午 戊午 戊午
徐乐吾曰:岑毓英命,道光九年五月廿五日午时。丑宫癸水熬干,格成专旺,运行东方,官至宫保。
丁未 丙午 戊子 戊午
徐乐吾曰:袁海观命,道光廿七年五月初十日午时。戊癸化火格,戊子上下相合,运行东方,位至总督。
己未 庚午 戊戌 壬子
徐乐吾曰:程壁光命,咸丰九年五月廿九日子时。午戌会局,得壬水出干,更有庚金生之,用财破印,虽不见申,富贵声名洋溢是也,位至海军部长。
己卯 庚午 戊寅 丙辰
徐乐吾曰:蒋锡侯命,蒋委员长异母兄也,光绪五年五月初五日辰时。戊土生午月,不可无水。此造寅卯辰全,煞印两旺,己土阳刃出干,惟取庚金化刃生财,时上财临库地,得回光返照之气,大运亦唯晚岁乙丑十年耳,己土临官当旺,兄因弟贵,民国十七年戊辰,任浙海关监督,丙子年卒于任,年五十八。
丁丑 丙午 戊午 甲寅
徐乐吾曰:张啸林命,光绪三年五月初四日寅时。印旺煞高,木火自焚,四柱无财,七煞助刃而不制刃,只恐阳刃倒戈,果于子运之末,庚辰年七月,被狙击殒命,寿六十四。
甲申 庚午 戊戌 丙辰
徐乐吾曰:席鹿笙命,光绪十年五月廿四日辰时。用申宫长生之水,甲木被伤无用,用壬水破印润土生金,故为富格而非贵,申金在年,富自上荫,魁罡逢冲,戌运被暗杀殒命。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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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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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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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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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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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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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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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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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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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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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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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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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二三月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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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己土
二月己土,阳气渐升,虽禾稼未成,万物发生。但田园未展,宜先取甲木疏之,忌合;次取癸水润之。
徐乐吾曰:二月己土,亦不能离甲丙癸。仲春秉阳和之气,丙火已非需要,先甲次癸,以财官为正用,得丙印配合,福泽愈厚。故先取甲木疏土,但甲出忌与己相合。禾稼者,喻乙木也,卯月虽是乙木当旺之时,而未可取乙为用,喻如禾稼禾成也。二月乙木秉令,甲木旺地,决不能从己化土,徒然牵绊日主,反失疏土之用,则为下格矣,故以不合为美。次者癸水滋润,丙火照暖,均为配合上不可缺少之物。壬水生甲木无情,故富贵稍轻。
甲癸出干,定主科甲,加以丙火一位,官居极品,权重百僚,见壬水富贵稍轻,或见庚制甲,壬水戊土重重,便是常人,丙透犹有小富,丙藏衣禄无亏,无丙贫寒。
徐乐吾曰:己土生旺,用癸甲财官,必贵之格,更得丙印配合,禄重权高。壬水为己土所忌,一见壬水,微末官职而已。此中刚柔之辩,极为微妙,宜细体察也。见庚金克伤官星,用神被损,或壬水重困丙,戊土重困癸,皆为有病无药,便是平常人物。己土卑湿,虽比劫重,气旺宜泄,乃须有丙火照暖,庶几食禄无亏。丙火透则有力,藏则力薄。
或支成木局,庚透富贵,若柱多乙木,乙又出干,庚必输情於乙妹,不能扫邪归正,此必狡诈之徒,运入东南,不死必起不良,须用丁泄之,有丁者小人而已,不致无良。
徐乐吾:承上见庚制甲便是常人句,支成木局,官煞会党,煞旺秉令,又宜有庚金制之,方为上格。若乙木出干,则乙庚相合有情,失制煞之用,如官兵通情于寇盗,再行东南木火旺地,如入匪区,宁有幸理,此须丁火泄之,泄木之气以生己土,不用庚金,庶不致进退失据,略可挽救耳。
无比印,从杀者贵
徐乐吾曰:二月木旺秉令,支成木局,或聚东方,而无比印,作从煞论,大贵。甲木透出,为妻从夫化,从木,亦作从煞论。
若柱中无甲丙癸者,皆下格。妻子用神同前。
徐乐吾曰:言配合不能无甲丙也,妻子同正月。
癸卯 乙卯 己巳 庚午庚金隔位,乙难合庚,群邪自伏,抚院。
徐乐吾曰:乙庚隔位,乙不合庚,反能相制以成格,支聚三合,时逢午禄,身强煞旺,伤官制煞也,故为抚军之命,兼握兵权也。
癸卯 乙卯 己巳 辛未众杀猖狂,草寇之命。
徐乐吾曰:辛金有制煞之意,而无制煞之力,己土临巳,丙戊禄地,巳未夹午禄,身强杀旺,亦化煞为权,无如卯未会局,众杀猖狂无制,不入正轨,势必弄兵潢池,为盗魁之命,亦握兵柄也。
甲子 丁卯 己亥 戊辰
徐乐吾曰:杨增新命,同治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辰时。戊土出干,专用甲木疏土,甲己隔位不合,而得疏土之用,丁透癸藏,土暖而润,水木火土顺序相生,位至新疆都督。
庚午 己卯 己未 庚午
徐乐吾曰:丁乃杨命,同治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午时。卯未会局,庚金出干制之,己土生旺,富贵之命。
癸酉 乙卯 己巳 己巳
徐乐吾曰:吴景濂命,同治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巳时。癸透丙藏,乙木出干,得巳酉会局以制之,位至众议院议长。
壬午 癸卯 己巳 庚午
徐乐吾曰:程潜命,光绪八年二月十三日午时。此造卯巳午三合,庚透乙藏,制煞得力,位至军长省主席,或云辛未时,则格局远逊矣,(参阅癸卯造)酉运己卯年,被炸受伤殒命。
甲申 丁卯 己未 庚午
徐乐吾曰:田维勤命,光绪十年二月十三日午时。庚金得禄于申,当取丁火制庚护官为用,位至都督。
戊子 乙卯 己卯 乙丑
徐乐吾曰:吴铁城命,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丑时。七煞聚权秉令,两乙叠出而无制,木旺土虚,又不能从,所喜胎元丙午,用印化煞,格成大贵。
三春己土总论
三春己土,田园气寒,必须暖润疏辟,万物方得吐芽生苗。正月专用丙暖,以除寒气;二月先用甲疏,如犁之辅土,次用癸润,乃非旱田,丙火次之;三月先用丙暖,万物始生,须用癸润,万物始长,次用甲佐,八字中三字俱透,富贵之格,缺一不美。
徐乐吾曰:总论三春己土为《穷通宝鉴》本所无,扼要之论也,己为气绝而衰之土,喻如田园,疏辟,己土重在暖润也,或先或后,悉有用意,详下文。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八九月己土
三秋己土,万物收藏之际,外虚内实,寒气渐升,须丙火温之,癸水润之。不特此也,且癸能泄金,丙能制金,补土精神,则秋生之物咸茂矣。
徐乐吾曰:三秋金神秉令之时,子旺母衰,土气泄弱,丙癸之用,不仅温润,如金成方局,庚辛出干,得癸水,则能泄金之气为用,见丙丁,则能制金补土,以成大格。如用甲木,亦须丙癸为辅,则茂如春夏,故三秋己土,丙癸不可离也。三秋己土,与三秋戊土相同也,财印皆为配合所不可缺。癸先丙后者,言须分先后,不可相碍也。
丙癸两透,雁塔题名,权重百僚。壬丙两透,无癸,异途显达,或武职权高。或有丙火,不见壬癸,假道斯文,终无诚实。或有壬癸,无丙者,一方能士,衣食充足,小有富而不贵。
徐乐吾曰:丙癸两透而不相碍,日元有印相生,食伤有财流动其气,配合中和,必贵之造也。无癸有丙者,月令有食神泄其气,虽日元偏旺,而气势不枯竭,气足神旺,虽有所偏,亦可取贵,唯为异途武职之流。己土本为阴柔之土,所谓若要物旺,宜助宜帮是也。若一丙而无壬癸,己土之气势不充足,食伤之气亦不流动,中和而缺乏精神,无病无药,庸庸碌碌之流。有壬癸无丙,用在财星,配合适宜,为一富造而已。
或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必主大富,且富中取贵。
徐乐吾曰:此言八月己土也,用神多者宜泄之,支成金局,癸透有根,为食神生财格,乃大富之徵,亦须原局有丙戊暗藏,日主有气,方能富中取贵也,按:富中取贵,即异途功名也。
或支四库,甲透者富;乏甲者,僧道贫贱。或甲出见癸,不见庚伤,厚培元气,可期科甲;不贵,风土之薄也。
徐乐吾曰:此言九月己土也,支全四库,土重必用甲木以疏之,然甲木官星休囚,又无财以生之,故仅能取富,不能取贵。如有科甲,乃积德所致,论命则气势近于浊。《滴天髓》云:虽然浊气亦中式,科甲非不可能也。若无甲,则决为孤贫之象。甲透不合,见癸为辅,用财官为贵,癸水藏库,甲木制劫护财为富,或甲透而与己土相合,则为化土格,以得火为贵,秋土气泄而寒,见丙丁以补己土元神,必然贵显,此格局之变也。
或支成火局,无水为救,奸诈凶恶之徒。或丙透癸藏,遇金生之,颇有选拔,不止衣衿;加一壬辅,富贵双全,且有慷慨才略,有贤声。见戊透者,主遭凶厄,且贫贱。
徐乐吾曰:此与上文支成金局相类,特上文为生于八月,此则生于九月也。如生于九月,丙透癸藏,遇金,乃食神生财佩印也,加一壬水泄金之气,富贵英豪,见戊透为比劫争财,用神被伤,所谓忌神转辗攻也,凶厄贫困之象。
三秋己土,支成金局,无丙丁出救,此人单寒孤苦。如得丙丁,生己元神,此人名魁天下,五福俱集,富贵非轻,即风土不及,亦不失巨族英才,人中豪杰。
徐乐吾曰:总论七八九月,与上文支成金局,癸透泄金有不同,总论云:土得金火,方成大器。三秋金旺乘权,强金遇火,强制人范,冶以成器,丙丁更能补土元神,故土金伤官佩印,未有不大贵者,且多武贵。以其配合自然
,一得两用也,言丙丁出救者,旺金泄弱己土,非丙丁不能成格,庚辛出干,丙丁藏支,亦同此论。要以金强身旺为成格要件,最忌见水,不但泄金,且使土荡,格局尽破矣,观下列蒋冯两造自明,亦奇特格局之一也。
勾陈全备润下,劳碌奔波之客;土凝水竭,离乡背井之流。
徐乐吾曰:勾陈,戊己土也;润下者,申子辰水局也。天干戊己,而支全申子辰,土虚不能止水,非特贫贱奔波,合主眼目疾,恶疮脓血而死。赋云:戊己居于润下,萍梗他乡。土多水竭,天干止己,而支聚墓库,一二点壬癸之水,不足以济,为离乡背井之流。上联为水旺土虚,下联为土旺水竭也;一为身弱不能任财,一为比劫争财也。
勾陈得位会财官,无冲无破必然端;亥子北方寅卯木,管教环拱戴金冠。
戊己喜亥卯未为官,申子辰为财,忌刑冲杀 害。
徐乐吾曰:戊己临于四库为得位,土旺宜甲木以疏之,土燥宜癸水以润之,甲木官星,更喜财以生之,为必然看法,无冲无破,必贵之格也。更行北
方财运,或东方官运,自然名高位显,五福三多,末两句释会财官之意。
总之,三秋己土,先癸后丙,取辛辅癸。九月土盛,宜用甲木疏之,余皆酌用。
徐乐吾曰:三秋已土,气寒而泄,用财不能缺印,有印不能无泄。九月土盛,用甲木官星,丙癸为辅,最为普通也,为必然之看法。各月看法,均可通用,唯格有高下耳,阅者注意。至于配合,则随宜酌用可也。
七月己土节命例:
庚申 甲申 己丑 癸酉
徐乐吾曰:杨士襄命,咸丰十年六月廿七日酉时。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大富贵,总握财枢。
己巳 壬申 己卯 戊辰
徐乐吾曰:袁乃宽命,同治八年七月初九日辰时。壬透丙藏,专用丙火,位至总长。
壬午 戊申 己酉 丙寅
徐乐吾曰:王正廷命,光绪八年七月廿五日寅时。壬丙两透,无癸,异途显职。此造或云丁卯时,或云戊辰时,未知孰是,以理度之,当是寅末卯初乎,并录之以备参考。
八月己土节命例:
甲寅 癸酉 己未 壬申甲丙癸壬全,提督。
徐乐吾曰:此造月令食神生财,甲木官星得禄,时逢壬申,虽辛金秉令,用取财官,但喜印劫扶助耳。
乙亥 乙酉 己巳 乙丑
徐乐吾曰:孙某言命,嘉庆廿年八月十七日丑时。巳酉丑会局,子旺母虚,专用丙火,喜得巳宫丙火暗藏,胎元丙子,引起丙火,贵为太仆。
乙亥 乙酉 己卯 庚午
徐乐吾曰:李纯命,光绪元年八月十五日午时。亥卯会局,两乙出干,众煞猖狂,庚金隔位不合,而有扫除群煞之功,所谓一将当关,群邪自服也,参观二月己土节。贵为江苏督军,庚辰运,庚申年自戕殒命,千古疑案。
九月己土节命例:
己巳 甲戌 己丑 壬申戊己局全于四季,火运大魁。
徐乐吾曰:此为甲己化土,而金水泄气,化神喜行旺地,必以丙火为用也。
戊寅 壬戌 己巳 庚午
徐乐吾曰:胡瑞兰命,嘉庆廿三年拾月初四日午时。壬透,甲丙俱藏,专用甲木,为财官格,运至东方,连捷翰林出身,山西湖南各省学院,五掌文衡,位至侍郎。
辛巳 戊戌 己卯 癸酉
徐乐吾曰:庞澄云命,道光元年拾月初二日酉时。巳酉结局,癸透有根,富而且贵,虽言八月,三秋一理共推,位至巡抚。
乙亥 丙戌 己巳 乙亥
徐乐吾曰:高恩洪命,光绪元年拾月初六日亥时。丙透壬藏亥宫,甲木可用,惜其不透,位至总长。
壬午 庚戌 己酉 庚午
徐乐吾曰:冯玉祥命,江绪八年九月廿六日午时。两庚并透,酉戌西方,专用丁火为救,壬水出干为病,虽年时两午,日元得禄,己土临酉,旺气未足,然己富贵非轻,位至副委员长。
癸未 壬戌 己丑 庚午
徐乐吾曰:何应钦命,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午时。土金伤官佩印,秋土气寒,金水进气,专取午宫丁火,丑戌未三刑,帮身得用,时上归禄,无官星破格,贵为参谋总长。
丁亥 庚戌 己巳 辛未
徐乐吾曰:蒋委员长中正命,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五日未时。己巳身临旺地,巳未夹禄,两庚并透,三秋旺金泄土之气,得丙丁出救,补土元神,丁透丙藏,金神入火乡,贵为全国领袖。
庚寅 丙戌 己卯 己巳
徐乐吾曰:唐生智命,光绪十六年九月十二日巳时。土金伤官佩印,专取丙火,喜火土金同居戌宫,位至都督,军法总监。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三冬己土,湿泥寒冻,非丙暖不生,取丙为尊,甲木能参用,不可用癸。唯初冬壬水旺,用以为制,余皆用丙。无丙用丁,但丁不能解冻除寒,不能火济;丁多,衣禄安然。
徐乐吾曰:己为田园卑湿之土,生于冬令,湿泥寒冻,不见丙火,毫无生意,调候为急,以丙为紧要用神。即使土旺用甲木制之,水旺用戊土制之,应病与药,丙火皆为不可缺之物也。故丙为尊,余皆随宜酌取。癸水为十一月当旺之神,然三冬己土,以寒冻为病,癸出则愈寒愈冻,故以为忌。除非四柱火土旺极,借用癸水,然此特别之命,极罕遇之。用戊土唯在十月初,壬水当旺之时,见壬出干,取戊为制,除此之外,亦无应用之法也。丙丁同为火,但解寒除冻,必须用丙,丁火灯烛之光,无能为力,即使丁火多见,亦不过衣禄安然而已。如用丁火,必须要有甲木,更须有寅支,暗藏甲丙,方可为用也。
或干透一丙,支藏一丙,加以甲透无壬,科甲有准。即藏丙无制,亦主衣衿。
徐乐吾曰:三冬收藏之时,单见一丙,力量尤嫌不足,须干透支藏,甲木助之,官印相生,其力方显。藏丙无制者,如见寅演而无申冲,见巳而无亥冲,再逢运程引出,亦可取贵也。
或多见壬水,得戊透破之,财破身荣,富中取贵;不见戊土,富屋贫人。凡三冬己土,见壬水出干,如水浸湖田,寻常孤苦。见火不孤,见土不贫。
徐乐吾曰:己土卑湿,见壬水冲奔之性,不能制之,必须用戊土帮身,分散财星,更见丙火暖土,反主富中取贵,所谓财破身荣,或纳赀得官,即富中取贵也。无戊土,为财多身弱,不能任财。三冬己土,见火,则土有暖气而不孤;见土,则能任财而不贫;火土必须并用,大方是富贵之命。否则,随水奔流,寒气彻骨,孤贫之象也。
或一派癸水,不见比印,作从才论,反主富贵,虽不科甲,恩诰有之。若见比劫争财,平常人物,妻子主事。从财者,金妻水子,且主子多。
徐乐吾曰:从格气势偏于一方,大忌逆其旺势。三冬水旺之时,再见一派壬癸,而无比印,只能顺其势而行,为从财格。此以全局势象为主,不以日元为主,日元孤立,只能随顺也。若见己土比肩,或见戊土劫财而无丙印,则己土不孤,既不能从,反为才多身弱,故云平常人物。财旺秉令,故妻子主事。三冬己土,以用丙为正,用丙者木妻火子,已见上文。从财者,以所从之神为用,故金妻水子,水乘旺,故子多。
或一派戊己,取甲制之,甲透者富贵。
徐乐吾曰:一派戊己,反弱为强,土实宜取甲木疏土。月令财旺坐官,身旺任财,再见甲透,为财旺生煞,富贵之徵,然四柱不可无丙也。
或一片庚金,虽用丙火,还宜丁为为助,透丁藏丙,富贵无双,奇特之命。
徐乐吾曰:三冬己土,见一派庚金,调候以丙火为正,制庚以丁火为强,丁透丙藏,金温土暖,秋冬土金伤官佩印,皆为富贵之命。而十二月,体用同宫,尤为奇特,但不可缺丙丁耳。此为五行常理之外者,故云奇特也。
十月己土节命例:
甲午 乙亥 己丑 戊辰尚宝卿。
乙巳 丁亥 己丑 甲子于大学士。
戊辰 癸亥 己卯 甲子布政。
徐乐吾曰:上列三造,皆才官格,土重取甲木疏土,以财生官为用。乙巳一造,又藏丙火,土得温暖,位至大学士,甲午造,胎元丙寅;戊辰造,胎元甲寅;格局相等,内卿贰,外布政,地位亦相等也。
壬申 辛亥 己巳 丙寅
徐乐吾曰:此宋代韩佗胃命,所谓剑锋金遇洪炉之火,以子平法论之,时上丙火高透,逢生得禄,支金寅申巳亥,固极品之实也。然四生逢冲,祸亦随之,晚局不终,良有以也。
辛巳 己亥 己巳 乙丑
徐乐吾曰:王宠惠命,光绪七年十月初十日丑时。两巳藏丙,中年之后,运行南方,位至外交部长,历任各国大使。或云丙寅时,未知孰是。
乙酉 丁亥 己卯 庚午
徐乐吾曰:陈树藩命,光绪十一年十月十四日午时。亥卯结局,透乙,丁火暖之,庚金制之,丁己同禄于午,身强敌煞,固可以制化为用也。
十一月己土节命例:
甲戌 丙子 己丑 甲子何宽尚书。
甲辰 丙子 己未 戊辰学士。
甲寅 丙子 己未 丙寅权贵。
徐乐吾曰:以上三造,官印并透,化木暖土,冬己非丙不暖,寒木向阳,非丙亦无生意,用在丙火,固显然也。
乙卯 戊子 己卯 丁卯大贵。
徐乐吾曰:此造特殊,戊子上下相合,虽不化火,水之效用亦鲜。地支三卯,乙木出干,而时透丁火,正所谓众煞猖狂,一仁可化也,与解冻除寒有不同,故大贵。
丙辰 庚子 己卯 丙寅进士,大参。
壬寅 壬子 己卯 丙寅进士。
徐乐吾曰:此两造,皆丙透通根,科甲之贵。
丁巳 壬子 己卯 癸酉
徐乐吾曰:此明代建文帝命,壬水合去丁火,癸水又出,冻土仅恃年支巳宫一点丙火,除祖荫外,固无事可为也。
十二月己土节命例:
壬申 癸丑 己丑 甲戌木疏季土格,官拜侍郎。
徐乐吾曰:水寒土冻,喜得甲戌时,戌为火库,寒谷藏春,更得甲木疏土,引生丁火。己癸月垣聚气,亦为贵徵。运行东南,木火得地,宜乎贵显矣。
壬子 癸丑 己卯 己巳财旺生杀格,状元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与上造相同,喜得时逢己巳,暗藏丙火,寒谷回春,运行东南,自然贵显。否则,虽财旺生煞,何能取贵乎?
辛巳 辛丑 己卯 乙亥丙甲得位,位至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丑宫己辛并透,同宫聚气,巳中丙火得禄,暖土为用。亥卯结局以生丙火,四柱无一闲神,此与彭刚直公造相似,参阅戊土十一、十二月节。
丁丑 癸丑 己酉 戊辰金旺用丁,丁透,官拜侍郎。
徐乐吾曰:此造丑中己癸透,酉丑结局,泄己土之气,用丁火制金以暖土。
丁亥 癸丑 己未 己巳大贵。
徐乐吾曰:此造丑宫己癸并透,丁火出干,与上造同,而时支逢巳,丙火得位,故大贵也。
壬午 癸丑 己丑 戊辰大富。
徐乐吾曰:此造身旺用财,丁火藏午,土得暖气,己癸聚丑,财星有情,天干比劫争财,时上引归财库,巨富之格,惟恐子息艰难耳。
癸卯 乙丑 己丑 乙亥江南沈,一榜;程监生,大富。二人同庚,身强敌煞。
徐乐吾曰:己丑身强,乙木枯草,无可用,亥宫之甲,寒木无力,亦不足以取贵,丑宫癸水出干,财富丰足。凡八字相同,更须问其胎元及生地分野,如此造胎元丙辰,九月胎元则为丁巳,藏透之间,富贵殊途,否则,湿泥寒冻,不能取贵,又岂能致富乎?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庚金总论
庚金带煞,刚健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赢甲兄,输于乙妹。
徐乐吾曰:庚金为三秋肃杀之气,性质刚健,与甲丙戊壬各阳干有不同。生于春夏,遇丑辰湿土,能全其生;逢戌未燥土,能使其脆。甲木虽强,力能伐之;乙木虽柔,合而有情。所以有书云:得壬水泄其刚健之性,气流而清;得丁火冶其刚健之质,锋锻而锐。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庚金
正月庚金,木旺之际,有土皆死,不能生金。且金之寒气未除,先用丙暖庚性。又虑土厚埋金,须甲疏泄。
徐乐吾曰:庚金至寅月绝地,木旺秉令,金不任克,寅宫火土同生,燥土不能生金,土厚反而埋金,故春金弱,喜比劫,不喜印生,总论云:金来比助,扶持最妙是也,如取土相生,则宜己土,忌戊土,总论云:性柔质弱,欲得厚土为辅是也。有比有印,宜用丙甲,庚金喜丁火煅炼,此言用丙火者,调候之意也,寅宫戊土长生,取甲木疏土,功成反生。正月庚金,用财生煞,兼有扶身之意,故为上格。
丙甲两透,科甲显荣,富贵非轻;二者透一,贡监生员;丙藏甲透,异路功名。
徐乐吾曰:承上文,正月木火,势力并行,虽不出干,其用仍在,喜用同宫并透,用更显著,故富贵非轻也。二者透一,非显达于异途,即为儒林秀士。此书著于明代,贡监生员,在明代颇有地位,一邑之望也。
或四柱多土,甲透者贵,甲藏者富;若见庚金破甲,富贵两失。
徐乐吾曰:此言用财破印,春庚虽弱,不能用戊土偏印,死金嫌盖顶之泥,四柱多戊,非甲木出干不可,若见庚金,比肩夺财,名利皆虚。
或丁火出干,加以戊己而无水者,又主富贵,何也?寅中甲木,引丁有根,无水为病,名官星有气,财旺生扶,故以富贵推之。如火多则用土,用土者,火妻土子。
徐乐吾曰:此言官旺用印,春庚不宜煅炼,若见丁火出干,则不能不用印以化之,然宜己土,不宜戊土。用印何以主富贵?因寅宫甲木临官,引生丁火,财旺生官,官星有气,更得戊己引化,不伤庚金,故亦以富贵推之。格局虽取才官,实以土为用也,有火方有土,故土为妻,金为子。
或支成火局,壬水出干,有庚者主大富贵,无庚者主小富贵,无壬无癸,残疾之人。
徐乐吾曰:此言用壬水,食神制煞也。官煞会局,必须壬癸水为救,然水至寅宫病地,无金相生,则水无源,且庚金临绝,非见庚金比助,则食神制煞,亦嫌克泄交加,故有庚主大富贵,无庚主小富贵。如支成火局,而无壬癸出干为救,金被火熔,残疾夭折之命。
或甲被金伤,无丙丁出制,支无丁火,此系平人。或丙遭癸困,无戊制者,亦然。
徐乐吾曰:此言比劫争财,官煞为救也。木被金伤者,比劫太多,须有官煞制劫以存财。盖木是活木,金为刚金也。如四柱无火为救,则为平常之人。或用丙而丙遭癸困,无戊土为救;用壬,而壬遭戊困,无甲木为救,皆系常人,以其有病无药也。
总之,正月庚金,丙甲为上,丁火次之。春金多火,不夭则贫。阳金最喜火炼,煅炼太过,反主奔流。
徐乐吾曰:庚金具坚刚之性,生于正月,地临死绝,为顽钝之金,非火炼不成器。煅炼太过,则销镕,又主奔流,详见总论。
辛巳 庚寅 庚戌 丙戌支成火局,无水出救,有道僧人。
徐乐吾曰:寅戌会局而透丙,火局成也。年又逢巳,煅炼太过,必须壬水为救。原局无救,而比劫叠见,又不能从,宜为孤穷之命。
丁丑 壬寅 庚子 乙酉用丙为暖,惜合多不贵,一富而己。
徐乐吾曰:庚日乙酉时,日元不弱,用丙为暖,而壬癸困柱丙丁,只能用财化食伤而生官煞,故富而不贵也。
壬子 壬寅 庚申 庚辰水盛金寒,专用丙戊,故骨肉凄凉,早年刑困,老运东南,衣衿显达。
徐乐吾曰:此造金水两旺,见壬出干,水盛金寒,不能不兼用戊土,无如寅宫木旺土崩,故早年刑困,而丙戊俱不透,寒薄之命。中年南方运,丙火旺地,化木生土,宜乎老运亨通矣。
壬子 壬寅 庚申 丙戌守备。
徐乐吾曰:此造丙火出干,唯为壬水所困,故贵不钜。
癸卯 甲寅 庚午 丙戌残疾孤贫。
徐乐吾曰:支金火局,癸水无根,气泄于木,火旺金熔,残疾宜矣。
辛酉 庚寅 庚子 己卯
徐乐吾曰:王占元命,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一卯时。己土制水,年上阳刃出干,专用丙火,运行丁亥、丙戌,位至两湖巡阅使。
丙寅 庚寅 庚戌 乙酉
徐乐吾曰:陈调元命,同治四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时。生于立春后六时,寒气未除,专用丙火,好在生乙酉时,日元不弱也。
辛卯 庚寅 庚午 己卯
徐乐吾曰:韩复榘命,光绪十七年正月初五日卯时。两卯为飞刃,辛金出干,两卯冲动酉宫,得刃虚神,丙丁制刃为用,运行丁亥、丙戌,位至山东主席,酉运丁丑年,失律遭刑。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庚金
二月庚金,卯中乙木当权,柱中自然有乙,当令之乙,得庚辰时,庚必留情于乙,此金有暗强之势,如秋金相似。
徐乐吾曰:五行之理,母旺子相,寅宫甲木临官,丙火长生,卯宫乙木帝旺,暗生丁火,推而至于酉宫辛金,子中癸水,午中己土,其理甚精微。二月庚金,理同正月,春金衰绝,不能无比印生扶,支临申辰,弱中转旺,喜用丁火,若见乙木出干,乙必输情于庚。三春木旺,无取从化之理,日主恋财,反有贪合忘官之病,若隔位不合,或藏支不透,即无此弊。论纳甲,庚金纳于
出震,在卯位,庚至卯暗强,但非比印生扶,不足以用财官也。
或丁在干,甲透引丁,支下再见一庚制甲,配得中和,必然大贵。合此不验,风土之薄也。
如不见庚藏支合者,虽丁甲两透,不过一方能人。盖春丁气正,不旺不衰,故用甲引丁,又用庚劈甲,官星乃为有气。乙木虽多,既虑合庚以助强,又恐湿乙伤丁,难为丁母;故有丁甲无庚者,常人而已。
有丁庚,甲不出干者,常人;或丁透庚甲藏者,可许贡监;丁火甲庚俱全,虽不出干,可许衣衿。无丁用丙者,家富,利于异途。
徐乐吾曰:卯中有丁火在,见丁出干,如自月令透出也。丁火不离甲木,甲木不离庚金,三者有相联之用。支下见庚,谓申中庚金也,合卯劈甲引丁,日元又通根得禄,两得其用。无申合卯,虽有丁甲,不能大显,则因庚金休囚,不能任财官故也。如见庚辰,支下得偏印生扶,亦可转旺,见上节。次申述其理,三春丁火,不旺不衰,无甲则丁火无所附丽,无庚劈甲,于火不灵,气不赫炎,不能谓为官星有气也,故有丁甲无庚比者,常人而已。庚金得丁而透,方能取贵,无丁见丙,一富而已,或富中取贵,出于异途。丁火得甲而旺,无甲见乙,虽多无益,湿乙不能引丁,合庚助强,更失引丁之用,此申述必须用丁甲之理,不能以丙乙代之也。
或一片甲乙,又忌见庚出干,以破财神;不见比肩,作从财论,大富大贵。若见一比,富屋贫人。
徐乐吾曰:二月木旺秉令,金气衰绝之之时,见甲多,无比劫印绶,作从财论。见乙,夫从妻化,亦是从格。若见比印,木坚金缺,财旺身衰,富屋贫人者,言只能为富室经理财产,不能自有其则才,若自有之,身弱不能任,轻船重载,必至倾覆也。
从财者,水妻木子;用丁者,取甲为妻。 然甲木或受庚制,即功名可全
发妻难保,未许同偕。
徐乐吾曰:火妻土子句,疑有误字,从格以所从之神为用,当是水妻木子。二月庚金,以用丁火为正,用丁者,木妻火子。得庚金劈甲引丁,富贵无
疑,唯甲被庚制,财星遭劫夺,妻宫未免刑克,此势难两全者也。柱中若有庚制甲,虽为配合所需要,但不免克妻耳。
总之,二月庚金,专用丁火以抑其强,次用甲木引丁,又须用庚劈甲。八
字如无丁用丙火,富贵多出于勉强,即有富贵,亦是辛苦得来。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除寒解冻,宜月用丙火;锻庚成器,宜用丁火。二月阳和日暖,丙火非需要,即使配合中和,亦是异途,以非出于自然,富贵出于勉强矣。
庚金嫌盖顶之泥,重见戊己,如人压伏之之象,须甲透为妙。
徐乐吾曰:庚临寅卯月,为死绝之金,性柔体弱,见一点己土,或辰丑湿
土则吉,最忌土重埋金。总之土薄则生有益 土重则埋没无光,非得甲木疏
土,不能显金之用,此正二月所同也,即《滴天髓》反生之理也。
庚申 己卯 庚寅 丁丑丁透甲藏,难由科甲,纳粟秦名,贵自富得,官知县,其家巨富,为人亦慷慨好施。
徐乐吾曰:申卯合,甲藏寅,财旺生官,贵从富得。
庚午 己卯 庚子 甲申甲透丁藏,不利正途,行午运,武职显达。
徐乐吾曰:两造皆己庚并透,庚金暗强,而用丁火,甲庚俱全,虽非科甲,异途显达,上造寅卯财旺,又为巨富也。
丙申 辛卯 庚辰 丁亥官星出干,卯中乙木,有亥中甲木引之,甲木又得申中庚金劈之,大贵;用丁火,木妻火子,申辰会水克丁,一子不能承受,乏嗣。
徐乐吾曰:庚金坐辰,有印相生,丙辛合煞留官,财旺生官,宜为大贵。丁亥火临绝位,数应一子,申辰会局克之,绝地乏嗣,故云不能承受也。
辛丑 辛卯 庚寅 庚辰武举,家富。
徐乐吾曰:支全寅卯辰,富甲一方可知。比劫露头而无丁火,故贵轻也。然两干不杂,气势自清。
辛酉 辛卯 庚寅 丁亥甲藏丁透,武状元。
徐乐吾曰:此造与上两造相类同,见丁火出干,财官为用,即取贵。
乙亥 己卯 庚辰 丁丑
徐乐吾曰:张作霖命,光绪元年二月十二日丑时。庚金坐辰,己土出干,金势暗强,专用丁火。亥宫甲木引丁,乙木隔位不合,胎元庚午,庚金劈甲,午为丁禄,丑卯辰夹寅,亥暗合之,财全成方,此皆不见之形,所以武职显达。富贵皆臻其极,位至大元帅,戌运戊辰年,皇姑屯被炸殒命。亥年见辰为自缢煞,非令终命也。
己卯 丁卯 庚戌 己卯
徐乐吾曰:张树元命,光绪五年三月初六日卯时。亦用丁火,卯多不能引丁,喜其无水,不伤丁,喜比动运。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庚金
三月庚金,戊土司令,不怕生寒,无生金之理,有埋金之忧。故先用甲木疏土,次用丁火煅炼成器,不必用庚劈甲。
徐乐吾曰:清明后十日内,犹是乙木司令,看法同二月,十日之后,戊土司令,丙火渐壮,不怕生寒,月令土旺金相,故金不怕弱,但惧戊土出干,无生金之理,有埋金之优,故先用甲木疏辟,次取丁火煅炼,月令印旺,无须比劫扶助也,
如得丁甲两透,不见比劫破甲,科甲有准,但要好运相催。甲透丁藏,贡监生员可许;甲藏丁透,异路功名;丁甲俱藏,不受庚制,富中取贵,刀笔起家;有甲无丁,平常之辈;有丁无甲,迂腐儒生;丁甲两无,下贱之流。
徐乐吾曰:申述丁甲之用法,凡上上之格,即无好运,亦必上达,岁运但求其无阻碍耳。若次等格局,原局有弱点,非运岁补其缺,不能发达,故非好运相催不可。若庚金生三月,虽月令偏印相生,丁甲并透,究属无气,体用皆失时失地,必须运程为助乃发。故或藏或透,不过采芹异途。丁甲缺一,即为平人,此由格局有高低也。若丁甲俱无,而别取用神,更非佳造。
或有甲无丁,见一丙火,由行伍陆五品,又无壬癸困丙,武职显耀。
徐乐吾曰:五阳干相制,甲木喜庚,丙火喜壬,戊土喜甲,壬水喜戊,皆以阳制阳有力为贵。独有庚金喜丁火煅炼,丙火无制庚之力,此性质之特殊者也。三月庚金,见甲丁为科甲,见甲丙为武职,然不论用丙用丁,皆不宜见壬癸破格。
或支成土局,无木,贫贱僧道;见乙,奸诈小人。
徐乐吾曰:三月土旺秉令,支成土局,见土透干,有埋金之虑。不透干,亦嫌金实无声,必须以木为救。见甲木破土出金,平常衣食,无丁不贵。见乙有疏土之意,而无其力,奸邪小人。
又支成火局,癸出天干制之,富贵;有丙丁出干,见壬出制之,方吉。无水制火,残疾废人;或火局无比劫,作从煞论,富贵非轻,但多夭耳。
徐乐吾曰:虽上庚金不能无火,壬癸皆为病神而言。若支成火局,火旺镕金,非见癸水出制不可。若丙丁出干,更须壬水出干制之方吉,单见癸水,犹嫌力薄也。无水制火,金被火伤,残疾夭折之命。火局无比劫,富贵非轻,但须从得真方可;月令辰土,湿润之格,必然生金,难得真从之格,故多夭耳。
总之,三月庚金,土旺金顽,不可少丁。戊多用甲,无甲不能自立;无丁不能成名;二者缺一,皆属常人。次看丙火,无丁姑用丙,壬癸皆为病神,庚金无火,非夭则贫,身弱财多,富贵不不久。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三月庚金 母旺子相,非真旺也,失时失令,故是顽金。旺土须甲,顽金宜丁,有甲疏土,金气方显,故主立业;有丁煅金,乃戊大器,故主成名。丁甲必须并用,缺一不可,土重以甲为主,土轻以丁为主。无丁用丙,不得巳而思其次也,庚金无火,必主贫壬,以金实而顽故也。三春木旺秉令之时,如木成方局,甲乙并透,为财多身弱,虽有富贵,不能久享。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徐乐吾曰:三月庚金,土旺用甲,金旺用丙丁,不离财官为用,无别种法。用财者,食伤为妻,财为子;用官者,财为妻,官煞为子。
庚子 庚辰 庚申 壬午时出壬水,支成水局,名井栏叉格,官至太师,凡水局须以此参观。
徐乐吾曰:此井栏叉格,《喜忌篇》云:庚日全逢润下,忌壬癸巳午之方,壬癸巳者北方也,巳午者南方也,指运程而言,原命并不以见壬癸巳午为忌也。
癸卯 丙辰 庚申 辛巳
徐乐吾曰:姜桂题命,道光廿三年三月十七日巳时。丙火出干,得禄于巳,癸水坐卯,不为困丙,武职极贵,位至巡阅使。
丙辰 壬辰 庚辰 壬午
徐乐吾曰:清穆宗(同治)命造,咸丰六年三月廿三日午时。甲午运甲配年,日儿太岁而殂。
辛酉 壬辰 庚子 甲申
徐乐吾曰:端方命,满人,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二日申时。井栏叉格,位至决督,辛亥年,死于乱军中,年五十一。
戊寅 丙辰 庚申 辛巳
徐乐吾曰:廖仲恺命,光绪四年三月初十日巳时。庚早专禄,取寅宫甲木生丙,财滋弱煞格。巳宫禄马同乡,极品之贵,应以武职显。丙辛遥合,不足以羁绊用神,更行辛运,争合丙煞,突遭暗杀。
庚辰 庚辰 庚辰 丁亥
徐乐吾曰:庚继尧命,光绪六年三月十三日亥时。丁火出干,亥宫藏甲,贵为云南都督,或云:唐造为癸未、庚申、庚寅、壬午,未知孰是。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庚金
四月庚金,长生在巳,巳虽有丙,内有戊土,丙不熔金,故不畏火炎。但丙不可轻用,宜先用壬水,方得中和。书曰:群金生夏,妙用玄武;次取戊土,丙火佐之;三者皆全,富贵无双。或透一二,亦主贡监衣衿。
徐乐吾曰:庚金长生在巳,时值丙火当旺,庚金之气自弱。虽戊土得禄,丙不熔金,但戊土亦不能生金。书云,群金生夏,妙用元武,玄武者,北方壬癸水也,得水制火润土,功戊反生,故金生三夏,不能离水为用也。无水,只能用戊土晦火存金,乃不得巳而思其次。壬丙戊三者相济为用,最为上格。次者应病以药,随宜酌用可也。如四柱金水太旺,反用月令当旺之火,是又格局之变也。
或一派丙火,名曰假杀为权,不见壬制者,此人假作清高,并无仁义,弃旧迎新,刑妻克子。若得壬水出干制之,又主荣华。壬藏支者,主小富贵,但名大而无其实。
徐乐吾曰:庚金多,见丙火出干,身旺煞高,假煞为权,须用壬水制煞,病重得药,主大富贵。否则火炎土燥,庚金虽多不旺,虽有戊土引化,不致金被火伤,亦必刑妻克子,如是辛金,夭折贫贱。壬水藏支,得运引出,主小富贵,有名无实者,有制煞之意,而无其力也。
或支成金局,变弱为强,用丙无力,用丁方妙。丁透不见壬水,为富贵中人;无丁,无用之人;或丁出三四 ,锻制太过,到老奔波。
徐乐吾曰:庚金虽长生在巳,气极微弱,然见酉丑会局,即转弱为强,尤以得丑字为妙,湿土生金,妙用元武,此与甲木生亥,见卯未会局意同(见丙火十月节)。庚金转强,锻冶庚金,当用丁火取贵,忌壬癸伤丁,丙亦可用,唯不如丁制为贵。丙为太阳之火,锻金不能成器,故云用丙无力,用丁方妙,且必以丁火透出为吉也。四月火旺之时,丁火不宜太旺。书云:庚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是也。丁出三四,官多化煞,又须以水为救矣。
剑戟成功,入火乡而反害,金逢火已损,再见火必伤。庚辛火旺怕南方,逢辰巳之乡,又为荣断。
徐乐吾曰:庚金见申巳酉丑,支成金局,得丁火煅炼,名剑戟成功,入火乡反害者,运行南方火地也。金逢火已损,谓金生三夏也,再见火必伤,故运喜西北,不利南方,见总论。庚辛见火旺,虽怕南方,然逢辰巳运,又为荣断。盖辰为湿土生金,巳为庚金生地,辰巳列于巽宫,辰合酉,巳会酉,暗藏金气,若原命有酉,见辰巳会合,反作旺论,为怕南方之例外也。
总之,四月庚金,须用壬丙戊,但非拘执先后,宜分病用药,妻子依用同前。
徐乐吾曰:庚生四月,以水为必需之物,丙戊为当令之神,故取用以此为先,无壬用癸,其意相同,应病与药,总不能无水,妻子依用神而定,同前看法。
壬寅 乙巳 庚戌 丙戌刑克,飘荡离乡,客外之人。
徐乐吾曰:此造壬水无根,气泄于寅,不能制丙,火土无情,奔流之客也。
癸丑 丁巳 庚子 丁亥秀才,大富,五子皆贵。
徐乐吾曰:巳丑会局,庚金转旺,可用丁火,但重官不贵,又见癸伤,宜其富而非贵,水至亥临官,五子呈祥。
甲申 己巳 庚午 戊寅
徐乐吾曰:钱应溥命,道光四年五月初八日寅时。寅午会局,专用申宫壬水,运行西北,拔贡,位至军机。
乙丑 辛巳 庚子 丙子
徐乐吾曰:齐耀珊命,同治四年五月初六日子时。群金生夏,妙用元武,支成金局,用巳宫当旺之火,富贵奚疑。但用丙火七煞为武阶,用丁火官星为文职,位至省长,疑是丁丑时也。
己卯 己巳 庚申 辛巳
徐乐吾曰:李根源命,光绪五年四月十七日巳时。专用丙火,喜申宫有壬水制之,惜壬丙皆藏,支又值三刑,屡掌兵柄,又长农商,起伏无常。
壬午 乙巳 庚戌 辛巳
徐乐吾曰:杨树庄命,光绪八年三月廿四日巳时。支成火局,两巳藏丙,喜壬水出干制之,胎元丙申,壬水有根,假煞为权,位至海军总长。
壬午 乙巳 庚戌 壬午
徐乐吾曰:曾宗鉴命,光绪八年三月廿四日午时。与杨造仅差一时,用午中丁火,为文阶而非武职。年时两午,会戌成局,更值火旺之时,仍非用水制之不可,位至总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月庚金
五月庚金,丁火旺烈,庚金败地,专用壬水,癸又次之。
徐乐吾曰:五月丁火司令,丁己同宫,官印相生。特火炎土燥,庚金煅制达过,不能离壬癸为用,非用水破火润土,不能存金。虽四柱无水,仍宜运行北地,故云专用壬水,癸水次之,所谓“妙用元武”也。败地,沐浴也。无水润土,福泽不全,终非上等格局。
壬透癸藏,支见庚辛,必然科甲,切忌戊己透干制水,便作常人。或戊藏支,又有木制,亦不失儒林之秀。或金透天干,壬藏支中,又有支金生助,定住明经之贵。或壬藏戊出,木不能制,常人;或癸出见金,亦好,但富贵皆轻,异途乃利。
徐乐吾曰:五月庚金,临于败地,气势弱极,水亦值绝地,虽有壬癸润土反生,仍虽比劫为助。故有壬出干,更须癸水助之,支见庚辛金以生之,转弱为强,方为有源之水,富贵反掌。金透壬藏,其理相同。用壬忌戊己出干,更看木能制不能制,为格局商下之分别。癸水力弱,故富贵皆轻,言异途者,正以贵有所不足也。
或支成火局,乏水者,奔波无定,见壬癸出干制火,虽不科甲,亦主异途恩封。戊己出干,又作常人。支成火局,无水须透戊己,补庚泄火,庶免夭折孤贫;若土亦不透,下贱废人。
徐乐吾曰:支成火局,锻制太过,必须以水为救,忌见戊己,与上文一理。无水,则用土以泄火气,官印相生,庶免金被火伤,仍以运行北地为美。午宫丁己得禄,官印乘旺,本可取贵,因喜用相违,故富而不贵,见下己未造。若支见戌未燥土,己土又不出干,既不能从煞,又无水为救,斯真下贱残废之命矣。
总之,五月庚金,无水,必非上格。或一派木火,无伤印比劫,作从煞论,富贵非轻。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仲夏无水,总属偏枯。从煞,必须有木,破印生煞,方能言从。伤官者,水也。有水,功成反生,月令自有己土。也有五月庚金透己土,决不能从。有水,亦不能从也。
己未 庚午 庚戌 壬午从杀格,早年刑困,子晚妻迟,晚年大富,寿考子多。
徐乐吾曰:此造印比食神均出干,决不能以从论,似从而不成从,所谓类象是了。如虞和德造:
丁卯 丙午 庚午 己卯,一派木火,从象更真。但因己土透也,得禄于午,不能从也。得意在辛丑、庚子运。此造先贫后富,恐亦富在辛丑、庚子运也。庚金阳干,不易言从,加以胎元在酉,阳刃暗藏,最宜带水之土金运。总论云:运宜西北,不利南方是也,复次《三命通会》云:庚金坐午又为提,丁己齐明两可宜,干支无丙来混杂,水绝肩多作富推。注曰:庚午日生于五月,透丁己,官印俱明,利名发达,若午多,壬午时亦吉,如遇丙煞不利。若从煞格,不宜水制之。又一造:
己丑 庚午 庚午 丁丑,柱见两丑,暗藏金水可用,其不能从煞,更为明显,特此类命造,早年多困苦。《八法关键》云:类化气而不成局,类印绶而不成印,多靠别人之力,入继过房之命,即使幼非孤苦,亦必承受他人福荫,录之以供参考。
庚申 壬午 庚寅 壬午两干不杂,一榜,知府。
徐乐吾曰:两干不杂,取其清耳,专用庚壬。
壬申 丙午 庚午 甲申
徐乐吾曰:何桂清命,嘉庆十七年四月廿八日申时。年时两申,庚金得禄,丙火煞旺,专取食神制煞为用,翰林出身,官至两江总督,洪杨乱时,失守南京而伏法。
辛酉 甲午 庚戌 庚辰
徐乐吾曰:徐绍祯命,咸丰十一年五月廿三日辰时。辰戌魁罡相逢,年逢辛酉阳刃,午宫丁火当旺,为官刃格,运利西北。
丁卯 丙午 庚午 己卯
徐乐吾曰:虞和德命,同治六年五月十八日卯时。专用己土,运利西北,见上己未造。
壬午 丙午 庚寅 庚辰
徐乐吾曰:张叙忠命,光绪八年五月初五日辰时。时逢庚辰,日元不弱,寅午会局,专取壬制为用。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六月庚金
六月庚金,三伏生寒,金顽已极。先用丁火,次取甲木。
徐乐吾曰:六月三伏生寒,土旺而金得气,故先用丁火,次取甲木。身旺喜财官,身弱喜金水生扶,用神不离丁甲也。
丁甲两透,名显身荣,忌癸伤丁。有甲无丁,庸俗;有丁无甲,生员;丁甲全无,下贱。未虽有丁,不透只如无有;丁火无伤,贸易之流。衣禄充足。支又见水,执鞭之士。
徐乐吾曰:未月火之衰未,虽有炎炎之象,实为强弩之末,非丁火出干,甲木引丁,不能锻庚成器,故必以丁甲两透为贵也。木至未月墓地,气亦衰歇,故有才无官,庸俗谋利之徒;有官无财,儒秀有能之士;皆非上格。次释无丁之意,未中自有丁火,何云无了乎?盖未月己土当旺,丁火不透,论土不论丁,丁火之气,泄于旺土,虽有如无,然亦非全无用处,唯才官皆衰竭,所见徵应,不过前禄弃足,不足以取贵也。丁火不论藏透,皆忌为癸所伤,此用神不可损伤之通例也。
支会土局,甲先丁后。甲透者,文章显达,丁透者,刀笔扬名。
徐乐吾曰:上言用丁,甲木为辅,此言土厚埋金,用甲为救,丁火为辅,故甲先丁后。支成土局,须有甲木疏土,庚金方显,故以甲木为用,丁火为佐,甲木亦必出干,方能得疏土之用。
或柱见多金,有二丁出制,异路功名;一丁出制,刀笔之吏。
徐乐吾曰:重言用丁,书云:重官不贵,然未可一例而论,六月进气之庚,柱见比肩,非得二丁出制,不能取贵,虽非正途,亦能显达;一丁力薄,刀笔扬名,亦异途也。
总之,六月庚金,专用丁火,甲木为佐。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丙辰 乙未 庚申 丁亥丁透甲藏,早年得志,一榜,巨富,少兄弟。
徐乐吾曰:庚申日元专禄,壬水润土生金,庚金极旺,丙丁并透,官煞混杂,不能专用财生,只能以印化也。
丙辰 乙未 庚申 癸未用未中二丁,为役起家,早岁发达无比。
徐乐吾曰:上两造,相差一时,丁亥时,丁透甲藏,故有乡举之贵;癸未时,专用未中二丁,故仅衣禄充足而不贵也。
丙午 乙未 庚寅 壬午壬透制火,县令,大有才干。
徐乐吾曰:此造与五月文中乙未一造相似。壬水虽无根,而能润土,庚金临绝地而不从,当作胞胎格看,以未土正印为用。运行土乡,泄火生金,最为美运。
丙辰 乙未 庚辰 癸未一丙二丁,取癸制煞,为役起家。
徐乐吾曰:庚辰坐印,土润生金,乙从庚合,癸水制杀为用。生于六月,火有余气,水临绝地,仍宜制煞运也。
辛亥 乙未 庚子 己卯秀才,捐监,官至州同。
徐乐吾曰:此造甲藏亥宫,丁火不透,且为支水所伤,幸己土出干,制癸,甲木破未出丁,杂职小官,无异商人,最难辨别。
癸巳 己未 庚子 甲申此伤官格,制煞太过,入木火运,财旺生杀,举人。
徐乐吾曰:子申会局而透癸水,伤官格也,未中丁火,压伏在下,行财运化伤生官破印,乃有生发之机。
戊申 己未 庚午 丙戌
徐乐吾曰:赵舒翘命,道光廿八年六月廿八日戌时。地支午未申配夹酉刃,庚金暗旺,丙火出干,行北方水运,翰林出身,官至尚书,丑运辛丑年,合起阳刃,以附和拳匪伏法。
庚午 癸未 庚申 丁亥
徐乐吾曰:熊希龄命,同治九年六月廿五日亥时。丁透甲藏,专用丁火,癸水伤丁为病,至戊运去伤,位至总揆,有名流之举。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庚金
七月庚金,刚锐极矣。专用丁火煅炼,次取木引丁。故曰:秋金刚锐最为奇,壬癸相逢总不宜:如逢木火来成局,试看福寿与天齐。
徐乐吾曰:七月庚金秉令,刚锐已极,《明理赋》云:强金得水,方挫其锋,似宜水以泄之,不知庚金之性质,必须锻炼方成大器,以用丁火为贵。甲木生寅,宜泄不宜克;庚金生申,宜无不宜泄;五行各有所宜,而兼有气候之关系,此理仅本书有此发明。月令建禄,以财官为正用,初春甲木喜丙乃例外,仲春即宜财官。锻炼庚金,丁火为上,而丁火必藉甲木为引,方能炉火常红,故以甲为佐,《滴天髓》云: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丁火不离甲木,秋冬尤甚。
如得丁甲两透,权重百僚。有丁无甲,秀士;有甲无丁,常人;丁甲两无,下格;无丁,姑用丙火。
徐乐吾曰:庚金得丁甲,抑旺金使之就范,必主威权。有丁无甲,官无财
生,丁火必薄,锻庚不能成器,仅为俊秀。有甲无丁,申宫壬水长生,同食神
生财格。木值休囚,财星不旺,衣食充足而已,平庸之人也。丁甲两无,名利皆缺。金水旺而无归宿,格之下也。无丁用丙,亦可取富贵,唯较逊耳。
或支成水局,柱中即有丙丁,不见甲木者,必主愚懦。何也?孟秋金旺生水,金生水以制火,何能发达。或见甲出引丁,可云贡监生员,甲藏,不过一方能士,稍有衣禄。
徐乐吾曰:锻炼庚金,丁火为上;调和气候,丙火为先;此炉火与太阳之别也。七月庚金,壬水长生,支成水局,水旺极矣,虽在地支,丙丁之气自慑,何能锻庚成器,非见甲木泄水生火,焉能显其用乎?有甲木出干,不失为贡监生员,甲藏无力,仅为衣禄能士,难冀显达也。
或支成土局,先甲后丁,大富之人。
徐乐吾曰:支成土局,疏土为要,破土则金显,故先用甲木,仍不能缺丁火也。引丁则地位高,用财为主,为大富也。
支成火局,富贵中人。
徐乐吾曰:庚金月令建禄,而支成火局,无须再见甲木为引,盖寅中自有甲木也。庚金锻炼以成器,故决为富贵中人。
金刚木明,行商坐贾之人,金备申酉戌之地,富贵无疑,金神入火乡,逢阳刃,富贵荣华。
徐乐吾曰:金刚木明,专用财星,乃商贾之人;金备申酉戌西方,有火用官煞;无火为从革格,故富贵无疑。庚金见酉为阳刃,时值三秋,庚金当旺,得火锻炼,更行南方运,名金神入火乡,盖强金入范,自有一种威武不屈之精神,七八九月同论,观此自明。
戊申 庚申 庚申 丙子井栏叉格,元帅。
徐乐吾曰:此造身强煞浅,假煞为权,专到时上偏官为用,子申水局,有戊土制之,丙不受困,总握兵符。
癸巳 庚申 庚申 丁亥一榜,府尹。
乙未 甲申 庚戌 丁亥先贫后富,子肖。
徐乐吾曰:以上两造,皆用丁火,甚明显。
辛酉 丙申 庚子 丙戌
徐乐吾曰:王士珍命,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四日戌时。支备申酉戌西方,子戌拱亥,丙辛合去一煞,专用时上丙火,金神入火乡,富贵荣华,为北洋军阀领袖。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庚金
八月庚金,刚锐未退,仍用丁甲,丙不可少。
徐乐吾曰:八月庚金,月垣酉金,阳刃秉令,金气最为刚锐。时届深秋
,寒气渐重,故须丙丁并用,以丁火锻冶庚金, 更以丙火解除寒气,此官煞并用
之法。从经验而来,官煞非特不忌其混,且必须并见,方能取贵也,唯本书有此发明,为别种命书所无。煞刃本宜用印,而八月庚金之煞刃格,刃当旺,煞退气,宜用财生。特阳刃忌见刑冲,如无刑中,则刃清煞显,必为极品之贵,掌握兵权也。
若丁甲透,又见一丙,功名显赫。且见阳刃无刑冲,丙杀藏支,名为阳刃驾杀,主出将入相,耿介忠庚,如不验,风土之薄也。
徐乐吾曰:此言丁丙并用之法,月令阳刃秉,官煞必居绝胎之位,力量微薄,宜财以生之,故言丁甲两透也。阳刃忌冲,非令终之兆,故以不冲为完美。丁透丙藏,官煞混而不混,《金声玉振赋》云:从革复出乎三奇,血食迄千秋而未艾。三奇者,乙丙丁,或卯巳午,庚金临酉刃,复遇三奇,必主出将入相,耿介忠良,如若不贵,必别有破败,宜细推之。
或丙火重重,一丁出干,支下藏甲,亦主科甲仕宦,丙出丁藏,异途显职。
徐乐吾曰:承上文,申述丙丁必须并透,方能取贵之意。盖丙火为解寒之
用,而丁火能锻冶庚金,故以丁透为贵。煞刃均停,贵为王侯。此言煞旺刃轻,
亦主科甲仕宦。若丙出而丁藏,煞刃多主武贵 故言异途显职,富贵均逊。
或甲藏支,火透而水不透者,亦主清高,衣衿能士。
徐乐吾曰:甲木藏而不透,只要有火透出,亦为清贵之士。火透水藏,不伤丁火,即不为破格也。
或丁藏支内,叠见丙出,此假煞重重,有刃不能作从煞论,常人而己。即有一丙透,秀而不富。
徐乐吾曰:此论专用丙火,庚金须见丁火锻炼,方成大器,无丁见丙,一富而己。盖八月庚金,阳刃秉令,即使丙火重叠,支会火局,气成偏旺,决无从煞之理,无取贵之法也。
或支见重重甲乙,无用人也。金旺木衰,非火莫制,不见丙丁,必作艺术之流。
徐乐吾曰:八月庚金秉令,首论用火制刃,为煞刃格,次论用水泄金,为从革格。此言用财,金旺木衰,得火则同煞刃,得水为食伤生财,从革不成,商贾艺术之流士也,旺金无用印之理,置之不论。
或丙丁甲乙全无,支会金局,有水出干以泄金气,尽行西北运,不见火乡,此名从革,为人清雅,富中有贵,但常招凶事。若运入火乡破格,死不能延。或柱中有火破格,飘流孤苦,为僧作道;运入木乡,衣食稍丰,然总是近于九流技艺之士。
徐乐吾曰:此言从革格,四柱无木火,而支成金局,或支全西方,金气纯粹,偏旺一方,从革成格。强金得水,方挫其锋,专取水以泄金气,名金水同心。四柱见火则破格,行运亦不能人火乡,然流年焉能全行西北,故常招凶事。若大运至南方,命绝难延。次论有火破格之局,原命有水出干困火,不能取煞刃格,更行西北,官煞愈困,势必飘流孤苦。行东方木运,泄水生火,比较可行木财运也,故衣食稍丰,然格局混杂,故为九流技艺之士也。
丙子 丁酉 庚子 丙子身旺任杀,丞相,一品。
徐乐吾曰:此明代乔行简尚书命,干透两丙一丁,癸水在支,不伤丙丁干火,贵至极品。
甲辰 癸酉 庚申 辛巳知州。
徐乐吾曰:专用巳宫丙火,癸水在干,更得甲木引化,丙火无伤,所以取贵。
乙巳 乙酉 庚午 丁亥归灵格。财旺生官,举人,官至粮道。
徐乐吾曰:此造丁火出干,得禄于午,亥宫藏甲,故较上造为胜,位亦较高。财旺生官,极明显。格局名称,沿五星之旧,多不可解。
己亥 癸酉 庚申 戊寅阳刃驾杀格,尚书。
徐乐吾曰:寅中丙火制刃,寅亥皆藏甲,引生丙煞,天干癸水有戊土克制,暗化助煞,大运逆行南方,贵居极品。
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徐乐吾曰:清高宗(乾隆)命,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日子时。书云:子午卯酉,入格为四极,不入格者为四冲,此造煞刃通根并透,乃煞刃格,不以冲论。更有丁火出干,六十年太平天子,威加四海,非寻常所能及也,寿八十九。
庚午 乙酉 庚子 壬子
徐乐吾曰:权臣和坤命,乾隆十五年九月初一日午时。年月午酉相破,官星带刃,理同煞刃。无如日主庚金合乙,恋财而不顾官星,贪财忘官,包藏祸心,权奸有异志者,大都类此,日时子午相冲,故晚局不终也。
甲申 癸酉 庚辰 丁亥
徐乐吾曰:王树常命,光绪十年八月初九日亥时。丁甲出干,惜支无丙火,总领师旅。
癸巳 辛酉 庚申 丙戌
徐乐吾曰:石友三命,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一日戌时。支备申酉戌西方,丙火出干,得禄于巳,假煞为权,柱无丁火,总领师干,贵为省主席。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庚金
九月庚金,戊土司令,最怕土厚埋金。宜先用甲疏,后用壬洗,则金自出矣,忌见己土浊壬。
徐乐吾曰:九月庚金,在霜降之前,与八月同论。土旺用事之后,无形之中,充塞宇宙,大惧戊土出干,土厚埋金,必以甲木为先,更取壬水冲刷土层,庚金之用自显。金水宜其清澄,见戊土则阴壬之流,见己土则浊壬之气,故戊己二者,皆以出干为忌也。
壬甲两透,科甲相宜,忌见戊土己土。或甲透壬藏,乡魁可望;甲藏壬透,廪贡堪谋;有甲无壬,多能之士,尤有学问;有壬无甲,平常之人,莫问衣衿;壬甲两无,则为下格,僧道无能之人。
徐乐吾曰:此论格局之高低,壬甲两透,以甲制戊土,以壬泄庚金,配合适宜,则科甲可望也。甲透壬藏,次之。甲藏壬透,又次之。有甲无壬,专以财损印为用。虽秀气但不流通,而庚金不致埋没,尤皆自显其用。有壬无甲,重土盖顶,庚金压没之下,默默无闻。壬甲两无,斯为下矣。
或支成水局,丙透救之,此人财高迈众,名重乡闾。不见癸水,一榜可许。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金泄其秀,金水伤官,聪明绝顶,必财高迈众也。丙火调候,救金水之寒,金水伤官喜见官星也。若丙癸并透,官星被伤,何望能贵?丙为太阳之火,癸为雨露之水,丙火不畏壬水,而畏癸水,亦五行相克之一理也。
或四柱戊多金旺,全无甲壬者,混浊朴拙,即有衣禄,不能长久。或只一庚,戊多无甲壬者,必遭埋没,愚蠢下贱。
徐乐吾曰:补述土厚埋金之意,戊多金旺者,有比肩出干,土多金亦多,见丁火官星,亦可为用。然金气无泄,故混浊;金实无声,故朴拙;即有衣禄,不能久享。若一庚而见戊多,则必被埋没,故为愚蠢下格也。
辛酉 戊戌 庚申 甲申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戊土出干,而支全申酉戌,用甲破土,运行南方,位至尚书。
丁未 庚戌 庚子 丁丑两榜。
徐乐吾曰:此造土不出,仍用丁火,子水润土生金,三秋庚金之正也。
庚寅 丙戌 庚戌 辛巳方伯。
徐乐吾曰:九月辛金余气犹旺,见辛金透,即是阳刃,取丙火七煞制刃为用,丙火偏官,逢生得禄,以印化杀为用也。位至方伯,职兼文武,正煞刃格之见征也。
辛酉 戊戌 庚申 辛巳从革格,太尉。
徐乐吾曰:支全申酉戌西方,辛金阳刃出干,宜取巳宫丙火为用。喜其运行南方,七煞得地而贵,煞刃主威权,位至太尉,职掌兵柄,似不能以从革成格论也。又明王东台少卿造,
辛未 戊戌 庚申 辛巳,相差一字,或为传抄之误,亦未可知。
乙亥 丙戌 庚寅 己卯女命,用木疏土,得一品封诰。
徐乐吾曰:此造己土出干,用甲木疏土,壬水制煞为用。
甲申 甲戌 庚辰 壬午
徐乐吾曰:曾忠襄公(国荃)命,道光四年八月廿日午时。甲木破土,壬水润土生金,而用午宫丁火,故贵不由科甲,地支辰午申戌,连珠夹拱,位至封疆,封子爵。
庚申 丙戌 庚戌 壬午
徐乐吾曰:王丹揆命,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午时。庚金得禄於申,支成火局,功名魁士,丑运庚寅年,以进士分部,一任浙江财政监理官,太湖水利局督办。
癸亥 壬戌 庚申 庚辰
徐乐吾曰:陶炯照命,同治二年九月十六日辰时。专用壬水泄秀,拔贡,举经济特科,历署名县,位至汝阳道尹,以甲木藏亥,疏土无力,故贵不过中等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庚金
十月庚金,水冷性寒,非丁莫造,非丙不暖。
徐乐吾曰:十月壬水秉令,庚金气泄而寒。庚性坚刚,非丁不能锻炼;寒气渐增,非丙不能解寒;故官煞必以并见为美。用丁不离甲木,丁为主,丙甲为佐。
丁甲两透,支无水局,一榜有之;又见寅巳蓄丙,桃浪之仙。或支见亥子,得己出制,亦有功名。
徐乐吾曰:丁火不离甲木,丁甲两透而无丙,一榜功名。兼有丙火藏支,解寒除冻,则贵显可必。所忌者,地支水旺成局,使丙丁不能显其用也。若支无水局,或见亥子而得戊己出制,亦有功名。十月亥宫,自有甲木,己土混壬,甲木之自用自显,亦制水存火之一法也。
若见丙透无丁者,决无显达,有甲透者,大富;丁藏甲透,异途武职,以上俱不能合者,庸俗常人。
徐乐吾曰:丙透无丁,不能铸金以成器,故无显达之望。无丁有丙甲出干,庚金虽不成器,而水暖金温,必为富格。丁透甲藏,如有东南运助之,亦可显达。总之,十月庚金,熔锗庚金,专赖丁火;解寒除冻,则恃丙火,此言取用之法,非丙丁为用,决为庸俗之人。身强者喜丙丁运,身弱者喜比劫运,是又不可不知也。
如金水混杂,全无丙丁者,下格鄙夫。或支成金局,无火者,僧道孤贫之命也。书曰:水冷金寒爱丙丁。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十月庚金,水冷金寒,非见丙丁,不能取贵,除非合于外格,无别种用法之理也。
丁亥 辛亥 庚子 壬午甲丁俱全,二丁得所,廉访。
徐乐吾曰:此为金水伤官,喜见官星,以午中丁火为用也。
壬辰 辛亥 庚辰 丙子女命,金清水秀,夫荣子贵,美而贤。
徐乐吾曰:此亦金水伤官,喜透丙火为用也。
庚辰 丁亥 庚子 庚辰
徐乐吾曰:张凯嵩命,嘉庆廿五年拾月十七日辰时。丁火锻金,位至巡抚。
庚寅 丁亥 庚寅 乙酉
徐乐吾曰:潘祖荫命,道光十年十月初六日酉时。丁透丙藏,官至尚书。
壬午 辛亥 庚辰 丙子
徐乐吾曰:朱耀东命,光绪八年十月廿七日子时。丙透丁甲并藏,惜丁火藏午,力有不足,旧家中富,位至财政部盐务署长。
癸未 癸亥 庚午 戊寅
徐乐吾曰:潘复命,光绪九年十月廿三日寅时。寅午会局,丙丁甲均藏,好在戊癸相合,未亥会局,暗助火旺,位至财政部长,进总揆,卒于午运丙子年。
戊子 癸亥 庚寅 戊寅
徐乐吾曰:冼冠生命,光绪十四年十月十二日寅时。丙甲藏寅,惜有丙无丁,富而不贵,为有名实业家
甲午 乙亥 庚辰 己卯
徐乐吾曰:宋子文命,光绪廿年十一月初八日卯时。甲木出干,丁火得位,财旺生官,乙合于庚,亥卯会局引生丁火,妙在庚辰日元不弱,宜乎大富贵,位至行政院长,总握财枢。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天气严寒,仍取丁甲,次取丙火照暖。
徐乐吾曰:三冬庚金,同为金水真伤官,与十月一理共推,专取丙丁为用,甲木为佐,此言先取丙照者,天气严寒,丙之为用,重于丁甲也。
或丁甲两透,丙在支中,必主科甲。即无丙火,亦有衣衿。有丁无甲,丁火无根,白手成家,亦可富中取贵;有甲无丁,寻常人物。或丙透丁藏,武学可许;丁藏有甲,异途显达。
徐乐吾曰:金水伤官喜见官,以丁甲丙俱全为上格,同上十月。原命身旺,行财官运发;原命身弱,行比劫运发。庚金至亥子月,病死之地,水旺泄气,见戊己印则金水失其清,故专取比劫。金水寒冷,为调候起见,不能无丙丁,否则,不足以言富贵。原命有丙丁,且看庚金强弱而论运程之宜忌也。一造:
乙丑 丁亥 庚子 壬午,有丁无甲,富真贵假,庚金气弱,行申酉运,显达异途,其理至验。有甲无丙丁,专用甲木财星,泄食伤之气,商贾贸易之流,不足以取贵也。
或重重丙火,可许一富,但不清高,多劳碌鄙俗。或丙坐支寅,见有一、二,富真贵假。若见癸透,一介寒儒;不见丁甲丙,下格。
徐乐吾曰:金水清寒,而得重重丙火暖局,寒威已解,可行水运泄金之秀,清高贵显。若再行火运,一富而已。丙火坐寅,煞印必须通根,方为可用之意。丙火且然,遑论丁火。解冻除寒,所以取富。用在丙火,故云富真贵假,俗富故不清高也。若见癸透制丙,格局尽破,一介寒儒而已。金水主秀,虽贫寒,尤儒者也。若不见丁甲丙者,贫寒下贱之格。
或支成水局,不见丙丁者,此乃伤官格,聪明清雅,衣禄常盈,小富,但子息艰难,若戊透者大贵。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金水伤官,泄气太重,但必须见官煞、方能贵显。若不见丙丁,人虽清雅而不贵,衣禄虽盈而不富。不见丙丁,金寒水冷,毫无生意,妻财子禄,不免欠缺也。
或丙丁太多,名官煞混杂,书曰:官煞混杂最无良,又怕身轻有损伤,如遇东南二运地,焉能挨得过时光。柱中一派金水,不入火土之乡,过于清冷,似有凄凉,主一生孤贫浪荡,难望有成也。
徐乐吾曰:杂乱之局,无佳造也。冬令金水伤官,丙丁为不可缺,而丙丁太多,是为喧宾夺主。喜见官煞,取其调和气候。若官煞太多,克泄交集,失伤官用官之意,行东南,既怕克身;北地,又嫌泄气;故云:最无良也。惟西方比劫之乡为最佳耳。若不见官煞,又嫌过于清冷,不行火土之乡,难望有成。格局全在于配合,轻重之间,出入甚巨也。
壬子 壬子 庚申 庚辰井栏叉格,尚书。
徐乐吾曰:井栏叉,即金水伤官之变,原局无火,运行东南而大发。
乙卯 戊子 庚寅 戊寅甲丙得位,富中取贵。
徐乐吾曰:此取寅中甲丙,金水伤官在冬令,必取丙火,几如定律,特不可大旺,喧宾夺主耳。且用神喜其透干而清,独有金水伤官用官,反以藏支为美。藏则不易伤碍,行运引出,自然富贵。所谓吉神暗藏,金温水暖也。三冬用丙丁调候,皆同此理。
甲子 丙子 庚申 庚辰井栏叉格,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井栏义格,行东南木火运,大贵。
甲寅 丙子 庚申 辛巳
徐乐吾曰:张勋命,咸丰四年十月廿五日辰时。甲丙出干,通根寅巳,运行庚辰辛巳比劫之乡,盛极一时,位至巡阅使。
壬戌 壬子 庚子 丙子
徐乐吾曰:曹锟命,同治元年十月廿一日子时。飞天禄马格,丙火出干,戌宫戊土得位,金水润下,专用丙戊,运至丁巳为全盛时代,位至总统。一云戊寅时,未知孰是。
己卯 丙子 庚寅 辛巳
徐乐吾曰:史量才命,光绪五年十一月廿一日巳时。庚金子月,死地也,好在庚寅煞印相生,引至时上长生,丙火己土并透,丙火独煞为权,故权重一时,为报界之王。丙火得长生禄旺之气,庚金衰退,运行金水之乡,盛极一时,所重在印,土得水润,乃能生金,至未运甲戌年,破己土印,被刺殒命。
壬午 壬子 庚辰 甲申
徐乐吾曰:邵力子命,光绪八年十月廿七日申时。生于大雪后两时,专用午宫丁火,好在甲木出干引丁,位至部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寒气太重,丑为湿泥,愈寒愈冻,先取丙火解冻,次取丁火炼金,甲亦不可少。
徐乐吾曰:三冬庚金,不离丙丁,丑月虽土旺用事,然丑为湿泥,冰结池塘,非用丙火,不能解冻,次用丁甲,与十一月之理同。
丙丁两透,再加甲木,大富大贵,即不科甲,亦有恩荣。有丙无丁甲者,富中取贵;有丁甲无丙者,特达才人;有丙丁无甲者,白手成家,刀笔享通。
徐乐吾曰:丙火暖局,所以取富;丁火煅庚,所以取贵。用丁不能无甲木,辅佐而已。丙丁甲全透,富贵兼全。有丙无丁甲,富中取贵,纳资为官。有丁甲无丙,虽清才特达而不富。有丙丁无甲,富而有财,但不贵耳。
乏金更美,或支成金局,无火,僧道贫贱之人。盖巳中丙火会丑成金,故为下格。如丁甲丙俱无,即支成金局,亦无用之人。
徐乐吾曰:乏金更美者,地支无申酉金也,若支成金局而无火,金寒水冷,孤贫之象。支成金局,更不能无丙丁为用,巳酉丑会成金局,三支之中,金气会同,分外专一,巳中丙火,依然存在,非不可用(参阅癸水四月节)。但丙火仅为调候,支成金局,庚金转弱为强,须用丁火锻金,仅巳宫一点丙火,力量微薄,虽有如无,若有丁火出干,巳即为根,运行南方,巳中一点丙火,即是玄机暗藏,不可以其无而忽之。
庚辰 己丑 庚戌 癸未女命,夫妇白头,五子俱贵,大富家。
徐乐吾曰:此造支全四库,己土出干,喜有庚金比肩并透,土虽旺,生金而不埋金,荫庇甚优。癸水在时,泄金之气,子星亦秀,天干土金水同出丑宫,福泽厚矣。取戌中一点丁火为用,喜用在时,中年之后,南方木火运,宜乎子贵,享晚福矣。
己巳 丁丑 庚子 甲申
己巳 丁丑 庚子 乙酉上两造兄弟孪生,兄举人,弟生员,大抵以后落地为弟,占乙酉时,失甲无以引丁,丁虽出干无根,故贵有大小耳。
徐乐吾曰:丁火煅庚,巳中丙火暖局,丁火附甲木以存,无甲,丁火之用不足,故不贵也。
己亥 丁丑 庚午 丙戌女命,煞旺身轻,虽生官家,早夭。
徐乐吾曰:此造月令正印出干,幼享荫庇之福。午戌结局,丙丁并透,金被火熔,早夭宜矣。
癸丑 乙丑 庚辰 戊寅
徐乐吾曰:严几道命,咸丰三年十二月十日寅时。好在戊寅时,寅宫暗藏丙甲,文名播于四海,得天爵之贵。
辛未 辛丑 庚辰 丁丑
徐乐吾曰:李开先命,同治十年十二月廿五日丑时。支聚四库,土旺生金,丁火出干,锻庚为贵,拔贡出身,位至广东巡按使。
癸酉 乙丑 庚寅 丙子
徐乐吾曰:张载阳命,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子时。丙火通根于寅,乙木化癸,不致困丙,历任镇守使,位至浙江省长。
辛巳 辛丑 庚申 辛巳
徐乐吾曰:李国杰命,光绪七年十二月初二日巳时。从革格失令,运行西北富贵,至乙未运,气转南方,己卯年正月,突遭暗杀弊命,年五十九。亡劫带合,非令终命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辛金
正月辛金,阳气舒升寒气未除。然正月建寅,中有长生之丙,可解寒气。但忌甲木司权,辛金失令。性爱湿泥滋养,取己土为身之本。次用壬水淘洗,欲得辛金发现,全赖壬水之功。
徐乐吾曰:正月辛金,寅宫自有丙火,无须另取调候之神,辛金本是衰竭之金,又值休囚之际,非用己土生金,不足以固其根本,非用壬水冲刷,不足以显其功用,故正月辛金,不离己壬为用。但忌甲木司权,泄壬破己为病,失令之金,不能制甲也。或谓正月庚金,喜丙解寒,忌土压没,何以辛金相反,不知庚金刚锐,其性自寒,故喜丙火出干解冻;辛金温润,其气轻清,有寅宫丙火,阳回大地,金气自温。若丙火出干,丙辛相合,不能不用官星,辛金太弱,不能任才官,必反为所困也。正月之金,不能无土,特土多有埋金之优。庚金生旺,见戊土多,喜甲木疏泄;辛金衰竭,用己土忌甲木破印也;庚金以克为功,辛金以泄为美,其性质殊也。
己壬两透,支有庚金制甲,不伤己土,科甲显宦。或己出天干,甲藏寅支,即不科甲,亦主异路恩荣。或己壬缺一,号曰君臣失势,虽聪明过人,富贵难全。或午中藏己,申中藏壬,不止贡监生员,异途更显。或有丙火出干,亦主武学,刀笔更利。或见壬,无己庚者,贫贱之徒。
徐乐吾曰:己壬两透者,己土出干为透,见丑未地支亦为透,取其能生辛金也。支有庚金制甲者,见申支也,寅申喜其相冲,庚能制甲,壬能润土,辛金得申,不旺自旺,此以相制为用也。如甲木藏寅,己土出干,则支木难克干土,寅中又有丙火化之,虽配合稍逮,亦主异途显达,午中丁己,得申宫壬水去丁润己土,辛金得印劫之助,壬水淘洗,己壬虽不出干,亦主显达,唯异途耳。正月辛金以己为君,壬寅为辅,己壬缺一,君臣失势,富贵不全。或有己庚印劫,而无壬,则用甲丙才官,非武职,必为刀笔异途。若见壬而无己庚,弱极之金,何堪泄气,必为贫贱之命也。
或支成火局,即有壬水己土,不能承受,盖火克辛金太过,己虽生之无益,常人而已。若庚壬两透,壬以破火,庚发水源,定主富贵显达。
徐乐吾曰:辛金性质本柔,又生于休囚之月,支成火局,非得壬水出干为救不可。但春水气亦衰退,须有庚金生之,方能破火局,成制火存金之功。否则,虽有己土相生,而无甲木之克,亦无用也。
或支成水局,不见丙火,名为金弱沉寒,寻常人物,且早年困苦。书曰:金水性寒寒到底,凄凉难免少年忧。得丙透照暖,反主富贵。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金水伤官,而金水皆失令,故云金弱沉寒。寅宫丙火,为申子所制,故为寻常人物,故丙火必须透干。正月丙辛,无化水之理,专此调候,必须出干,方显其用。书云金水性寒两句,专指支成水局,金弱沉寒而言。辛金如有印劫之助,得丙火调候,便是富贵之格,身弱得此,有丙出干照暖,可补其缺,亦可免于困穷也。
总之,正月辛金,先己后壬,取庚救己为佐,丙火酌用;用己,火妻土子;用壬,金妻水子。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正月辛金,不离己壬为用,因寅宫甲木司权,有破己土之权,故取庚金制甲为救,如辛金弱中转旺,金水气强,则用丙火。须参看局势,须斟酌强弱定之,非一定可用也。用己土者,以土为子,火为妻;用壬水者,水为子,金为妻。
辛金珠玉,最怕洪炉。辛逢卯日子时,名曰朝阳。
徐乐吾曰:辛为衰竭之金,不宜克制,故忌见火。生于寅月,气值休囚,忌见午戌会成火局,故云最怕洪炉也。朝阳以六辛日见子时为成格,正以忌火而用水为救也。诀云:辛日子时,忌行火地,西北行则吉,东南优凶,金水涵秀,又兼为救,故成贵格。
丙辰 庚寅 辛酉 己丑有己无壬,有能秀才,多兄弟,少子,有己土无壬故也。
徐乐吾曰:己土相生,丙火照暖,庚金制甲,格局颇全。唯缺少壬水,辛秀气不流通,仅一秀士而已。
乙酉 戊寅 辛卯 壬辰
徐乐吾曰:熊炳琦命,光绪十年十二月廿一日辰时。生于立春后一日,寅宫丙火解寒,专用壬水,虽无己土,而有辰酉六合之金,足为生身之本也。
辛卯 庚寅 辛亥 壬辰
徐乐吾曰:杜瑞麟命,道光十年十二月廿七日辰时。专用壬水,翰林出身,位至巡抚。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辛金
二月辛金,阳和之际,壬水为尊。见戊己为病,得甲制伏,则辛金不致埋没,壬水不致混浊,合此者,必身入玉堂。故二月庚金,有壬甲透者贵显;否则,乡绅。或壬坐亥支,不见土出,可能入芥,家亦小康。得申中之壬者,异途名望,无壬者常人。其生克之理,与正月辛金皆同。
徐乐吾曰:辛金气本衰竭,生正二月,气暖金温,时值休囚,见土多则埋,身虽弱不能用印。柔弱之质,最怕洪炉,辛虽多不能用官煞,欲辛金显其用,唯有庚金劫助,壬水淘洗不为功,故以壬水为尊,最为上格。二月戊己之土,宜藏不宜透,透则有埋金浊壬之病。见戊己,必须有财制印护伤,壬水为用,甲木乃为去病之药也。壬甲两透,贵显之征,若壬不透而藏于亥支,壬水得禄,亦有富贵。但壬水藏支,功用不显,故富贵皆小。用申中之壬,兼有庚金为助,亦有异途功名,仍以不见土出,或见土有甲制为要也。
或壬戊出干,不见甲出,此为病不遇药,常人而已。乙透破戊,虚名声,假富贵,虽主衣衿,亦奸诈刻薄,外盈内虚耳。
徐乐吾曰:承上用甲破戊以救辛壬之意,乙木阴柔,有克土之名而无其实,除病不净,故名利俱假。乙在二月旺极之时,木气虽竭,余通可贾,故尚能主衣衿。但不足以破戊土,故有外盈内虚之象。此十二宫盈虚消息,逐浙转移,见之于征象,亦不微细辨别也。
或一派壬水,名金水汪洋,淘洗太过,不得中和,做事不能用力,万事不能承受,略有衣食,全无作为,合此,男女俱不吉。如壬水重重,得戊反吉。
徐乐吾曰:辛金休囚,更见壬水汪洋,泄弱辛金之气,必致懦弱无能。虽从儿成格,更见才星,不足为贵,非见庚金不可。所谓子旺母衰,宜助其母也,用神多者,宜泄不宜克(见甲木节),若见支成木局,虽能泄壬之气,但春辛太弱,无庚金劫助,不能任财,平常人物,见庚便为富贵之格。无庚不得已用戊,言戊制反吉者,不致壬折残疾,土重埋金,不免压没在地下也。
或支成木局,泄壬之气,又无庚金助壬制木,定主常人,庚透主有富贵。
徐乐吾曰:若见支成木局,泄壬水太过,但春辛太弱,无庚金劫助,不能任财,平常人物,故以庚金制木生水为美,见庚便为富贵之格。
或支成火局,名火土势杂,官印相争,金水两伤,贫贱下格;得二壬出制,富贵反奇。
徐乐吾曰:二月辛金,见支成火局,火旺金镕,残疾夭折之命,有戊己出干,火旺土燥,金水两伤,亦是贫贱下格,必得庚壬两透以为救(见上正月),或得两壬出制,均为病重得药,反主富贵。
辛金生于春季,一派壬水,而无丙水,即能显达,家无宿舂。得壬丙齐透,方许大富大贵。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一派壬水,金水伤官,气势太寒,故即能显达,家无宿春。必须见官星,方许富贵,即调候之意也。壬丙辅映,富与贵兼(参阅三冬金水伤官变格节)。
乙卯 己卯 辛酉 甲午用胎元庚金破木,位至太守,欠壬水,故无嗣。
乙卯 己卯 辛酉 壬辰都堂。
乙酉 己卯 辛卯 丙申用庚不用壬,木多故也,虽官至侍郎,七妻,无子。
徐乐吾曰:以上三造,财太旺,不能用印,以比劫分财为用。二月辛金太弱,见戊己又惧埋金,如无庚助,即壬水淘洗,亦力有不生也。
己未 丁卯 辛巳 己亥用丁,专用丁火,文学盖世,但一秀才耳。为人亦温雅清俊,但有兄弟,妻子无力。
徐乐吾曰:支成木局,财旺生煞,巳亥冲去壬水,以己土化煞为用。嫌两己并透,泄火之气太过,财在支下,不能破印。
甲午 丁卯 辛未 己亥财旺生官,状元。
徐乐吾曰:丁己同宫于午,得甲木在年生丁火,不伤己土,同一支成木局,财旺生官,辛金有己土印相生,而此造配得中和,即成贵格。
己未 丁卯 辛丑 戊子柱欠壬水,故为奴仆。
徐乐吾曰:不特柱欠壬水,缺乏秀气也,子丑一合,湿土互凝,戊己出干,土重埋金,无甲木为救,宜其压没在下也。春夏辛金,衰弱而不能用印,最难取用。
壬子 癸卯 辛卯 壬辰女命,金水汪洋,一生淫贱孤寡。
徐乐吾曰:女命,金水汪洋,无戊土以制之也,水旺金沉,加以运行西北,主少年淫贱,晚年孤寡。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辛金
三月辛金,戊土司令,辛承正气,母旺子相。
徐乐吾曰:三月辛金,与二月同,壬水为尊,月垣正印秉令,湿土相生,辛承正气,母旺子相,辛金气势亦不弱。辰为东方之土,木之衰位,见寅卯全,木聚成方,则以木论,无寅卯,则为土旺之地,不论其木也。
三月辛金,先壬后甲,壬甲两透,富贵必然。壬透甲藏,廪贡不失;甲透壬藏,富贵且贵,异途更显;壬甲皆无,平常之格。
徐乐吾曰:三月辛金,以壬甲为配合,戊土司令之时,壬水为用;防土晦塞,不能缺甲;泄辛金之秀,不能无壬;壬甲两透,富贵兼全。壬透甲藏,虽然破土之力不足,不失廪贡之贵;甲透而壬藏申亥,则与壬甲两透无异;无壬甲,贫贱之格也。
所忌者,丙出贪合也,如月时皆丙,名为争合,虽人物寻常,主慷慨风流,交游四海。如年干见癸破丙,可许采芹,但日用有缺。或支坐亥子之乡,支又见申,癸水通源,可以破丙解合,即非玉堂,亦必高增禄位。若戊土出干制水,无甲破戊,才学富足,但为寒蹇之士。
徐乐吾曰:三月辛金,虽值印旺秉令,究是休囚之地,喜壬水为用。见丙火出干,有贪合不顾用神之嫌,日主之情向于官星,故虽寻常人物,而喜清雅,好交游。年干见癸(丙辰月属戊癸年),支不通根,破丙力薄,虽儒秀而清贫,必须见壬,方可言富贵。壬水藏于亥申,三月土旺用事,亥宫之壬,有甲为辅,故不失禄位。无亥而见申宫之壬,虽亦可用,究嫌无甲破戊,故见申辰会水局,而无水出干者,才学虽富,终为寒蹇也。辰月土旺之时,无戊出干,犹有埋金塞水之嫌。若明见戊土破水局,而无甲木为救,则才高命蹇,终于埋没耳。所以三月辛金,不离壬甲相辅为用也。
又或支见四库,名土厚埋金,不见甲制,愚顽之辈。
徐乐吾曰:承上文,三月辛金,壬水为用,土重为病。支见四库,干透戊己,为土厚埋金,不见甲制,病不遇药,愚贱之命,终于埋没也。
或四柱多火,无一壬字,名火土杂乱,虽有甲亦不妙,定为僧道孤贫;见癸可解其凶。
徐乐吾曰:三月辛金之需用壬水,正以阳气舒伸,辛金在胎养之位,气势微弱故也。若四柱多火而无壬水,虽见甲木,不能破土,反助火旺,见癸破丙,可许衣衿(见上文),唯清贫耳。
或比劫重重,壬癸浅弱,主夭。有甲出干,则贵,然无庚制方妙。
徐乐吾曰:此数句意义甚晦,附录于末。比劫重重,正宜用水泄秀,而壬癸浅弱主夭者,月令辰土当旺,无形之中,破贱弱之水也,有甲出干制土则贵,见庚破甲,与无甲同,故以无庚制为妙。
癸丑 丙辰 辛亥 戊子
徐乐吾曰:骆秉章命,乾隆五十八年三月十八日子时。丙火出干,喜有癸水破丙解合,支坐亥子丑地,癸水有力,亥中有甲破戊,唯其非化气,故戊土不为破格也。运行北方,历任两湖四川总督,一代名臣。
辛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徐乐吾曰:胡笔江命,光绪七年三月廿九日寅时。支全寅卯辰东方,伤官生财,财旺成方,身弱反以辰土正印为用。运行戊子己丑,湿土生金,由钱业而银行,为金融界领袖人物,民国戊寅年孟秋,乘飞机,遭袭击,死于非命。时逢丙火长生,才旺生官,子女八人。某律师命,年月日皆同,生己丑时,己土出干,印旺用财。两造皆以壬水出干,故均有声于社会,丙火至丑为养位,衰绝,一子晚得。
癸巳 丙辰 辛卯 癸巳
徐乐吾曰:武庭麟命,两癸出干破丙,总领师干。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辛金
四月辛金,时道首夏,忌丙火之燥烈,喜壬水之洗淘。
徐乐吾曰:三夏月令皆有土,见水润土,功成反生,辛金自旺;无水,火旺土燥,体质脆弱。盖火隔于土,火旺虽不熔金,土燥亦不生金也,忌现之烁无论矣。乐水之湿者,制火润土,乃能存金也。更宜支成金局,或生旺之庚金助之(见下),故四月辛金,必喜庚壬为用,甲木为去病之药也。
得支见金局,壬水出干,又甲出破戊,名一清澈底,科甲寅贵无疑。癸透壬藏,富真贵假;壬癸皆藏,戊己亦藏,略富。若壬癸俱无,但见烈烈火攻,僧道贫贱;甲出制戊,可主衣禄。
徐乐吾曰:四月辛金,与庚金略同,虽值长生之地,为火所逼,体质脆弱,见火为病,见土亦为病,最好支见酉丑会成金局,见丑湿土生金尤妙,辛金即转弱为强,参阅四月庚金节。辛金喜壬水为用,与庚金不同,见壬水出干,更有甲制戊,俾金水一清澈底,自是富贵之命。癸透壬藏,俱承上支成金局论之。辛金柔弱,生于四月,唯支成金局,亦不可无水也,如壬癸水俱无,但见烈烈火攻,金被火镕,贫贱残疾之命。木火炼金者阳金,非辛金也。甲出制戊,承上金局而言,甲木为财, 故云可主衣禄。无水总非佳造,盖甲木无水,未能制戊,反而生火也,详下。
或支成火局木局,俱为下格,有制者吉,无制者凶。凡火旺无水,取土泄之。
徐乐吾曰:巳宫丙戊同宫,支成火局木局,生而不生,从而不从,唯有取庚壬为救,故云:有制者吉,无制者凶。火旺无水,而不得已用土泄火之气,所谓用神多者宜泄之是也,庶免夭折孤贫,亦非上命,参阅五月庚金节。
若壬水藏亥,戊不出干,亦主上达,有戊常人。有一甲透,衣禄可求;若有甲无壬癸者,则富不成实,贵不成名,所谓羊质虎皮是也。壬癸甲三者全无,又不合格,斯为下品。
徐乐吾曰:此言支无金局也,四月辛金,不能无水,壬癸出干,主异途富贵。壬藏亥申,主衣衿显达,但忌戊出制水,见戊出干,必须甲木为救,方可求衣禄。甲木亦藉壬癸破火,方能制戊土,否则,反助火旺而已,虽见财官两旺,而富贵俱空,徒有羊质虎皮之诮也,四月辛金,从煞亦非吉,因月令戊土,正印当旺,庚金长生,无根而有根,不能弃命相从,见下五月。壬水藏亥,戊不出干,即上文壬癸皆藏也,亦主上达。见戊土出干制水,则为平常之人,有甲透制戊,衣禄可求。甲木本为去病之药,若无壬癸,专透甲木,无所用之人。
乙未 辛巳 辛亥 乙未两间杂,但非时耳,茂才。
徐乐吾曰:此造取亥宫壬水,从财格,不得其时也。
甲午 己巳 辛未 庚寅孤贫。
徐乐吾曰:此造有庚金出干为助,己土生之,但火旺无水,无可生发,下格。
癸卯 丁巳 辛酉 戊子
徐乐吾曰:汤文藻命,光绪廿九年五月初七日子时。辛酉专禄,巳酉会局,加以六阴朝阳,癸水得禄,润土生金,辛金反弱为旺,用丁火偏官,卯木生之,才滋七煞,故贵就武。乙卯甲寅运,任运输司令,陆军少将。
丙戌 癸巳 辛巳 庚寅
徐乐吾曰:褚玉璞命,光绪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寅时。丙火太旺,专用癸水破丙,喜得庚金生助,运至申酉,起逢草莽阃,戊运去癸,死于非命。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月辛金
五月辛金,丁火司权,辛金失令,阴柔之极,不宜煅炼,须己壬兼用。何也?己为泥沙,壬为湖海,己无壬不湿,辛无己不生,故壬己并用。无壬,癸亦可用,但癸力小。
徐乐吾曰:承上癸水力小而言,会局以子午卯酉为中心,五月建午,见寅戌即变火局,虽癸水重出,配合得好,贵居廊庙,亦庸懦之才,不足为贵;得壬为救,虽配合有缺,仅一贡监,亦有才略;极言支成火局,非壬水不能为救也。庚金火旺无水,取土泄之;辛金脆弱,虽午宫有己土,亦必被熔,非残疾夭折,即僧道丐仆,乃火旺金熔之征象也。有一二重比劫,亦是生而不生,不过免于孤独耳。
若变成火局,虽三癸出干,难救车薪之火,即居廊庙之上,死不成名。如壬出兼癸破火,虽贡监生员,有大才略;无壬破火,癸水出干,见戊合,虽午中有己,名燥泥成灰,辛金亦必煅镕,定为僧道丐仆;有一二重比肩,不致孤独。
徐乐吾曰:壬癸已三者皆用者,即上文壬己并用。无壬,癸亦可用也。五月辛金,以壬己并透,支藏癸水,支见癸水者,子水也。子午相冲,水火克战,倘隔位不冲,相济为用,定主显达也。午月辛金,不能无己土,即不透而藏,亦须藉以生助。无壬而有己土,亦有异途恩荣也。癸水不如壬水有力,然癸出而有庚,金水相生,源源不绝,则贵显可必。若水土过多,克泄丁火太过,则又须见甲木制土、泄水、生火,方能配得中和。
总之,五月辛金,壬癸己三者并用,不可缺一。壬己丙透,支藏癸水,不冲,定主权高贵显;即己藏支,贡监生员不少。或无壬而有己癸,主异途功名;或癸出有庚,食禄皇家,虽异途亦显;若土多见水,用甲则吉。
徐乐吾曰:
庚辛生于夏月,要壬癸得地,若木多火多,不见金水,逢金水运必败。
徐乐吾曰:总论庚辛生夏月之理,得地者,临亥子丑地也。夏月水亦休囚,不得地必被熬干,不能用也。水以金为根,以申为源,以亥子丑北方为得地。木多火多,不见金水,似可从煞,不知午宫己土得禄,虽燥土不生,而有相生之意,从格运值见根,不过蹇晦。而夏月辛金从煞,运难作从论,运行金水,水火相激,必起不测之祸。一造:
丁未 丙午 辛卯 甲午,癸运壬申年遭二二八沪战之难。大致见金犹可,见水为尤忌也。
丙子 甲午 辛亥 壬辰用午宫己土,又透甲木,中书。
徐乐吾曰:伤宫并见,喜月逢甲午,甲木泄伤生官,己土化官扶身,配置反得中和,官印为用,贵虽不足,福泽必厚。
壬午 丙午 辛酉 戊戌壬水出干,又被戊土破去,支中火局煎燥,故为人仆,且孤。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六月辛金
六月己土当权,滋扶太过,恐污金不耀,专用壬水为妙,次取庚金佐之。
徐乐吾曰:六月辛金,上下半月不同,与庚金同论。己土乘权,不旺不弱,取壬水冲刷,佐以庚金则显,己土戊旺,土重有埋金之惧。污金不耀者,金气无光也。
壬庚两透,科甲功名;即不出干,藏支得所,亦有荣华。但忌戊己出干,得甲制之,亦主富贵。甲须隔位,恐贪己合,反掩金光,又塞壬水之流,下贱之格。固贵甲出制戊,又虑庚出制甲,亦主贫贱。
徐乐吾曰:壬庚两藏,得地逢生者,支见申亥也。未为燥土,壬水不仅泄金显金,且有润生金之益。辛金生未月,非旺非弱,见壬庚则辛金显其灵秀,故不论藏透,皆主富贵。戊己宜藏不宜透,透则有埋金塞壬之惧。戊己两字,更宜分别论之,戊出见甲,即可为救,己出见甲,必须隔位,否则,甲木贪合,不能克己,反从己化土,无益反害矣。用甲制土,又忌庚金克甲,亦为下格。总之,六月辛金,以不透戊己,专用壬庚为贵。有戊己出干,则须辗转救护,禁忌多端,配合难得适宜也。
或只有未中一己,见子壬水,又为湿泥,不可见甲,甲出反作平人。总以一壬一己,见庚无甲,方妙,与五月用己壬同。
徐乐吾曰:承上文戊己出干,须甲为救而言,辛金脆弱,原不能无己相生,若仅未中一己,不必克制,五六月辛金,本一理共推也。
或丁乙出干,又有庚壬者,显贵;无壬者,则否。或支成木局,得壬透,又有庚金发水之源,可云富贵。
徐乐吾曰:未中所藏,为丁乙己三干。上文论己土,此论丁己出干,亦不能无壬庚也。支成木局,亦为发用。凡支中所藏,透干或结局,则动而用显,参阅《子平真诠评注》。未月不论用己土或丁乙,若无壬水配合,总属偏枯,不能取富贵也。
总之,用甲制土,忌合忌庚,用己壬两字,见庚又忌火破庚,忌甲制己,须细推之。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壬辰 丁未 辛丑 甲午丁壬两透,大贵之命。
徐乐吾曰:此造妙在辛金坐丑,通根身库,未中丁火透干,得禄于午。壬水亦坐身库,丁壬合煞为贵。为明流觉吾郎中命造。
甲寅 辛未 辛未 丁酉欠水,七煞无制,贫苦终身。
徐乐吾曰:辛金坐未,燥泥成灰,虽时逢归禄,而七煞无制,无水润土,偏枯之造也。
壬申 丁未 辛巳 戊子
徐乐吾曰:清德宗(光绪)命,同治十一年六月廿八日子时。相传为同治十年辛未,六月廿八日子时,嗣承拂日楼主人见告,实生于十一年六月廿八日子时,以其属猴,恐人诮其沐猴而冠,特增一岁,月日时未改。此造得壬水出干制丁,喜神在年,为上承祖荫之征。戊土出干,埋金破壬,而救护丁火忌神,为受慈禧压迫,庇护庆荣之征。丁壬一合,喜忌纠结不解,亦自上荫来,与其境遇相合,自是真确之造。忌印而不能不用印,运至亥运殂,年三十七,在位三十四年。
辛卯 乙未 辛酉 庚寅
徐乐吾曰:张锡璐命,光绪十七年六月廿九日寅时。上文支成木局,独壬不贵,须得庚金,此造独庚无壬,亦不取贵所谓无壬便假也。身旺任财,故为局富,金木对峙,藉水通关,生于六月,更不能无水也。
癸卯 己未 辛亥 戊子
徐乐吾曰:光绪廿九年闰五月廿八日子时。支成木局,癸透壬藏,惜戊己并透而无庚金,故仅为一银行家之命,富而不贵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辛金
七月辛金,值庚秉令,不旺自旺。且申中有长生之壬,四柱不见戊土透干,胎元亦无戊制,唯申中一戊,为壬堤岸,人命得此,为官清正,但不富耳。
徐乐吾曰:申宫庚金长生,辛虽衰弱,气转生旺,与藤萝系甲意同,故云不旺自旺。又申为壬水生地,自然泄金之秀,金水伤官取其清,忌见戊土。月垣申宫之戊,气泄于庚,不透出干,不足以阻水,合此自然显达。古法以年命之天干、地支及纳音为三命,干为禄,支为命,纳音为身,胎月日时为四柱,详见《李虚中命书》。后人以年月日时为四柱,而不重胎元。盖父母怀胎月份每不自知,普通照十个月推算,或验或不验,只能供参考之用,而不能与月日时并论吉凶矣。此云胎元亦无戊制,可见所关之重,不可忽也。
或有土出干,无甲,为有病无药,寻常人物;有戊又有甲,必主衣禄。
徐乐吾曰:七月辛金自旺,无须戊土生之,徒碍伤官用神,故以为病。申宫戊土,虽力量微弱,若透出天干,则阻碍为病,必以甲木为救。无甲,为有病无药,伤官主聪明,有甲木克去戊土,伤官无损,衣衿可望也。以上言用申宫壬水,壬不出干,不宜透戊土也。
或四柱得庚,庚又得地,急宜壬泄之。或一派金水,得一戊土,主有富贵,但不宜甲制之;无戊出干,常人。
徐乐吾曰:申宫为庚金临官,故言庚又得地,若柱见庚金,急宜壬水出干以泄之,藏于申宫不足以言泄,所谓强金得水,方挫其锋也。庚金生七月,喜丁火煅炼,辛金生七月,虽有庚金为助,仍宜泄不宜克,此阴阳干性质之殊也。
或干支水多,重见戊土,逢生得位,福寿之造。
徐乐吾曰:上节金多,此言水多,故官以戊土为制。辛金柔弱,如支成水局,壬癸多见,为金水伤官之变局。得一位戊土,如壬水汪洋,用财官也,逢生者,支见寅字也,戊土附火生寅,附水出申,申宫之戊,水多土荡,不能为用。支见戌未,或巳午,土得火而实,为逢生得位,方能制汪洋之水。
七月辛金,壬不在多,故书曰:“水浅金多,号曰体全之象。”壬水为尊,甲戊酌用可也,癸水不可为用。
徐乐吾曰:七月辛金,申宫壬水长生,一壬透干,金水气清。壬水流动,癸水滋润,故宜壬水,不宜癸水,此阴阳干性质之殊也。
甲午 壬申 辛卯 癸巳壬甲两透,词林。
徐乐吾曰:金水伤官,喜见官星,官藏伤露,两不相碍。
甲寅 壬申 辛卯 壬辰
徐乐吾曰:此两造,皆无庚透壬,上造喜时逢癸巳,戊土坐实,暗制壬水,不遭甲克,故入词林。
戊午 庚申 辛卯 戊子秀才,位至总兵。
戊午 庚申 辛卯 己亥用戊生身,运遇财地,贪财坏印而死。
徐乐吾曰:此两造水少见戊,皆非佳命,次造亥卯会局,财星本旺,更行财地,则破印矣。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辛金
八月辛金,当权,得令,旺之极矣,专用壬水淘之泄之为贵,故云:金见水以流通。
徐乐吾曰:七八两月,同为金气极旺之时,申如午前,气势有增无减,故为庚金正位;酉如午后,有盛极难为继之势,外象峥嵘,内气巳竭,为辛金之正位,故虽得时秉令,仍宜用壬水淘之泄之,使金气流通,不宜克制,以抑其清轻之气也。
如见戊己生旺,埋辛金,混塞壬水,则须甲木制之,无甲便是有疾无药。果壬透甲透,不见戊己透出,科甲显宦,且有经天纬地之才略。如无戊,亦不必用甲,盖有病方须用药也;或支藏戊,又藏甲,衣衿禀贡。
徐乐吾曰:酉月辛金极旺之时,何劳戊己相生,金水取其流通,见戊土则阻塞,见己土则混浊。辛金虽旺而气已竭,戊己透则掩金光,故以见戊己为病,必须甲木出救。八月辛金,壬为正用,甲木为应病之药,言壬透甲透,不见戊己透出者,支有戊己,故须甲木为制,无戊亦不必用甲也。
或四柱辛金一点,壬水亦一点,但见甲木泄壬,此为用神无力,常人;且奸诈百出,笑里藏刀,虽有余积,亦为富不仁;得庚制者,反主仁义。或一二点辛金,一位壬水,多见甲木,得庚壬透者,大富贵;但不宜见丁,或见丁在支,不过清高风雅,衣食饶裕,卑无远志。
徐乐吾曰:八月辛金,月令建禄,见壬伤官,则有用才用劫之不同,伤官生财,财旺宜用比劫。一辛一壬而多见甲木,辛金当旺,而壬水之气尽泄于木,故云用神无力。二三辛金,一位壬水,而多见甲木,必须见庚金制甲,方许富贵,盖辛金无制甲之力,必以庚金为救,此言才多宜用劫也。不宜见丁者,丁与壬合,暗化为财,用神羁绊,水失流通。《气象篇》云:过于有情,志无远达,故云卑无远志也。
或一二比肩,一壬一申,不见庚金,受禄万钟,即风土不及,贡监生员不少,异途亦可出仕。
徐乐吾曰:月令建禄,四柱更有一二比肩,壬甲皆一,为伤官生财格之正,气势清纯,自主贵显,忌见庚金夺财。
或辛金二三,壬水一位,多见戊土,制壬埋金,此人愚懦,虽有妻子,不能为其父夫。见一甲破戊,便可白手成家,为创立之人。
徐乐吾曰:月令建禄,又得二三比肩,旺之极矣,何劳印生。况二三辛金,正赖壬水泄其秀,如见戊土出干伤用,而无甲木为救,秀气尽为所掩,愚懦可知。见一甲出,病重得药,自为创业之人。《金声玉振赋》云:“金水固聪明,有土反成愚懦。”是也。
或一二辛金,一派己土,污没无名,定为僧道;有壬有甲,不贱不贵,稍有能力。或干透己土,支见一甲,一生厚重,衣禄不亏;或支藏庚丁,主纳粟奏名。
徐乐吾曰:旺金不劳印生,见戊土厚重,则埋没无光,见己土湿泥,则污金不显,皆非所宜。有甲制土不贱,有己浊壬不贵,有壬水泄金,故稍有能力也。总之,土多必以甲为救,支见一甲,即衣禄无亏,如无壬甲,不得已用庚丁,配合的好,可于异途得名,《滴天髓》所谓“用假终为碌碌人”也。
或一派辛金,一位壬水,无庚杂乱,又主富中取贵。
徐乐吾曰:一派辛金,一位壬水,水浅金多,体全之象也,专用伤官,名一神一用,无庚杂乱,取其清也。若辛少壬多,又喜庚金为助矣。
或一派壬水泄金,无戊出制,名沙水同流,主贫苦奔波到老,但好学不失儒业。或支中藏戊止流,其人颇有才略,主有艺术动人,家招仕宦。
徐乐吾曰:若一派壬水太旺,又宜戊土堤防,无戊出制句下,恐漏“而有已土”四字。盖己为泥沙,随水同流,不能止壬水,徒然混浊,故主贫苦。水性泛滥而无堤防,故主奔波;金水伤官,人必聪明,故好学不失儒业也;支藏一戊止流,则可为救。总之,金水伤官,不宜佩印,用戊土者,必因壬水过多,格局转变,犹如壬水之喜用财官也,参阅七月一派金水节。
或支成金局,干见比肩,金性刚锐,无壬水淘泄,乃刚强取败之流,作浊艺,好清高。金无秀气,须用丁火制之,无丁必主凶顽无赖,或为僧道,凶危可免,亦善恶无凭。得一壬透,淘泄群金,名一清到底,宜文宜武,定有邦家治国之才。
徐乐吾曰:三秋,庚金喜用丁火,辛金喜见壬水。金神当令会局,旺极之势,不可无克泄,特阴阳干性质殊异,有喜克喜泄之别。喜克而用泄,或喜泄而见克,均非上上格局,非谓不可用也。若辛金旺而无壬水之泄,又无丁火克制,必为愚顽之徒。得一壬高透,金旺而泄其秀,清澈极矣,定卜才高学博,为国家柱石之臣。
或支成金局,戊己透干,壬透无火,名白虎格。运行西北,不入东南,富贵非常,子星不多,遇火运孤贫。或时逢丙火,虽有壬出,亦属平常,盖丙辛化合不逢时故也。或丁透破局,无癸出制,贫贱非常,癸透制丁,先贫后富。
徐乐吾曰:此言格之变,酉月为辛金秉令之时,加以支成金局,戊己出干,虽有壬透,亦为土制,格成专旺,名曰白虎格,即从革格也,见火则破格,运宜西北,忌东南。或见丙火,丙辛相合,格成化气,亦格之变也。虽有壬出者,时逢壬辰也,化气见辰则化真,但不逢时,亦平常人也。专旺化气两格,见丁火皆为破格,须癸水为救,有救则吉,无救必凶。
或一派乙木,不见庚壬,为财多身弱,终难发达。见庚制乙,富贵可期,但多奸诈;如比劫太多,亦属贫贱。
徐乐吾曰:补述用才看法。上言多泄壬者,伤官生才也;此言专用财星。乙虽为衰竭之木,而辛亦衰竭之金,虽在酉月当旺之时,外强中干,不足以相克,终为多财身弱,非得庚金为助,不能制乙。但乙庚相合,比劫恋财,故主奸诈,此言才多以劫分才为用。若比劫太多,分夺财星,亦属贫贱。
总之,八月辛金太旺,专用壬水,次取甲木破土,水得流通为妙。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金生秋月,土重,贫无寸铁。六辛日透戊子时,运喜西方。阴若朝阳,切忌丙丁离位,庚辛局全巳酉丑,位重权高。
徐乐吾曰:土重,即土厚埋金也,已见上文。无救应者贫苦,特有例外者,即六辛日逢戊子时是也。辛日逢戊子时,土金水相生,气势顺遂,朝阳格也,忌官煞破格,见正月辛金节。子水得用,可成贵格。干聚庚辛,支全巳酉丑,从革格也,金已成器,不宜见火,必须壬水以泄之,与白虎格同,见上文。
己酉 癸酉 辛未 己亥二人同命,一文举,家贫;一武举,家贫。
徐乐吾曰:此造己癸并透,正是湿泥污金;亥中壬甲为用,亥未暗会木局为财。惜壬甲皆藏,秀则不富,富则不秀,稍有能力是也。所谓不贵不贱,似未可轩至也。
丁酉 己酉 辛酉 丙申身强杀浅,辛日坐酉,丙官生印,太守。
徐乐吾曰:丙丁官煞并见,印以化之,不嫌其混,身强杀浅,更喜其混也。申藏庚壬,殆纳粟秦名者欢。喜行官煞旺地,运行丁未、丙午,宜其贵为太守。
丁卯 己酉 辛亥 壬辰丁壬两透,经魁。
徐乐吾曰:此造年月煞印相生,丁壬两透,喜其间隔不合,己不浊壬,壬不合丁,木火土金水顺序相生,以壬水伤官为用,故有经魁之贵。
癸巳 辛酉 辛酉 戊子全无木气疏土,孤贫。
徐乐吾曰:此造亦是六辛朝阳格,巳宫丙戊得禄,戊土太重,癸水出干被伤,反致孤贫。
庚午 乙酉 辛亥 戊戌
徐乐吾曰:高凌蔚命,同治九年八月十七日戌时。庚金破乙,亥宫藏甲木破戊,支见壬水,由异途居显职。
丁丑 己酉 辛丑 丁酉
徐乐吾曰:姚慕莲命,光绪三年八月十九日酉时。支成金局,无壬用丁,真金火炼,富裕。
丙戌 丁酉 辛未 己亥
徐乐吾曰:丁桂樵命,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一日亥时。丙丁官煞生印,喜亥宫壬甲得用,取壬制火,取甲破土,位至道尹。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辛金
九月辛金,戊土司令,母旺子相,须甲疏土,壬泄旺金,先壬后甲。壬甲两透,桃洞之仙。
徐乐吾曰:九月辛金,余气犹盛,戊土正印秉令,为母旺子相。土重有埋金之优,不可无甲;土燥有脆金之惧,不可无壬;壬甲二者,交相为用,与三月略同。特辰土湿润,戌土燥亢,其需要水木之情,亦更为迫切也。故先壬后甲取用也。壬甲两透,最为上格。
或壬透甲藏,又见戊者,平人;甲透壬藏,戊在支内,异途之仕。若二甲出干,以制多戊,富大贵小,刀笔更利。若一壬透,无甲,见二戊藏支,常人;或支中有甲制戊,贡监生员。
徐乐吾曰:季月土旺之时,即无戊己出干,亦有尘土之障,故不可无甲。甲透则用显,甲藏则用晦,金水以气清取贵,生于季月,戊土暗旺,无甲不足以去浊留清,故无甲为常人。藏甲即有衣衿,甲之用为财破印,用在财星,故贵必兼富,显达亦在异途也。
或辛日甲月,年时两透壬水,支又见庚,发水之源,自能去浊留清,可许一榜。若见戊戌月,即有甲藏支,不能成名,且损祖业。
徐乐吾曰:此言用庚金以化戊土之病也,壬水在支,易被土制,若有庚金出干,则戊土生金,金生水,自能去浊留清。此言辛金生甲戌月,可用庚金化之也。若戊戌月,戊土透干,则非另有甲木出干制之不可。即有甲木在支,不能制天干之戊也。
总之,令土太多,甲木不出干,莫问功名。得一壬出干,洗土助甲,虽不云贵,终能劳碌致富,但为守钱奴耳。
徐乐吾曰:总结用壬不可无甲为佐之意。令土者,当令之土。九月辛金,壬甲交互为用,盖戌为火墓,如柱见一火,即可引化甲木,反生戊土。且戊为燥土,秋木枯槁,即使无火,亦有土多木折之虑,得水则可制火生木。取壬水者,壬有冲奔之性,冲刷层严,辛金自显矣。
或无甲木,时月有贴身丙出者,略贵。加以辰字在支,斯为真化水,大富大贵。
徐乐吾曰:此言格之变,霜降后水旺进气,故丙辛相合,有化水之可能,辰字在支者,时值壬辰也,化气方真。戌宫戊土为化水之障碍,见甲去戊,岂非更美,不知丙见甲,有相生之情,即不能从辛而化矣。复次九月土旺秉令,逆水之气,此言化水者,必支全申酉戌西方也,倘非成方,即得壬辰,亦不能化,阅下列癸亥造自明,学者幸注意。
或木多土少,但有戌中一戊,又无一水者,常人。或癸多出干,虽无淘洗之功,亦有清金之用,主有艰难富贵。
徐乐吾曰:申述壬甲并用意,九月戊土秉令,土多水少为常,木多土少为变,戌宫燥土,非见水润土,不能生金,财旺破印,身弱难任其财,如身旺财
多,亦须有食伤为转枢,故无水决为常人。无壬用癸,壬水奔放,故有冲刷之功,癸水澄泓,仅有润泽之用,然亦须甲木出干,无戊土并透,方有富贵。否则,癸为戊合去,不能清金也。
或己透,无壬有癸,亦能滋生辛金,稍有富贵,但多己便止一浊富而已,不知清雅之趣。
徐乐吾曰:承上文,癸透见戊,则失其用,无戊见己,得癸润泽,小富小贵可许。己多浊水污金,虽有壬水,亦不能言贵也。
总之,九月辛金,火土为病,水木为药。专壬为用,佐以甲木,丙火酌用。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印重最喜财乡,壬丙俱透,位至尚书。因乏甲,无子。
徐乐吾曰:此造火土金水顺序相生,土重有埋金之惧,用印制伤,固不如用财,损印化伤生官。最喜才乡,运行壬寅、癸卯、甲辰,东方水木之地,宜其大贵,终以戊土克壬,无甲为救,乏嗣。
戊戌 壬戌 辛酉 甲午去浊留清,主大富贵,行午运,零落而死。
徐乐吾曰:甲木出干破戊护壬,故云去浊留清,惜时上午破酉,辛禄被伤,更行午运,宜其零勤落而死。盖财官食印六神,为以干加干之变化,会合刑冲,为以支之变化,皆神煞也,论干不论支,则不能尽其变。
己亥 甲戌 辛亥 戊戌合去甲木,壬水混塞,故作常人。
徐乐吾曰:甲被己合,不能破土,壬被土困,不能泄金,支无庚金,故不能成名也。
癸亥 壬戌 辛酉 丙申壬丙两透全,八座。
徐乐吾曰:此造丙辛化水,喜支全申酉戌西方,金气偏旺,戊土后退,更得亥宫甲木破土,壬癸出干,金水又逢进气,丙火无根,从辛而化,大富贵之格也。
壬子 庚戌 辛巳 壬辰
徐乐吾曰:张廷玉命,康熙十一年九月初九日辰时。壬水高透,庚发水源,戌子夹亥,壬甲暗藏,四支聚乾巽两宫,富贵寿考,为有清一代名臣也。
甲辰 甲戌 辛卯 辛卯
徐乐吾曰:胡学震命,道光廿四年九月廿七日卯时。两甲破土,科甲出身,位至河南臬司。
戊子 壬戌 辛未 癸巳
徐乐吾曰:王钝根命,光绪十四年九月廿三日巳时。壬癸出干,戊土并透,无甲木为救,有病无药,壬癸泄秀,聪明有余,文学名家。戊土出干无制,故埋没在下也。
癸巳 壬戌 辛卯 辛卯
徐乐吾曰:徐谟命,光绪十九年九月十二日卯时。壬透,支有木气破土,位至财部次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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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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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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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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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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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辛金
十月时值小阳,阳气初潜,寒气未盛,先用壬水,次用丙火,暖壬温辛。
徐乐吾曰:辛金喜壬水淘洗,生于十月,必兼取丙火者,因寒气渐增故也。得丙火为水暖金温,得壬水为金白水清,故用神不离壬丙,书云金水伤官,正指冬令言也。
壬丙两透,金榜题名,何也?盖辛金有壬水、丙火,名金白水清,又在亥月,故科甲富贵无疑。
徐乐吾曰:十月辛金,壬丙并用,亥宫壬水司权,用神当旺,故科甲富贵无碍,丙火须通根不合方妙。
丙透壬藏,贡监乡绅,异途犹可出仕驰名;丙藏壬透,富大贵小;壬丙两藏,不过秀士。
徐乐吾曰:壬丙两透,科甲之贵;丙透壬藏,小贵;壬透丙藏,小富;壬丙皆藏支,虽聪秀有余而不发。盖以丙取贵,壬主富也。
戊壬存柱,积蓄之人;或壬多无戊,名金水汪洋,反成贫贱。或戊土出干,以制当权壬水,科甲无疑;或戊藏寅巳,秀才贡士。
徐乐吾曰:壬水主富,故壬多而有戊制之,伤官佩印,必居积致富。壬多无戊,水流而不积,反主贫贱。戊多壬少,原局印旺,行伤官运,又主成名也。亥月小阳春,木气萌动,丙火余光返照,亦有活动之气,故能发达也。
或甲多戊少,因艺术而蓄金。
徐乐吾曰:承上无丙有壬戊意,十月亥宫,自有旺水,故不言壬。水多得戊制之,财能积聚。甲多制戊,戊土不能止水,只能专用财星,以月令伤官生财为用,技术之人,唯金钱有积蓄而已。
若己多有戊,壬水被困,辛金被埋,亦主困薄,不过诚实之人;如见甲不合,便作富翁。
徐乐吾曰:盖取金水伤官者,忌戊己阻塞混浊,若不取伤官,则不忌。辛金休囚,土薄则生金,土重则埋金,辛得生扶,便可用财,故可致富。己多者,支见丑未也,戊土有丑未为根,便能塞壬埋辛,故主困薄厚重,见甲不合,财旺破印,便是富格。
或壬癸太多,不见戊土制水,丙火温金,奔流劳苦之人。
徐乐吾曰:十月壬癸多,无丙不温,无戊不聚,故无戊丙,为劳碌辛苦之人也。
十月辛金,先壬后丙,余皆参用。
徐乐吾曰:总之,十月辛金,先壬后丙,又或先丙次己,须酌用之。
壬辰 辛亥 辛亥 丙申
徐乐吾曰:清太宗命,丙壬并透,金白水清,胎元寅宫,引生丙火之气,金温水暖,创业帝王之命。此造亦可作化气论,然亥宫甲木长生,木火气动,书云:有用只论用,无用方论格,格者局之变也,此造有丙可用,自以用丙为是。
辛巳 己亥 辛巳 己亥
徐乐吾曰:尹文端公命,康熙四十年十月廿八日亥时。此造用丙己,妙在四柱皆上下相合,精神团结,己土混壬生甲,引生丙火,亦奇格也。两干不杂,蝴蝶双飞,为取贵附格,运行南方,位极人臣,位至两江总督。
戊午 癸亥 辛酉 庚寅
徐乐吾曰:田文烈命,咸丰八年十月十九日寅时。癸被戊合,专用亥宫壬水,喜得辛酉专禄,庚劫助之,寅宫有丙火暖金,位至湖南省长,内务部总长。
丁丑 辛亥 辛亥 丁酉
徐乐吾曰:徐国梁命,光绪三年十月三十日酉时。用壬无丙,取丁火温金暖水,贵而就武,统领师干。
甲申 乙亥 辛巳 戊子
徐乐吾曰:张志潭命,光绪十年十月初十日子时。甲木出干破戊,专用亥宫壬水,巳宫丙戊,位至财长。
乙酉 丁亥 辛卯 戊子
徐乐吾曰:马占山命,光绪十一年十月廿六日子时。用壬水,取丁火温金暖水,贵而就武,总领师旅,昔年在东北抗战得名。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癸水司令,为寒冬雨露,最忌癸水出干,冻金而困丙火。
徐乐吾曰:寒冬雨露者,霜雪也;司令之神,即气候也。辛金不离壬丙为用,而仲冬金水,尤以丙火调候为先,丙火须通根得所,不宜合于辛,凡论命以神当旺为贵,司令之神为用,而仲冬辛金,所以司令之神出干为忌,是则气候之关系重矣。
得丙壬两透,不见戊癸,科甲显宦;即壬水藏支,有丙透温金而暖水,定许一榜。
徐乐吾曰:金水伤官,喜丙火调候,壬丙两透,不见戊土困壬,癸水困丙,则为极品之贵。即壬水藏支,只要有丙透,自有功名。
或壬多有戊,丙甲出干者,配得中和,青云之客。若壬多,无戊丙者,泄金太过,定主寒儒。或壬多,甲乙重重,无丙火者,乃贫寒秀士。
徐乐吾曰:上言壬透,忌戊土困壬,此言壬多,又须有戊土制之,兼有丙甲出干者,必贵。若无戊制壬,更无丙暖金,泄气太过,定主寒儒。壬多甲乙重重,寒金不能制木,反为财多身弱,更无丙火解金水之寒,定主贫寒。
或支成水局,加以丙透,有二戊出干,主大富贵;无戊出制,贫苦常人。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癸水出干,旺极之势,须有二戊制之,病药始能相当。更须有丙,方能富贵恩荣。无戊丙,定主贫寒。
或支见亥子丑,干出比劫,不见戊土,无丙,名润下格,富贵双全,运喜西北。若无庚辛,又出甲乙,无戊丙者,必主僧道。
徐乐吾曰:承上文,支成方局,干出庚辛,而无丙戊,从全局论之,格同润下,是又变之变也。甲乙木生于四五月,火成方局,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庚辛生于冬月,水成方局,金水伤官变为润下,其理固一贯相通。不见戊土为润下成格之主要条件,有丙戊同上壬多支成水局节。凡专旺格取运,须看原局纯粹与否而有分别,如原局纯粹,则宜行泄秀之运。润下格喜东方忌南方,《滴天髓》所谓独象喜行化神要昌是也。原局不纯粹,则宜行助旺之运。如从化格局,宜行印劫之地,其理相同,此言喜西北忌东南者,正以辛金变为润下,防其不纯粹也。若无庚金,又出甲乙,寒金冻木,壬癸虽多,非润下格也。水结成冰,无丙调候,无戊制水,财多身弱,必主孤贫。
或支成木局,有丁出干,又见戊者,功名特达。
徐乐吾曰:十一月水旺之时,支成木局,又见丁戊,是天干煞印相生,地支食生财旺,为源远流长格也。
总之,冬月辛金,须丙温暖方妙。
徐乐吾曰:总之,十一月辛金,层冰冷坚冻,非丙火温暖不为功。丙火须通根,无根,力嫌不足,同十一月庚金。故金水伤官,必须见官,方能取贵也。
丁亥 壬子 辛丑 丁酉进士,未尝出仕。
徐乐吾曰:此造支成金局,用丁,惜甲不透,虽有亥宫甲木,而湿木无焰,科甲不仕。
己亥 丙子 辛卯 辛卯刑夫,无子,家贫。
徐乐吾曰:两辛争合一丙,丙从辛合,夫有如无,赋云:丙辛子卯相刑,荒淫滚浪。此之谓余。
甲寅 丙子 辛巳 甲午有夫无子一女,带疾,欠壬故也。
徐乐吾曰:丙火得地,甲木相生,财官太旺,不但欠壬为病,并缺印绶,辛金无根,生于仲冬,火不镕金,不致夭折,其带疾宜矣。
丁巳 壬子 辛巳 丁酉
徐乐吾曰:熊学鹏命,嘉庆二年十一月十六日酉时。支成金局,壬水出干,专用巳宫丙戊,科甲出身,位至封疆。
壬申 壬子 辛亥 癸巳
徐乐吾曰:傅传宗耀命,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巳时。支成水局,两壬出干,以旺水泄衰金,水旺金沉,金水汪洋,融成一片,格局转变,玄武当权,非用戊土,不能提防,非用丙火,不能调候,与十一月壬水,得辛金滋扶,而取丙戊为用,同一看法。如为壬辰时,即是润下格,今癸巳时,丙戊得地,故专取丙戊为用,盖不以日干为主,而以全局为主也,亦不以年干为主也,书云:金水固聪明,有土反成顽懦。倘作金水伤官论,当用丙火,或取比劫,无用戊土之法也 。此造如丙戊出干,主大富贵,惜巳亥一冲,用神动摇,终受其损。然亡神、劫煞又喜冲忌合,冲则气散而不为祸,未运庚辰年,辰亥合解冲,九月变起肘腋,被害殒命,运亦至未而止。
壬申 壬子 辛亥 甲午
徐乐吾曰:李安如命,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时。与傅造相差一时,壬多无戊无丙,用甲木泄壬水之气,午宫丁己不透,又为亥宫壬甲所制,故用甲木,不用丁己,终为金融界巨擘,而不贵也,与壬水用甲同论,不作金水伤官看。傅造戊土制壬,又无甲木,不伤官星,故一尝政界风味也。
癸酉 甲子 辛亥 丁酉
徐乐吾曰:严家炽命,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酉时。年时二酉,义同金局,原名丁甲并透,甲引丁,可许科甲,见上支成金局节。水旺秉令,金临死绝,气衰宜助,即以归禄为用,运行庚申,位至财政厅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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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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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寒冻之极,先丙后壬。无丙不能解冻,无壬不能洗淘。
徐乐吾曰:十二月辛金,不离壬丙,丙火为主,壬水为佐,与十一月略同。气候太寒,故专取丙火,丙辛不合,方有解冻之用也。
丙壬两透,金马玉堂之客;壬丙俱藏,游庠食气之人。有丙无壬,富真贵假;有壬乏丙,贱而且贫。或丙多,无壬有癸,市中贸易之流。
徐乐吾曰:十二月辛金,调候为急,丙为主要之用,壬为时令之气,可以缺壬,不可无丙,藏透之间,富贵地位可知。有丙气暖,故富真;无壬,辛金不秀,故贵假;有壬无丙,寒酷无生机,无可取矣。丙多,无壬有癸,须注意丙多通根,癸虽困丙,气候不寒,以有丙火,故有能;以癸困丙,故埋没于市井。
或支成金局,丁透定主科甲,然必须用甲引丁,方可许此。
徐乐吾曰:支成金局透丁,伤官用官,支水不伤干火,更得甲木化伤生官,可许科甲。甲木不离丁火,寒金须要火温,财官相生,富贵无碍。
或火重逢,须以癸己为君,丙丁为臣,必主衣禄丰裕,一生安乐。
徐乐吾曰:丑宫所藏为己癸辛三神,调候为急,故先丙火,若火土重逢,无须调候,宜己癸出干,食神佩印,同宫聚气,但亦不可无丙丁,见十二月癸水,雪夜灯光节。
故十二月辛金,俱先丙次壬,戊己又次之。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乙丑 己丑 辛丑 戊子侍郎。
徐乐吾曰:土金成局,为母旺子孤之象,最宜西方金运,则母慈子安也。
丁丑 癸丑 辛卯 戊子用丁火,按察。
徐乐吾曰:冻木阴火,又有癸水出干制之,乙丁决不能用,必以土金水成象,顺其气势为用也。
乙卯 己丑 辛未 丁酉先贫后富,且寿。
徐乐吾曰:此造支成金局木局,己辛出干而缺癸水,辛金不秀,故不贵。丁火为用,力亦微薄,无丙不贵。先贫后富,木火运助之也。
甲申 丁丑 辛卯 己亥财旺生杀,制军。
徐乐吾曰:此造丑宫己辛并透,好在甲己不合,亥卯会局,财星有气,甲木引生丁火,时值严寒,丁火得用,故财旺生煞为可用,亦以运行东南阳暖之地为贵也。
己丑 丁丑 辛丑 戊子侍郎。
徐乐吾曰:己辛出干,与子中癸水,气聚月垣丑宫,见一丁火调候,即雪夜灯光之意,亦奇格也。
乙未 己丑 辛亥 丙申
徐乐吾曰:冯铨命,明万历廿四年。丙辛不能化水,专用丙火,并取亥宫壬水泄秀,甲木破土,科甲出身,谄附魏阉,入清仕至侍郎。
壬辰 癸丑 辛丑 甲午
徐乐吾曰:王湘绮命,道光十二年十一月廿九日午时。壬水高透,时逢甲午,取甲木引丁,科甲出身,不仕,为文学大家。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壬水总论
壬水通河,能泻金气。刚中之德,周流不滞。通根透癸,冲天奔地。化则有情,从则相济。
徐乐吾曰:通河者,天河也。壬水长生与申,申乃坤位,天河之口。壬生于申,能泄西方肃杀之气,水性周流不滞,所以为刚中之德也。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势泛滥,虽有戊己之土,不能止其流。若强制之,反冲激而成患,必须用木泄之,顺其气势,不至冲奔也。合丁化木,又能生火,可谓有情。生于巳午未月,四柱火土并旺,别无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则从火,土旺透干则从土。调和润泽,仍有相济之功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壬水
正月壬水,汪洋之象,能并百川之流。然水性柔弱,宜用庚金之源,次取丙火以除寒气,又次取戊土以止其流,庶不致汪洋无度。
徐乐吾曰:壬水在生旺之时,则有冲奔之性,时至孟春,气已衰退,故有散漫之象。夫壬水不离丙戊为用,然在春夏,如无庚金发其源,则有涸竭之虞,故必先以庚金为用,有金相生,方取丙火以除寒气。壬水重叠,则用戊土以止其流,虽云庚丙戊并用,序有先后也。
有庚丙戊三者齐透,科甲功名。或庚戊藏支,丙坐寅支者,亦主富贵恩荣;即一庚透无破,贡监衣衿不少。
徐乐吾曰:言庚丙戊齐透者,壬水有庚金相生,而用丙戊也,丙戊旺则用庚金。寅宫甲丙相生,戊土则为甲木所制,故庚戊透,丙藏寅支,其用与庚丙戊各透无殊。三春壬水,以庚金为主要用神,非金水太旺,丙戊亦不可用,故有庚金透出,无丁火破庚,贡监衣衿不少。
凡壬日无比肩、羊刃者,不必用戊,专用庚金,以丙为佐。或见比劫,又有庚辛,此弱极复旺,当以戊土为制。戊透,可云科甲;戊藏,则是秀财;异途更显,且事理通达,但无祖业,俱属自创,此格须两透方合。
徐乐吾曰:申述上文,以庚为主而用丙戊之意,寅月为壬水病地,用戊土七煞,必因比肩阳刃帮身,弱极复强之故,否则,只能用印,不能用煞。即使庚丙戊三者齐透,其用亦在戊庚煞印,不在丙戊财煞也,丙火不论用印用煞,皆不可缺。用煞不用印,故业由自创;两透者,谓壬水比肩与戊土七煞并透也;即有比肩刃用戊土之意。
或戊多有透有藏,又有甲出干,名一将当关,群邪自伏。主光明磊落,名重百僚。
徐乐吾曰:此言其变,壬水弱极复强,戊土又多,身强煞旺,须食神制之,为食神制煞格。甲戊皆月令当旺之神,相制为用,故权位非轻;若身弱见煞多,只能取庚印化煞,不能用甲食制煞,即非此论。
或支成火局,水火既济,但两不逢时,名利皆虚;好谈无心,文章骇俗,轻诺寡信。
徐乐吾曰:支成火局,身旺财旺,寅月甲木秉令,水火通关,故云既济。虽社会上声誉扬溢,地位甚高,终究名利皆虚,则以水火两不逢时故也,壬水无根,泄于旺木,木又生火,格成从财,亦非上格,失时故也。
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丙者,木妻火子;用戊者,火妻土子;妻贤子肖,百事百成。
徐乐吾曰:正月壬水,不离庚、丙、戊为用。用庚金印者,官煞为妻,印为子;用丙火财者,食伤为妻,财为子;用戊土煞者,财为妻,官杀为子。坊本坐木妻火子,似误。书云:“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此之谓也。
己巳 丙寅 壬辰 庚子惜戊不出干,富而不贵。
徐乐吾曰:春水汪洋,惜戊士不透,为配合之缺点,以财生官为用。己土浊壬,无甲不清,丙财逢生得禄,富而不贵。
壬寅 壬寅 壬辰 壬寅富翁,当令之食神生财,故成富翁。每一比肩,下坐寅木,比劫被泄,转而生财,故财旺也。
徐乐吾曰:壬水临辰,通根身库,专用寅宫丙火财星,所谓壬骑龙背是也。
壬戌 壬寅 壬子 己酉常人。
徐乐吾曰:日坐阳刃,壬水汪洋,而戊土为甲木所制,宜为寻常人矣。
壬寅 壬寅 壬寅 壬寅
徐乐吾曰:傅恒命,康熙六十一年正月十六日寅时。六壬趋艮格,寅暗合亥,取亥宫虚禄帮身,生于北方,水旺得地,运行财官旺地,为格局之特殊者,定金川,征缅甸,剿准葛尔,积功官至大学士,封忠勇公,卒谥文忠。
甲申 丙寅 壬申 庚子
徐乐吾曰:阮元命,乾隆廿九年正月廿日子时。丙庚出干,子申会局,专用食神生财,名重儒林,官至太傅,卒谥文达。
辛卯 庚寅 壬申 戊申
徐乐吾曰:陈宝箴命,道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申时。壬水通根於申,庚辛并透,金水汪洋,喜用戊土,丙火为佐,翰林,后至巡抚。又马丕瑶命,年月日时皆同,进士出身,位至巡抚,两造相同
戊辰 甲寅 壬戌 壬寅
徐乐吾曰:倪嗣冲命,同治七年正月十三日寅时。此亦变格,壬水虽比肩出干,通根辰库,不得为旺。然壬戌、壬寅中夹亥子丑,气全北方,壬得虚神之助,自有汪洋之象,故取甲木制煞为用,掌握兵柄,位至安徽都督。
戊辰 甲寅 壬戌 丙午
徐乐吾曰:施再村命,同治七年正月十三日午时。支成火局,柱无比印,从财失令,为富翁而不终,名利皆虚。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壬水
二月壬水,寒气初除,清流湛深,不用丙暖,专取戊土为堤岸,辛发其源,庚金次之。
徐乐吾曰:仲春为壬水死地,木神当旺,泄弱壬水之气,不能无庚辛为用。身弱不能任财,加以春江水暖,无调候之需要,故不用丙火。若比肩多。春水散漫,则用戊土。言专取戊土,辛发其源者,用印化煞也。庚金与月垣卯木地位间隔不合,亦可为用,故又次之。
戊辛两透,雁塔题名;戊透辛藏,亦有恩诰。或戊辛两藏,无甲丁透干,定主秀才。或戊辛不透,庚透大富,庚藏小富。
徐乐吾曰:二月壬水,以戊辛为正用、辛金发水源,戊土为堤防,煞印相生,功名显达。忌甲破戊,忌丁克辛,故无甲丁出干者,不失衣衿之秀。无辛用庚,二月水木伤官,木旺水衰,不能无印,无辛用庚,其理相同,单见庚金,取富为多,有戊,则兼取贵矣。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者,金榜题名;庚在支者,异途之仕。
徐乐吾曰:支成木局透庚,即上文有庚出干之意。伤官会局,壬水日元佩单水木清华,故主金榜题名。庚印藏支,异途之仕,逢运引出,亦可富贵。
或木出火多,名木盛火炎,宜取比肩阳刃帮身,尤宜水透,富贵恩荣;乏水者则否。无火用壬,衣禄常人。
徐乐吾曰:一派木多,木盛宜用庚金,木旺生火,宜兼取比肩,病重得药。以壬水为主,庚辛为佐,富贵无疑。比肩阳刃,即是水透,特重复言之者,重在比刃扶助身旺,方能取贵,否则,一商贾命耳。
或比肩重重,又须戊土。书曰:“土止流水福寿全。”若戊不见,名水泛木浮,一生辛苦;再行水运,落水身亡。或甲乙重重,无比肩者,此依人度日,全无作为;若见庚辛,饥寒可免。
徐乐吾曰:总之,水盛不可无戊,木盛不可无庚,火盛不可无壬,与其需要以定取用。甲乙重重,无比肩者,壬水泄气太重,故主毫无作为。见庚辛生水制木,可免饥寒。甲乙重重无比肩,当是无庚辛之误,若见庚辛,当是若见比肩之误。
凡二月壬水,先戊次辛,又次取庚金。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戊午 乙卯 壬子 庚子
徐乐吾曰:康有为命,咸丰八年二月初六日子时。水旺透庚,水木伤官佩印,两子冲午,子卯相刑,卯午又破,冲激动荡,出于天性,戊土止水,福寿两全;水木清华,科甲之贵。未运戊戌年,酿维新政变,酉运戊午年,又酿复辟之祸,壬运丁卯年卒,寿七十。
庚午 己卯 壬寅 庚戌
徐乐吾曰:李厚基命,同治九年二月初六日戌时。两庚出干,寅午戌成局,财旺生官,官印相生,惜无壬水比肩,然已富贵兼全矣,位至福建都督。
癸酉 乙卯 壬戌 乙巳
徐乐吾曰:吴董卿命,同治十二年二月十三日巳时。二月壬水泄弱,专用酉金,水木清华,当为文学词臣,逆行运颇佳。
庚辰 己卯 壬寅 辛丑
徐乐吾曰:蒋邦彦命,光绪六年二月初四月丑时。寅卯辰气全东方,木盛用庚,时逢辛丑,劫印帮身,水有余气,伤官旺,自能生财。运行南方壬午癸运,位至山东省银行经理,积资累千万;未运会卯冲丑,被张宗昌派人暗杀,资产为某国人收没。
庚辰 己卯 壬寅 丁未
徐乐吾曰:王来命,光绪六年二月初四日未时。与蒋造一时之差,富贵俱小,则以丁火伤庚故也,位至财政部参事。
乙酉 己卯 壬午 庚戌
徐乐吾曰:李景林命,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戌时。财旺生官,所恃在年支酉印,祖荫厚矣,其一生事业,由上荫来,位至都督。或云庚子时,未知孰是。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壬水
三月壬水,戊土司权,死有推山塞海之患,先用甲疏季土,次取庚发水源。
徐乐吾曰:三月壬水,月令水库,戊土乘旺,水停蓄不流。先用甲疏,次取庚金,通壬水之源,特庚甲不可并透相碍。甲木疏土,食神制煞也。庚金制甲,偏印夺食,反为害矣。故庚甲须相隔,配置合宜,各得其用为美。
甲庚俱透,科甲定然;甲透庚藏,修齐品格,名位不少。甲藏有根,可云俊秀;癸出滋甲,异途职高。独甲藏支,不过一富;独庚藏支,不过常人。无甲,刚暴之徒;乏庚,愚顽之辈。
徐乐吾曰:此言庚甲二者,相济为用,不可缺一。有癸滋甲者,言甲癸并透也。戊土七煞,暗旺而不出干,故甲藏支亦有疏土之功,如戊土出干,则非甲透,不能克制,同下支成四库节。三月壬水,临於墓地,气势衰竭,无甲,则壬水有混浊壅塞之患,性必刚暴;无庚,壬水有停滞涸竭之虞,性必固执,此皆见之于秉赋也。墓库之水非旺,故以甲庚并用为原则,若支见子申,会辰成局,弱转为旺,反用财煞者,又当别论。
或时出丁火,化壬为木,助火而不助水;次用庚辛,有火无水,常人。
徐乐吾曰:三月木有余气,丁壬相合,月垣逢辰,有化木之可能。凡化格以生我化神为用,化木当以水为用,今言用庚辛者,原命有水,而辰月水临墓地,用庚辛发水源也,故云有火无水常人,此与身弱财多,取印劫帮身,看法无异,不必以化格论也。盖三月火气向旺,壬水衰竭,丁壬之合,助火而不助水,非用庚辛生助,不能任财,即以化木论,亦最忌火耗窃木气,故有火无水,决为寻常人物也。
或支成四库,无甲透克制,名杀重身轻,终身有损;得二甲透干,不见己土,定主富贵。
徐乐吾曰:壬水以流通为贵,支成四库,重重阻塞,乏甲疏通,岂能无害。时值土旺,见己土出干,防甲从己而化,失制煞之用。戊己并透而甲从己合,亦同此论,土旺司权,故以得二甲为富贵。
凡木旺用金,终身有用之命;水旺多见庚金者,乃无用之人,须丙制之方妙。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支见寅卯辰成方,须庚金制之;申子辰成局,无再用庚金之理,须取戊土制之。如见庚金出干,更宜得丙火制金。上言三月壬水,不离甲庚,防初学拘执,更申述之。
壬申 甲辰 壬辰 甲辰食神制杀格,提督。
徐乐吾曰:此造支聚辰库,申宫庚金,发水之源。用甲木琉土,水势流
通,运行南方,春江水暖,顺行向西,宜其贵为干城之选。
壬辰 甲辰 壬辰 甲辰食神制煞格,枢密之命。
徐乐吾曰:此造两干不杂,支聚四辰,以甲木疏土为用,食神制煞格也。
庚午 庚辰 壬申 己酉
徐乐吾曰:顾馨一命,同治九年三月初六日酉时。三月戊土暗旺,用庚金泄土生水为用。支见三刑,戊寅年五月廿七日遭暗杀,在戌运中,寿六十九。
丙子 壬辰 壬申 乙巳
徐乐吾曰:王克敏命,光绪二年四月十一日巳时。支聚水局,生于立夏前一日,丙火进气,时值巳宫,丙火得禄,气接四月,参看四月壬水,为伤官生财格局,位至财政部长。
又罗君纬命,丙申、壬辰、壬子、乙巳。生于立夏前七日,正值戊土旺时,富而不贵,盖土旺无甲,不能取贵,不比四月丙火司权,专用壬水,见申子辰成局,为大贵也。
乙酉 庚辰 壬寅 己酉
徐乐吾曰:孙传芳命,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三日酉时。乙庚、辰酉皆合,水浅金多,体全之象,寅宫藏甲破戊,丙制庚金,位至五省联军总司令,终以己土泄丙生金,又混浊壬水,仅得丙运五年,昙花一现耳。
癸巳 丙辰 壬申 癸卯
徐乐吾曰:杨杏佛命,光绪十九年二月十日卯时。水多见庚,专用丙火。惜财劫并露,取卯木泄癸生丙为救,运行北方劫地,子运癸酉年,被刺殒命。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壬水
四月壬水,丙火司权,水弱极矣。专取壬水比肩为助,次取辛金发源,忌与丙火合化,又以庚金为佐。
徐乐吾曰:春夏壬癸,气值休囚,然春水宜用庚金,夏水宜用比助。三春木旺,泄气太重,用印制食以扶身。三夏火盛,财旺身弱,用比劫分财以帮身,司令之神不同也。次取辛金发水源者,三夏火旺水渴,辛暗合丙,忌丙合化者,四月火旺,丙辛决不能化水,见丙合去用神,失发源之用,故又以庚金为佐也。若辛透丙藏,各得其用,即不必佐以庚金矣。
壬辛两透,金榜有名。或去比留劫,癸辛两出,加以甲透,亦主异路之荣;无甲者,富贵门下之间人,百事不能承受。
徐乐吾曰:四月火旺秉令,以比印两用为原则,如丁火出干,合去壬水比肩,则宜用癸水。总之,四月壬水,不能专用印,火旺金镕,须以比劫为助,水绝无源,须有印绶相生,互相救助,方为上格。用癸辛者,更须有甲,丙能合辛,以癸为救,巳宫戊土临官,防其合癸,更须有甲为救也。无甲者,戊癸相合,反化为财,时值火旺,必然化火,辛金又为丙火所制,财旺身弱,依人度日,为富贵门下间人,自己不能承受也。
如火多水少者,作弃命从财论,因妻致富,癸透者,主有残疾。
徐乐吾曰:承上癸辛出干,无甲制戊,为财多身弱意。若火多水少,无庚辛印相生,水临绝地,作弃命从财论。若地支见一丑字,巳丑会局,庚金即有生机,壬癸有源,不作从论,此与亥月见未会局,木有生机,同一理也,务须注意。癸透无壬,滴水熬干,残疾夭折之命也。
或四柱多金,逢生坐实,壬水变弱为强,须用巳中戊土制之,亦主名利双全,或异途之贵。若见一甲藏寅,与巳相刑,名土木交锋,主有暗疾;虽多金亦畏火矣,名利皆虚,终无创立。
徐乐吾曰:逢生坐实者,支见申子,壬水长生,庚金得禄也,如支见巳酉丑金局,亦为坐实。四月火旺水衰,用辛壬,为格之正,四柱金水重叠,壬水变弱为强,用巳宫丙戊,为格之变,同劫印化晋格,详四月癸水节,极贵之造。所重在戊土止水之流,如见寅字,甲木得禄,克制戊土,寅巳申三刑并见,名为土木交锋,用神被伤,时逢火旺秉令,金虽多,受制于火,不能制甲为救,故云虽多金亦畏火也,主名利皆虚。
或多甲乙,宜用庚金,庚透者贵,庚藏者常人。
徐乐吾曰:四月壬水,气值休囚,又多甲乙,木多泄水之气,须以庚金为救。然用庚不能无壬癸比劫,否则,庚被火刑,不能破甲乙,文字简略,学者宜会其意。
或四柱全无丁火,多见壬癸,聪明显达,支成水局者,大贵。
徐乐吾曰:四月火旺水绝,专用比印,见丁火合壬助火,见戊土合癸破壬,皆忌也。无丁而多见壬癸,虽无庚辛金,亦是聪明显达之人;支成水局,壬水变弱为强,专用当旺之丙戊,同上逢生坐实,大贵之格。
有庚无壬癸,奔流下贱;无壬水辛金者,贫贱鄙夫;唯合外格取贵。
徐乐吾曰:总括上文,四月壬水,以印比相互救济为用,有印无比劫,火旺金镕,印绶比劫俱无,偏枯之局,唯合于从财等外格取贵耳。
壬寅 乙巳 壬午 乙巳三刑合局,制军。
徐乐吾曰:此造取胎元丙申,壬水通根,财官秉令,运行金水,贵为总督。寅巳申三刑,申宫庚壬得力,寅巳宫丙戊当旺。书云:“三刑得用,威镇边疆。”此之谓也。
壬午 乙巳 壬申 乙巳财旺生官,尚书。
徐乐吾曰:壬水坐长生之地,以有庚金相生,用巳宫戊土,煞旺有制,格取财官,运宜金水之地。
丙辰 癸巳 壬辰 壬寅土木交锋,孤贫一世。
徐乐吾曰:壬水通根身库,干有比劫相助,财滋弱煞为用。而寅中有甲木制煞,寅巳相刑,用神受损,故云土木交锋,孤贫一世也。
壬午 乙巳 壬申 己酉财旺生官,尚书。
徐乐吾曰:壬水临申,自坐长生,又有巳酉会局,庚金相生,用巳宫戊土,格取财官,运宜金水,因年支逢午,乙己出干,同劫印化晋格而不纯粹也。
甲子 己巳 壬申 戊申武状元。
徐乐吾曰:此造支申子半水局,戊土出干,取食神制煞为用,己土合甲为病,喜壬申、癸酉之运助之,故贵而就武。
辛丑 癸巳 壬子 庚子
徐乐吾曰:张学良命,光绪廿七年四月十七日子时。劫印化晋格,晋化土也。四月火土当旺,而金水反弱为强,格局之奇,同于永乐,一生事业,出于荫庇,见四月癸水节。火土为当旺之神,变忌为喜,大贵奚疑。惜运行北方,火土不得地,不免数奇之欢也。
按:此造一云己酉时,据接近张氏者谈,曾面询之,确是庚子时。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月壬水
五月壬水,丁旺壬弱,取庚为用,取癸为佐。无庚不能蓄源,无癸不能伤丁。
徐乐吾曰:五月壬水,辛癸亦可参用,其理与四月相同。四月壬水,用在壬辛;五月壬水,用在癸庚者,因巳宫丙戊秉令,以辛金暗合丙火,化克为助,壬不合戊,相制为用。午宫丁己用事,壬见丁则合伤用神,故取癸水为用神。辛见丁火,被制受损,故取庚金发水源,月令财星当旺,取壬水劫财帮身。庚辛壬癸一理,只要地位适宜,不被合制,皆可参用。
庚癸两透,科甲必然;庚壬两透,官居极品;有庚无壬癸者,常人。
徐乐吾曰:五月壬水,有庚辛生之,更须壬癸比劫为助。否则,火旺金熔,不能生水也,故印比并见,极品之贵。有庚无壬癸,平常之人。
或支成火局,全无金水,不作从财论,名财多身弱,富屋贫人。若又甲乙多者,僧道之命。
徐乐吾曰:五月丁火秉令,壬水阳干,阳刚之性,不能从阴,乃财多身弱也。但此说不可拘泥,如壬午日元,丁火出干,化木从火。《八法关键》化象节云:壬生五月水无根,乃弃命从午中丁火,丁与壬合如夫妇,此伏象也。可见非不可从,但阳从阴为格非纯,不作上命论耳。木多泄弱壬水,又非从格,僧道之命。
总之,辛金为用最清,庚金次之。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辛金为用最清,而上言取庚为君者,惧丁火伤辛也。总之,庚辛壬癸互相参用,合化则伤用神,其理与四月同。
庚午 壬午 壬寅 辛亥庚壬两透,财旺生官,尚书。
徐乐吾曰:用午中丁己财官也。
丁酉 丙午 壬寅 甲辰太守。
徐乐吾曰:壬水通根辰库,酉中辛金生之,故可用财官也。
庚午 壬午 壬寅 癸卯庚壬两透,财旺生官,尚书。
丁酉 丙午 壬寅 甲辰太守。
徐乐吾曰:上两造皆是财旺生官用印,非财官格也。
辛未 甲午 壬辰 丙午
徐乐吾曰:陈锦涛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午时。专用辛金,辰午夹巳,壬贵财禄同位,位至财政总长。总以壬癸不透,格局不全,财多身弱,不免为财所困,己卯年遭狙击殒命,寿六十九。
丁亥 丙午 壬寅 己酉
徐乐吾曰:伍朝枢命,光绪十三年病闰四月十五日酉时。专用比印,年逢亥禄,上承父荫,时逢酉金,地位自高,寅午会局,财旺生官,位至外交部长。
戊戌 戊午 壬寅 庚子
徐乐吾曰:刘屯恩命,光绪廿四年四月廿日子时。用在庚癸,寅午戌成局,两戊出干,财生煞旺,贵而就武。此造好处即在癸水藏子,不为戊土所合耳。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六月壬水
六月壬水,己土当权,丁火退气,用辛蓄源,用甲劈土;先辛后甲,次取癸水。
徐乐吾曰:六月壬水,上下半月不同,大暑之前,与五月同论,必须印劫为助。大暑之后,金水进气,时值己土当权,有浊壬之患,故次用甲木,然甲木无癸滋润,其用不显,与三月用甲庚意同。
辛甲两透,富贵清高;甲藏辛透,贡监生员;辛藏甲透,异途武职。甲壬两透无伤,有治国之贵。即甲藏壬出无破,是拾芥之财。或支多土火,又只清贫。
徐乐吾曰:己土当权,混浊壬水,故甲木为必不可缺之救应。六月水值休囚,有甲木制土,用辛用壬,同一取贵。特辛甲两透,癸水为助,富贵清高。甲壬两透,而无丁火合伤壬水,治国良臣,但须支有金水为助。若支多火土,壬甲无根,又只清贫。
或一派己土,此假从杀格,为人奸诈,且主孤贫。得甲乙出干制之,有衣食而无奸诈。凡土居生旺之地,须用木制方妙。
徐乐吾曰:壬水须见戊土,方为真从。阳干从阳,阴干从阴,一定之理也。一派己土,壬水无根,又无印相生,不得不从,乃假从也。且未为木库,逆土之气,虽从杀成格,反主奸诈孤贫。甲乙出制,不作从论。凡土居生旺之地,必须木制,但壬水太弱,总须柱见印劫,运行金水,方能言富贵也。
或支成木局,泄水太过,当用金水为贵。金为妻,水为子。
徐乐吾曰:承上文,一派己土,须甲乙为救,用甲乙者,例以木为子,水为妻。然六月壬水,虽取木制土为救,其用仍在金水,因壬水弱极故也。支成木局,泄水太过,不能无金为救,其用仍在金水,不仅六月如是,各种格局皆然,一为救应之神,一为需用之物,凡看妻子,当明此理也。
总之,辛甲为尊,庚金次之。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壬子 丁未 壬子 辛亥秀才,早年多困,盖壬本忌合,若行金运解合,可中。
徐乐吾曰:丁壬一合,羁绊用神,所谓“过于有情,志无远达”是也。
甲申 辛未 壬戌 戊申
徐乐吾曰:尹昌衡命,光绪十年闰五月十九日申时。辛甲两透,甲木破戊己之土,未申戌联珠夹酉,生于小暑后三日,丁火犹在,酉运中岁值壬子、癸丑,一鸣惊人,起自田间,一跃而为都督,昙花一现,旋即下台。
戊子 己未 壬午 壬寅
徐乐吾曰:阚朝玺命,光绪十四年六月初二日寅时。戊己官煞混杂,柱无甲木,寅宫甲木泄于火,唯取胎元庚戌,生助比劫为用,此造确否待考。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壬水
七月壬水,庚金司令,壬得申之长生,源流自远,转弱为强。专用戊土,次取丁火,佐戊制庚,但用辰戌之戊,不用申中受病之戊。
徐乐吾曰:申宫庚金临官,壬水长生于申,母旺子相,势力并行,与寅中丙火相似。壬水以申为发源地,一泻千里,专取戊土为堤岸。戊土虽寄生于寅申两宫,然土必须见火,其用方显,申宫水旺土荡,岂能用作堤防,辰戌皆当旺之戊土,戌宫之戊,高亢厚重,自可纳水于正轨,辰见申会成水局,水之气旺,土之用弱,宜酌之。月令庚金太旺,泄弱戊土之气,无丁制庚,戊不能用,故以丁为佐,但丁以合壬为病,须相隔方妙。
戊丁俱透,科甲显宦。或戊透天干,丁藏午戌,恩封可待,但忌见癸水,斯成化合。或支见寅戌,年出丁火无伤,可许衣衿。或丁戊两藏,富中取贵。
徐乐吾曰:七月申宫,壬水长生,庚金禄旺。故申为壬水发源之地,一泄千里,非取戊土堤防不可。戊土虽寄生于寅申两宫,而寅中戊土可用,申中戊土不可用。随水漂流之土,岂能为堤防之用乎?辰戌之戊,乃当旺之土,高亢厚重,自可纳水于正轨也。故戊丁俱透,更看四柱配合。上则科甲之荣,次亦衣衿之秀。戊透,丁藏午戌,定应恩封。戊与癸合,则失堤防之用矣。即使支见寅戌,年出丁火,亦不过庠序中人。丁戊不透干而藏支,须运行出戊土,富是取贵。
或四柱多壬,戊又透干,名假杀化权,阆苑之仙;支中见甲,亦不忌也,但太多者,常人。有庚居申,颇有衣禄。或戊多而透,得一甲制,略贵;无甲常人。
徐乐吾曰:此言身强煞弱也,喜财,丁火滋弱煞,则假煞为权。支中见甲,不能制干头之戊土,故不忌也。但甲木不宜过多,所幸生于申月,申中自有庚金,甲木多,有庚金制之,虽为常人,颇有衣禄也。
或一派甲木,又见火多,无庚出者,别祖离乡,随缘度日。盖申中之庚,不能救也。
徐乐吾曰:此言食神生财格,一派甲木,食神太多,泄弱壬水之气,必须佩印,见庚印出干制甲,方有富贵,申中之庚,难制天干之甲,且气泄于壬,受制于火,难为救应,必为离乡背井、衣禄随缘之人也。
七月壬水,栽用戊土,丁火为佐。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申宫壬水长生,又有庚金生之,源远流长,故当取戊土,丁火暖局,随宜为佐。
戊寅 庚申 壬辰 壬寅此用戊丙,按院。
徐乐吾曰:财滋弱煞格,取年上戊寅,财藏煞透,引归时上长生,宜其贵也。
癸酉 庚申 壬辰 辛亥此用辰中戊土,依人而富。
徐乐吾曰:此造金水成象,《滴天髓》所谓二人同心是也。但金清水冷,辛运南方阳暖之地,贸易获其厚利,故富而不贵也。
丁亥 戊申 壬申 庚戌此身旺任财,丁戊俱透,尚书。
徐乐吾曰:此造亦是财滋弱煞,喜丁壬之间,隔以戊土不合,而戊土通根于戌,土厚而实,故可用也,与上造略同。
辛丑 丙申 壬申 辛亥翰林。
徐乐吾曰:此造无戊土止水,专用丙火,喜大运逆行南方,金水气清而暖,故有词林之贵,丙辛一合,不免羁绊用神也。
乙亥 甲申 壬申 壬寅孤人。
徐乐吾曰:木多无庚出干,难取食伤生财,衣禄随缘。
丁丑 戊申 壬戌 丙午
徐乐吾曰:王承斌命,光绪三年七月初九日午时。丁戊并透,午戌会局,财旺生煞,位至湖北都督。财煞太旺,喜运行西北身旺之地。
壬午 戊申 壬寅 壬寅
徐乐吾曰:张继命,光绪八年七月十八日寅时。用财生煞,喜寅午会火局,生戊土,位至众议院议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壬水
八月壬水,辛金司权,金白水清之时,忌戊己为病,专取甲木。
徐乐吾曰:八月壬水,辛金正印秉令,故云金白水清,忌戊土克制,专喜甲木食神为用,制戊泄壬,则壬水澄清,尤以甲木透于时干为美。戊土在年,辛金在月,壬水在日,甲木在时,顺序相生,不相克碍,则不但功名显达,并且福泽悠长。用神在甲木,不可见庚金,为枭印夺食也。
甲木一透制戊,壬水澈底澄清,名高翰苑。或见戊,有甲透多,去浊留清,沙水有交欢之象,金自白而水自清,科甲无疑。若甲出时干,名文星,堪入翰林,设见庚破,又属常人。即有甲藏支,支中无庚,亦主衣衿。
徐乐吾曰:八月壬水,月令正印,壬水不患无源,去病为贵,故以甲木为正用。戊己土为四时间杂之气,无时无刻不流行于天地之间,但不旺耳,防其无形混浊,见甲木则水自澄清,格局自贵。四柱见戊,则须甲木多透,方能去之。甲透时干名文星句,承上壬水澈底澄清而言,天干透甲,名为文星,言时干者,时为归宿之地,文星在时干,则一身之结局定矣。喜用在甲,不可见庚破之,虽庚金在支,亦忌见也。如壬弱无根,则以印为正用,甲木为辅佐,见下例证。
或壬多透干,支有申亥,此不用甲而用戊,盖亥中虽有甲破戊,申中又有庚破甲,此亦主衣衿,且有富足才能。或无戊多壬,人清才浊,终主困穷。
徐乐吾曰:干见比劫,支见申亥,水势奔放,水旺木浮。休囚之甲木,不能纳水,亥中之甲,又为申宫庚金所克制,故不能用甲也。必用戊土,更宜财以生之,为财滋弱煞格。水冷金寒,无财官,难望显达,金水气清而秀,故有财而不发也。
无甲,用金发水之源,名独水三犯庚辛,号曰体全之象。
徐乐吾曰:书云“水浅金多,号曰体全之象”,乃破格也。母旺子孤,当助其子,以全局为主,而以日元为用,如孔祥熙院长命:庚辰、乙酉、癸卯、庚申是也,此格须满盘庚辛,若水见二三,不作此论,壬不在多,见七月辛金节。
总之,八月壬水,专用甲木,用甲者,水妻木子。
徐乐吾曰:八月壬水,以用甲木为正,体全格为变,用戊土为应病与药,平常格局也。用甲者,以食伤为子星,比劫为妻星。
辛酉 丁酉 壬辰 壬寅龙虎拱天门,又曰壬趋艮格,探花。
徐乐吾曰:辰龙寅虎拱卯,两酉暗冲卯宫,卯为日月出入之门,故曰天门,《兰台妙选》有酉生入对冲为卯,则卯为之门,不见卯而见寅辰,为龙虎拱门。寅中甲木无伤,运行甲午,鼎甲宜也。壬趋艮格,须支见寅字多,详五月壬水,此造非是。
壬子 己酉 壬子 庚戌印旺身强,富大贵小。
徐乐吾曰:此造壬水两透,专用戌宫戊土,看法同七月。己土出干,混浊壬水,难以取贵。子戌夹亥,壬水得禄,时上财星归库,身旺任财,富格可知。
丙子 丁酉 壬子 己酉身旺无依,一生贫苦。
徐乐吾曰:财官无根,支多劫刃,己土不足以止水,徒然浊壬,水旺无木,无以泄水之气,不仅贫苦,后嗣亦艰。若见一甲木,即为衣禄常人,不致贫苦无依,见上七月四柱多壬节。
庚午 乙酉 壬子 甲辰庚甲两透,词林。
徐乐吾曰:甲以乙妹妻庚,乙庚合化,年月印旺,专用时干甲木文星,更喜甲木临辰,水木有情,故有词林秀。
癸未 辛酉 壬申 戊申布政。
徐乐吾曰:此造专用戊土,要运行南方,用神得地而贵。
乙酉 乙酉 壬午 甲辰
徐乐吾曰:张麟书命,光绪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辰时。壬生八月,得甲木出干制土,金白水清,午宫丁火财星得禄,泄甲木之气,故供职交通银行三十年,不出金融界。辰运戊寅年五月,惨遭暗杀殒命,不得令终,以满盘自刑故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壬水
九月亥水进气,其性将厚。若一派壬水,见一甲制戌中之戊,又见一戊出干,斯用丙火,此格清贵极矣,正谓一将当关,群邪自伏。见丙,便主衣禄,或不见丙戊,终为下格。
徐乐吾曰:亥水,壬水也,长生于申,至戌为冠带位,其势将旺而未旺。月垣戊土,为乘权秉令之神,壬水虽多,无泛滥之患,故必以甲木制煞为用。若月垣为戊戌,更须甲木出干,方能制之,此九月壬水,所以专用甲木也。若壬水多,支临阳刃,见一戊出干,煞刃相制,为煞刃格。壬水多,戊土亦多,身强煞旺,取甲木为制,为食神制煞格,所谓一将当关,群邪自伏是也。然次序须煞前食后,财生煞,食神制之,方妙。若食前煞后,而才居中,变为食生财,财党煞,则不美矣。或不见丙戊,专用甲木食神,亦寻常格局也。
或一派戊土,无一己庚杂独有甲透时干,定主玉堂清贵。即甲透月上,亦主科甲。若支藏己土,一榜可图;虽风土不及,亦主禀贡。或庚透无丁,贫贱之人。或丁透见甲,略有富贵。
徐乐吾曰:申述用甲之法,戊土为秉令之神,壬水虽将旺,总属浅水,故必须甲木为制。忌己合甲,忌庚破甲,故用甲,以无己庚杂为清贵也。甲透时干者,甲辰时也,食神制煞格,以煞前食后为贵,甲透月干者,甲戌月也,煞藏食透,制煞得力。己土藏支者,丑未年时也,有甲木出干,亦足以破土。庚透无丁者,用在食神,见枭神夺食,不可无丁为救,故丁透略有富贵,无丁贫贱。
或水多乏丙者,又用戊土,常人。
徐乐吾曰:水多乏丙,不得已用月令戌宫戊土,财官藏库,平常之人也。
九月壬水,专用甲木,次看丙火,戊土须酌用之。用土者,火妻土子。
徐乐吾曰:九月壬水,戊土为当令之神,言用甲木者,乃取食神制煞为用也,但与八月之用甲木不同。八月用甲,为食神泄秀;而九月用甲,则为食神制煞。一则月令印绶,一则月令七煞也。壬不离丙,丙不离壬,水火以既济为美,故次用丙火。用土者,以煞为子,以财为妻星。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身旺官旺,又得丙透,参政。
徐乐吾曰:财生煞旺,无甲,以辛金化煞为用。甲木藏寅,寅戌会局,不能取以制煞也。
辛丑 戊戌 壬戌 甲辰支成四库,一甲透时,太史。
徐乐吾曰:支聚四库,透戊土七煞,以甲木制煞为用。用辛滋壬,喜壬水进气,故有词林之贵。
丙子 戊戌 壬申 甲辰进士 ,官至太守。
徐乐吾曰:甲丙两透,煞前食后,格局完备,太平时代一太守,木透可至道尹,乱世可至省长,时代有不同也。
戊寅 壬戌 壬子 甲辰年翰林,官拜副都御史。
徐乐吾曰:甲透丙藏,煞前食后,与上造同,虽官职有内外,品位一也。
己巳 甲戌 壬辰 庚子
徐乐吾曰:段芝贵命,同治八年九月廿四日子时。甲己相合,又有庚金遥逼,必然化土,不能用癸,月令煞旺,而时逢子水阳刃,煞刃成格,贵必就武,位至督抚。
丙子 戊戌 壬子 庚子
徐乐吾曰:友人某君命,光绪二年八月廿四日子时。支逢三刃,秋水汪洋,专取戊土,煞刃相制成格。虽有丙火,而落日余晖,力量不足,四柱无甲木泄水生丙,煞刃无情,虽有才能,难展骥足,一生以寅运为最得意,曾任朝鲜领事外交部主事。至甲运,破了戊土,惨遭非命,在戊寅年,甲木得禄而土崩也,年六十三。
壬午 庚戌 壬寅 庚子
徐乐吾曰:蒋百器命,光绪八年九月十九日子时。支聚寅午戌火局,财旺生煞,时逢阳刃,煞刃成格,煞旺刃轻,用宜助刃。早年行北方运,出任浙江都督,不数月去位,是其福命不足以当之也。然有寅宫甲丙,水木火土相制有情,气势游戏通,即是贵格,参阅丙子造。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壬水
十月壬水司权,至旺之极,取戊为用。
徐乐吾曰:十月壬水临官,有冲奔之势,故戊土为尊,丙火为佐。
若壬辰日,又见辰时,壬有浩瀚之势,须戊透天干,又须庚制甲,不伤戊土,戊庚两透,定主登科及第,位显权高。或甲出制戊,不见庚救者,反制困穷;戊藏无制,可许生员。或戊庚两透无甲者,不但富贵,且多富贵。
徐乐吾曰:壬辰日纳音水,又见辰时,勿以墓库忽之。月令建禄,水势浩瀚,须戊土出干,方能制之。辰中戊土,不能用也,亥宫甲木长生,见土制水,木得培植而旺,反伤戊土,故须有庚制甲,方许富贵也。十月壬水,专用财滋弱煞,不用食神制煞。如见食神,必须以枭印为救,书云:土止流水福寿全,用财滋煞者,福寿富贵之命。戊庚两透,无甲者,仍取财煞为用。庚金生助日元,增其旺耳,非取煞印相生也。
或支成木局,有甲乙出干,得庚透者,富贵;无庚者,平常。
徐乐吾曰:支成木局,甲乙出干,为水木伤官格局。亥中木得长生,暗泄壬水元神,故须佩印。伤官成局太旺,用庚金制伤扶身,为双方兼顾也。
或支成水局,不见戊己,名润下格。运行西北,大富贵;行东南者,贫贱萧条。
徐乐吾曰:或地支成水局者,必要有戊土制水,如不见戊己,格成专旺,名为润下之格,岁运要顺其旺势,譬如炎上喜行东南,润下则喜行西北,理之当然。《滴天髓》云:“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化者,引化,即食神、伤官之属,大富大贵之命,而运行东南者必危。所以十月壬水取用,当以戊土为尊,以丙火为佐,庚金次之。若四柱见丙戊两透,行火土运,名利双全,所以冬壬唯财生官为上格。
或丙戊两透,行火土运,名利双全。或有丙无戊,可云衣禄;有戊无丙,衣禄无余。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而透丙戊,与第一节意同。身旺,以财生弱煞为用也。用煞必须财生,故有丙无戊,虽不贵,可许衣禄。有戊无丙,虽入正轨,名利两不足也。十月壬水,专喜偏财七煞,不能用正财正官,己土不能制水,反而浊水,丁壬相合,财不生官,故必以丙戊为用。如见甲木食神,须有庚金枭印夺食,辛金正印,亦嫌力薄也。
总之,十月壬水,专用戊丙,次取庚金。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用戊丙为正,庚金为应病与药之用也。
庚子 丁亥 壬戌 庚戌得庚制甲,会元。
徐乐吾曰:专取戌中戊土制水,得庚金透,庚金制甲,杀印相生。
壬申 辛亥 壬子 辛亥支见亥子,四柱无戊,旺盛无依,为僧。
徐乐吾曰:润下成格,惜胎元壬寅,格局不纯,火运行东南,逆水之性,反为贫苦之命也。
丁丑 辛亥 壬子 癸卯贫苦。
徐乐吾曰:财露见劫,财又不旺,宜乎贫苦。
辛亥 己亥 壬午 辛亥
徐乐吾曰:张退厂命,咸丰元年九月三十日亥时。取午中丁火,生助己土官星,丁己同得禄于午,但十月壬水用丁己,不如丙戊,望重乡闾,寿八十八,卒於戊寅年。
己巳 乙亥 壬子 乙巳
徐乐吾曰:周自齐命,同治八年十月十四日巳时。专用巳宫丙戊,更有庚金制甲,运行南方,位至财政总长。
辛巳 己亥 壬戌 甲辰
徐乐吾曰:叶公绰命,光绪七年十月初三日辰时。专用巳宫丙戊,己合甲,不破戊,亦格之奇也,(参阅十一月节)位至交通总长。
癸未 癸亥 壬申 庚戌
徐乐吾曰:李烈钧命,光绪九年十月廿五日戌时。专取戌宫戊土止水,惜无丙火,民国初年,为江西都督,起伏无常,名利难全。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阳刃帮身,较前更旺,先取戊土,次用丙火。
徐乐吾曰:十一月壬水,与十月同论,阳刃秉令,气候更寒,非戊丙并透,不足以救。书云:建禄生提月,财官喜透天,阳干用财官者,乃是偏财偏官,非正财正官也。
丙戊两透,富贵荣华,且才能德业无双。有戊无丙,名利难全;有丙无戊,好谋无成。
徐乐吾曰:十一月专用丙戊,不取庚金者,月令无木气故也,调候需丙,止水须戊,二者必须兼用,不可缺一。
或支成水局,丙不出干,即有戊土,亦系庸人。或丙透得所,即戊藏支,亦可显达,但须运好,运左便非。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以戊土为主,不能缺丙,如丙不出干,即有戊土,乃嫌过于寒冷,亦为平庸之人。反之,丙透得所,即戊藏支,亦可显达,但须运行南方,丙戊得地,方可发达。此节与上文意义重复。
或支成火局,一富而已。
徐乐吾曰:上文支成水局,丙戊出干,财滋弱煞,方能取贵。若支成火局,阳刃见财,必须有木为转枢,身财两旺,一富而已。刃弱财旺,运行劫印,亦为富格。
或比见月时,年见丁火,平常之辈。或丁二出干者,名为争合,主名利难成。或支成四库,富贵中人。
徐乐吾曰:壬月或壬时,年见丁火,比肩争财,庸碌常人。支见四库,止水之流,便主富贵,以戌财库为妙。若两丁争合一壬,无土止水,又不能作化论,寻常下格,难言名利也。
或壬子日,丁未时,虽不能科甲,亦有恩荣,何也?盖用子中癸水,号曰用神得地,与戊丙并用,亦主荣华。
徐乐吾曰:此言壬水反强为弱,用子中癸水阳刃,名用神得地,为变格也,(非取丁壬化合)。四库之中,唯戌未为燥土,戌,戊土也;未,己土也。若壬午日丁未时,支见未相合,丁火出干,虽是丁己,与丙戊用同,月令阳刃秉令,官刃或煞刃成格,皆必贵也。
十一月壬水,丙戊并用。
徐乐吾曰:十一月壬水,以丙戊为喜用神。
壬子 壬子 壬子 甲辰飞天禄马格,尚书。
徐乐吾曰:飞天禄马者,水木伤官之变,专取甲木为用,运喜东方,与润下格纯粹者理同,所谓独象喜行化地是也。
丁卯 壬子 壬寅 戊申方伯。
徐乐吾曰:戊透丙藏,为仲冬壬水之正用也。
壬寅 壬子 壬子 辛亥富格。
徐乐吾曰:寅宫丙戊太弱,寅亥合木,转而生财,故为富格。
癸丑 甲子 壬午 甲辰
徐乐吾曰:沈德潜命,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辰时。己未年成进士,年己六十七,高宗称为老名士,官至礼部侍郎,卒年九十七,谥文悫。此造专用午宫丁己,无如两甲盖头,己土被制,直待交进丁丙财运而显,不以官刃论,木火通明,故为文学侍从之臣也。
丙午 庚子 壬午 庚子
徐乐吾曰:樊樊山命,道光廿六年十一月初一日子时。天地中分,不以冲论,用午中丁己财官,科甲出身,晚年运行南方,大贵。
丁卯 壬子 壬申 甲辰
徐乐吾曰:葛稚威命,同治六年十一月廿三日辰时。飞天禄马见丁破格,乃润下格之不纯粹者,运行土金,安富尊荣,一乡之望。一至南方,资财萧条,以比肩争合故也。
壬辰 壬子 壬辰 乙巳
徐乐吾曰:蔡廷锴命,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巳时。专用巳宫丙戊解冻止流,位至军长,福建省主席。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旺极复衰,何也?上半月癸辛主事,壬水稍旺,专用丙火解冻,下半月己土主事,故衰,亦用丙火,甲木佐之;故有丙,名利两全。
徐乐吾曰:十二月壬水,上半月癸辛主事,与十一月同,专用丙火。如比劫出干,酌用戊土,总以丙火解冻为主。下半月己土当旺,木火进气,壬水不作旺论,用丙火解冻,兼取甲木者,防己土浊壬也。但不论上下半月,丙火总为主要之用,故云有丙,名利两全。
丙辛俱透,名利双全;丙透甲出,科甲之贵,然四柱无壬方妙。无丙,单寒之士。
徐乐吾曰:以下专论下半月之用法。喜丙火解冻,更用甲木制土生火,科甲之贵。四柱若再见壬水,水势冲奔,必须戊土制之。见甲木制土,为格之病,无丙火,水冻木枯,为寒苦凄凉之象也。
或四柱多壬,丙藏常人,见戊制土,可许衣衿,且有禄寿。
徐乐吾曰:如四柱多壬,戊土透干以制,有丙火可望富贵;无丙火,气势寒冻,不过衣衿。所以十二月壬水取用,以丙火为尊,甲木为佐,用戊者,亦不可少丙。
或丁出时干,化合成木,月干又见丁火,无癸破格,亦主富贵。
徐乐吾曰:此非化木格,乃以丁火正财为用也。十二月气寒,故须两丁,而无癸制丁,乃能为用,更须甲木佐之,通根支下,方妙。否则,丁火虽透,未必可用。
或支成金局,不见丙丁,名金水沉寒寒到底,一世孤贫,见火解寒方可。即丙透遇辛,亦不为妙;见丁颇吉。
徐乐吾曰:支成巳酉丑金局,母旺子衰之局,不见丙丁,名金寒水冷,一世孤贫,见火则略可改观。支成金局而透辛金,即有丙透,亦不为妙。丙火逢辛而怯,丙辛一合,失其用也,不得已求其次,只能用丁火,故云见丁颇吉。然丁火亦须通根,方可用也。
腊月壬水,先取丙火,丁甲为佐,故水冷金寒爱丙丁。用戊者,不可无丙;用火者,木妻火子。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腊月壬水,以用丙火为主,丁火甲丙为佐,调候为急,不论财官印,皆置之缓论可也。书云:“水冷金寒爱丙丁。”以丙火为主,下半月土旺用事,甲木为佐。
水旺居垣须有智,水土混杂必愚顽。壬癸路经南域,主健,富贵堪图。又云:唯有水木伤官格,财官相见始为欢。
徐乐吾曰:统论三冬壬水,居垣,谓月令水当旺也;水清主智,己土混杂,反主愚顽。路经南域,谓运行巳午未南方也;日主健旺,主富。《消息赋》云:“北入运在南方,贸易获其厚利。”冬水以丙戊为主要用神,财官是也,并不限于水木伤官。
甲午 丁丑 壬辰 甲辰欠丙,贫苦。
徐乐吾曰:十二月壬水,不可无丙,丁甲力薄,有丙富贵,无丙贫苦,显然可见。
辛亥 辛丑 壬戌 庚子用戊止水,生员。
徐乐吾曰:此造亥子丑成方,壬水甚旺,故用戊止水,日坐财库,金水亦温,所谓清气还嫌官不起也。
己丑 丁丑 壬午 辛亥
徐乐吾曰:刘坤一命,道光九年十二月廿二日亥时。丑宫土金水同宫并透,用丁火,夜生者贵,参阅十二月癸水雪夜灯光格,位至两江总督。
戊午 乙丑 壬申 乙巳
徐乐吾曰:赵秉钧命,咸丰九年正月初一日巳时。丙戊得禄于巳,运行南方,位至首揆 。
甲戌 丁丑 壬申 辛亥
徐乐吾曰:杨度命,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三日亥时。用戌宫戊土止水,甲丁并透,无丙,虚而不实。
戊寅 乙丑 壬申 戊申
徐乐吾曰:袁克定命,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七日申时。戊透丙藏,皆在年上,专受上荫,其为贵介公子可知。
癸未 乙丑 壬戌 庚子
徐乐吾曰:朱瑞命,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子时。支聚四库,而无甲丙,然时逢庚子阳刃,喜用戊土七煞为制,三刑得用,运至戌,贵为都督,然昙花一现,仅五年耳。
己丑 丁丑 壬午 辛亥
徐乐吾曰:杨杰命,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亥时。丑宫土金水并透,用丁,位至军长,同上刘坤一命。
庚寅 己丑 壬辰 辛亥
徐乐吾曰:戴季陶命,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廿六日亥时。丙戊结藏寅宫,位至考试院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正月癸水
正月癸水,值三阳之候,为雨露之精,其性至柔。先用辛金,生癸水之源,次用丙火照暖,名阴阳和合,万物发生。
徐乐吾曰:正月癸水,旺极而衰。其气初退,不能无辛金发其源,大致与壬水相同。无辛用庚,次用丙火照暖,则水火既济,阴阳和合,万物发生。
得辛丙两透,金榜有名。盖癸为雨露,能成亥子江河也。
徐乐吾曰:癸水如雨露,亥子如江湖,有辛金发其源,涓涓不绝,乃成江河,勿以质柔气弱而忽之。丙为寅宫长生之火 ,值三阳开泰之候,配合得当,阴阳和谐,真神得用,故富贵非常也,合于需要为真神,时值当旺为司令,即合需要,又值当旺,必然富贵。
或支成火局,辛金受伤,有壬出救者,富贵;无壬者贫穷。或丙出天干,辛藏酉丑,亦主贡监生员;或辛透丙藏,恩封显职;丙辛皆藏,富中取贵;辛丙俱无,贫寒下格。
徐乐吾曰:承上丙辛为用也,丙辛得气于寅,但虞辛金之受伤,不惧丙火之合坏也。支成火局,辛金受伤,以壬水为救,富贵。丙出天干,辛藏酉丑,干火不伤支金,亦有衣衿。辛出天干,丙藏寅中,行运引出,恩荣之造。丙辛皆藏,以财为用,亦须运城引出,富中取贵,异途之仕。无辛丙,下格。
或月透戊土,得丙辰时,不见比劫,丙丁出干,真从化格,定主腰金,富贵无两。见刑冲,常人。
徐乐吾曰:癸水至弱,见戊必合。生于寅月,逢生得气,见丙辰,为化气元神透出,无比劫逆其气,此乃化合逢时,必然显贵。见申刑冲,破格。
或支成水局,宜有丙透,无壬者,衣禄不少。若见丙火重重,又作贵推。此火妻土子也。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丙透无壬,身旺任财,无比劫争财,定作富推。古人重贵轻富,商贾浊富之命,故云常人。支成水局,而丙火重重,寅宫戊土长生,财旺暗生官,虽非科甲,亦主贵气。火妻土子者,言以土为用也。癸水无壬,不能用戊,支成水局,癸水反弱为强,寅宫戊土,有甲木为制,须丙火重,化木生土,以取相制之意而已。
总之,正月癸水,辛金为主,庚金次之,丙亦可少。若无庚辛,虽有丙丁,亦无用之人。或火多土多,残疾不免。
徐乐吾曰:论正月取用之理。癸水气势方退,性极衰弱,除化合,或支成水局,弱极复旺为例外,余皆以辛金为主。无辛用庚,如无庚辛发水之源,虽有丙,亦为无用。若火多土多,而无庚辛壬水为救,更不免孤苦。癸水熬干,故云残疾也。
用辛者,土妻,金子。
徐乐吾曰:正月癸水,不外乎用庚辛,以官煞为妻,印绶为子。
壬寅 壬寅 癸卯 丁巳孤贫,损目。
徐乐吾曰:干见两壬,不能言从,木旺火多,癸水气泄熬干,孤贫,残疾。
壬子 壬寅 癸卯 丙辰有妻无子,兄弟相残,常人。
徐乐吾曰:寅卯辰成方,食伤太旺,非见庚辛,不能制木生癸以取贵,与二月同论。丙火偏财出干,而比劫争财,此兄弟相残之征。四柱无金,时归墓库,无子之征。
庚寅 戊寅 癸亥 辛酉
徐乐吾曰:陆连奎命:光绪十六年正月甘二日酉时。正月木旺,癸水泄弱,不能不用印。戊癸一合,日元向官,寅亥合起劫煞,不得善终。未运戊寅年,遭狙击毙命,年四十九。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二月癸水
二月癸水,不刚不柔,乙木司令,泄弱元神,专用庚金为用,辛金次之。
徐乐吾曰:癸水至二月死地,休囚之极,加以乙木司令,泄弱元神,故专用庚辛破木而发水源,庚辛并用者,恐乙庚相合,更佐之以辛也。
庚辛俱透,无丁出干者,贵由科甲;无庚辛者,贫贱常人。或庚透辛藏,荣封有准;庚藏辛透,亦有衣衿;庚辛两藏,富中取贵,异途显达,或刀笔扬名。
徐乐吾曰:二月癸水,水木伤官为体,木神当旺,不能不佩印,无庚用辛,不必拘执,二月阳气舒伸,无形中自有丙丁,故不必明见丙丁,亦可取贵也。
或庚辛重见,得己丁两透,作大贵论。
徐乐吾曰:此言体用之变,庚辛太多,癸水弱变为强,月令乙木被克无力,取财官相生为用,作大贵推。乙藏己透,偏官无伤,庚辛金多,不能无丁制之,癸水至弱,柱无壬劫出干,不能用戊土,故取丁己也。
或支成木局,月时又见木者,为泄水太过,定主贫困多灾。即运入西方,亦属无用。
徐乐吾曰:支成木局,不见庚辛,为顺局从儿。一女造:甲寅、丁卯、癸卯、乙卯,诰封一品,但为人柔弱无能。运入西方,逝世。女造柔懦尚无害,若为男造,不免贫困多灾矣。
丁未 癸卯 癸亥 癸丑水木伤官,有名飞天禄为格,方伯。
徐乐吾曰:水木伤官用财也,飞天禄马者,以亥冲巳,丑合巳,以巳中戊土官星为用,未免迂曲。癸水坐亥,亥卯未合局,年透丁火,水木伤官用财,泄气太重,用丑中辛金,运行北方,帮身为贵。
丙辰 辛卯 癸酉 癸亥用辛金,飞天禄马格,尚书。
徐乐吾曰:飞天禄马格,以亥冲巳,酉丑合住巳字为要点,两造皆似是而非。特飞天禄马,本有伤官变格,谓为成格,亦无不可。总之,木多水泄,不能无金,两造皆以辛金为用也。
庚子 己卯 癸卯 辛酉庚辛两透,位至阁老。
徐乐吾曰:庚辛并见,而无丙丁,虽科甲正途,终嫌阴柔奸险,此明代严嵩命造也。支备子卯酉,加胎元庚午,成格而备四极,故其奸险之祸,亦加于四海,午宫己土得禄,财官相生为用,格虽大贵,究不足取。
庚寅 己卯 癸亥 庚申专用庚金,故佐君泽民,神钦鬼服。
徐乐吾曰:此造喜寅中暗藏丙火,用庚金,有阴阳和谐之妙。胎元庚午,以丁己财官为用也。
丁酉 癸卯 癸卯 辛酉
徐乐吾曰:此为明穆宗隆庆命,有印比生助,帝皇之位,专恃荫庇,胎元甲午,食神生财为用,运行西北,毫无作为,一生享荫庇福而已。
辛巳 辛卯 癸丑 乙卯
徐乐吾曰:章士钊命光绪七年二月廿一日卯时。丑宫己辛,煞印相生,辛透丙藏,位至教育总长。
戊子 乙卯 癸未 庚申
徐乐吾曰:石某命,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申时。时逢庚申,癸水反弱为旺,月令乙卯,见庚输情相合,专用未中丁火,破庚金印,生己土煞,戊土虚浮,又为旺木所伤,用煞不用官,故为武贵。年时遥合,自幼游历欧美十七邦,归国授军少将。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三月癸水,要分清明鼓雨,清明后火气未炽,专用丙火,名阴阳承蔼。谷雨后虽用丙火,还宜辛金佐之,富贵;次看何神高透无伤,便可定格局高低。如
辛卯 壬辰 癸未 丙辰,生上半月,专用丙,故作朝廷卿士;若生下半月,丙虽不可少,然必须庚金蓄源,又须无伤,方主富贵。上半月,木妻火子。
徐乐吾曰:凡生四季月,皆有上下半月之分,须察气之进退,以论休咎。三月癸水墓地,丙火进气,更为显著耳,上半月火气未炽,辰中癸水,回光反照,犹有余气,更见辛金生之,可用丙火,名阴阳和谐,下半月土旺秉令,虽见丙火,宜用庚金发水原。如辛卯一造,生上半月,用丙火;生下半月,须用辛金,此其例也。又防丙火伤辛,须壬水透干为救,否则,不能取贵,倘戊土透干,必须甲木出救。总之,丙辛不可缺一,方为阴阳和谐,用丙用辛,则有上下半月之别也。
三月癸水,从化者多,得化者荣禄,不化者平常。
徐乐吾曰:十干之中,癸水见戊,最易从化,乙见庚亦然。生于三月,逢龙而运,丙火进气,更易化合。若化气不成,透戊用官,未必其美。因月令伤官,犹有余气也。
或支成水局,一己出干,有丙无甲,乃假煞为权,亦贵;有甲破己,常人。
徐乐吾曰:此言财滋弱煞格,支成水局,见己土,身旺用煞,假煞为权。然必须有财滋煞,无食制煞方妙,见甲破格。
或支坐四库,又得甲透,可谓显达名扬;无甲者,僧道孤苦。
徐乐吾曰:支坐四库为病,七煞太旺,又不可无制,有制才贵,无制则贱。甲透为药,用神仍取辛金。凡土坐生旺地,虽取甲乙制之,仍取金水为用,见上六月壬水节。
或支成木局,无金气,乃伤官生财格,主聪明博学,衣禄充饶,但早年多滞,而无实财耳。
徐乐吾曰:下半月丙火进气,支成木局,食伤旺,暗生财,成方同论。但癸水元神泄弱,无力负荷,有金则贵,无金徒聪慧而无实财。
支成水局以下三节,皆指下半月言,有金,方能假煞为权,或用食神制煞,或用伤官生财也,故看妻子,均从土金取之。
总之,三月癸水,专用丙辛,而辛甲须酌用。下半月,土妻金子。
徐乐吾曰:三月癸水,上半月专用丙火,木妻火子。下半月辛甲皆酌用,以辛为用者,官煞为妻,印为子。
丁酉 甲辰 癸亥 辛酉用辛无丙,辛金得所,幸人。
徐乐吾曰:木火向旺,故用辛金,喜无丙火合辛。
丙寅 壬辰 癸巳 甲寅此造二人同庚,一生上半月,年老,位至总督,一生下半月,年少,多困厄刑克,后中武举。
徐乐吾曰:壬癸并透,与壬水同论,生上半月,水有墓库余气,巳宫丙戊,得禄逢贵,运至西方,制住甲木伤官,煞印相生,大贵奚疑。生下半月,土旺用事,水无余气,戊土暗旺,晦丙塞壬,交进西方,方免困厄,得中武举,《滴天髓》云:进兮退兮宜抑扬。二人不同之点,即在节气进退之间也。
戊午 丙辰 癸丑 辛酉生下半月,出将入相。
徐乐吾曰:生下半月,火土进气,专用辛金。
丙寅 壬辰 癸丑 丙辰丙透,财资杀格,驸马。
徐乐吾曰:辰丑皆湿土,丑宫土金,煞印相生,专用丙火财星,财不伤印,因妻致贵。
丁卯 甲辰 癸亥 辛酉无丙用辛而显达,盖辛金得禄,可以佐癸故也。
徐乐吾曰:此造无丙用辛而显达,以其生下半月,丙火进气,支会亥卯,干透甲丁,不能不用印也。
己酉 戊辰 癸酉 丙辰先贫后富,万金。
徐乐吾曰:戊癸相合,时透丙辰,必然化火,支见辰酉合金,为化气之财,故富有万金,化神喜行旺地,惜原命火不生旺,运程又行北方,故富而非贵。
戊辰 丙辰 癸丑 壬子
徐乐吾曰:刘琨命,嘉庆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子时。财官两旺,喜时逢壬子,丑宫辛金,吉神暗藏,运至庚申、辛酉,煞印相生,身旺能任财官,官至巡抚。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四月癸水
四月癸水,喜见新母,无辛,庚亦可用,但不自然。
徐乐吾曰:四月火土两旺,癸水临于绝地,非印劫生助,不足以自存,辛金,癸水之母也,庚辛之用相同,但阴生阴,阳生阳,为出于自然也。
如辛出干,四柱又无午丁,加以壬透,富贵极品;若有丁藏破格,贫苦常人;见壬,贫不太甚。辛藏无丁,贡监衣衿;或见癸制丁,衣禄充足,但有刑妻之祸,择配须硬命者吉。
徐乐吾曰:此言用辛金,忌丁火伤用,时值火旺,即使辛金出干,丁火藏午,亦被销熔,必以壬癸为救。但壬见丁相合,即使不化,总嫌有情,聊胜于无制,故云贫不太甚。见癸制丁,病药相当,但丁为财,妻财被劫,不免刑妻,择金水旺者相配为吉。
或一派火土无辛,即有己生庚,亦不能无水。或一派火土,又无比肩羊刃,必至熬干癸水,损目无疑。
徐乐吾曰:四月火土当旺,巳宫庚金为火土所逼,不能生水,虽值长生,不能取以为用也。如干无庚辛,须见申酉丑,方为可用,无金又无亥子劫刃,名火土熬干癸水,癸为目,故主损目,又水为肾,故主损精。总之,四月癸水,劫印不可缺一,以水制火存金,以金化土生水,交互为用,巳宫庚金长生,气极微弱,逼于火土,不能生水,见丑会局,庚金即转生旺,能生癸水,名湿土生金,此与亥月见未会局,木转生旺,能生丙火同一理也,丑宫土金水,煞印相生,在癸水为绝处逢生,大富贵无疑,亦奇格之一也,见下陈某龙造。
若庚壬两透,制火润土,有根源矣,名劫印化晋,大富大贵;见丁克庚合壬,丧母,断作废人。
徐乐吾曰:此言劫印化晋格,四月火土当旺,癸水弱极之时,得庚壬两透,绝处逢生,反弱为强,取巳宫丙戊为用,化忌为喜,此奇格也。劫印化晋者,劫印庚壬也,晋,卦名,易离上坤下,名火地晋,以喻火土也,须满盘劫印,方为成格,见下明永乐帝造。庚,癸之母也;壬,癸之兄也;见丁火克庚为丧母,合壬破格,断作废人。
如有庚无壬,亦无丁破金者,堪入儒林,但迂而不显。
徐乐吾曰:承上克庚合壬意,时值火旺,无水破火,终嫌金气为火土所束缚,虽为儒林秀士,不免迂而不显。重申印劫,二者必须并用之意也。
总之,四月癸水,专用辛金为尊。无辛用庚,虽富不贵,必异途得官。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无辛用庚,虽能相生,非出于自然,故为异途,富中取贵。
甲辰 己巳 癸酉 乙卯用辛得地,八座。
甲辰 己巳 癸酉 辛酉辛透癸藏,身强煞旺,方伯。
甲寅 己巳 癸巳 癸亥财旺生官,行北方运,拜相封侯。
徐乐吾曰:以上三造,胎元庚申,支见巳酉会局,亥宫壬水破丙,甲木破戊,虽是财旺生煞格局,所用全在印劫,倘无金水为助,不能任财煞,则财煞反为克身之物耳。
庚子 辛巳 癸酉 辛酉
徐乐吾曰:明成祖(永乐)造,劫印化晋格,庚辛并透,支会金局,癸水转弱为强,反用巳宫丙戊,交丙戌丁火土运,逐登帝位。
丁巳 乙巳 癸丑 丙辰
徐乐吾曰:陈某龙命,咸丰七年五月初三日辰时。巳丑会局,湿土润金,庚金有气,即可为癸水之源,此与己土混壬格相似。吉神暗藏坐下,癸水绝处逢生,运行金水,位至北洋总督,富贵福寿之命。
甲申 己巳 癸亥 癸亥
徐乐吾曰:谢鸿勋命,光绪十年四月十九日亥时。庚壬俱藏而得地,运行西方,位至师长。
庚寅 辛巳 癸丑 壬子
徐乐吾曰:邵元冲命,光绪十六年四月十四日子时。庚辛壬透,支聚子丑,惜年命逢寅,劫印化晋不纯,亦以巳宫丙戊为用,位至陕西省主席。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五月癸水
五月癸水,至弱无根,必须庚辛为生身之本,但丁火司权,金难敌火,安能滋养癸水?宜见比劫,方得庚辛妙用。
徐乐吾曰:五月癸水,丁火司权,火土当旺,癸水弱极,印劫须并透为美。单见庚辛而无壬癸,印为财破,故必须见比劫,方能得庚辛之用。四月丙火司权,辛金有化丙之用,故先辛后庚。若五月,则庚辛之用相同,更须见劫,制财以护印,故庚辛壬癸参酌并用也。
如庚辛两透,壬癸出干,定主钟鼎名家,身伴君王。或有金透,支见申子辰,亦主金榜挂名。或无水出干,唯支见一水,虽有庚辛,不过巨富。故曰:水源会夏,富重贵。,又曰:金水会夏天,富贵自天来;运行火土地,名利总无边。
徐乐吾曰:统论印劫并用之意,庚辛透干,又见壬癸,或金透而支会水局,皆金水两旺,反弱为强。月令财官秉令,真神得用,运行火土,富贵何疑。支藏一水,柱有庚辛,仍用劫印,不过一富之造。盖五月丁旺,用庚辛,必须比劫为护,无比劫,庚辛受伤,故不贵也。水源者,申也,更见子辰会局,身旺任财而财乘旺,故贵轻富重。金水会夏,谓金水会局,反弱为旺,以财官真神为用,即劫印化晋格之意也。
或支成火局,不名炎上,无壬出干,定主僧道梵独。或二壬一庚同透,,永食天禄,衣锦腰金。
徐乐吾曰:支成火局,最宜透戊土,格成从化;无戊,不能作从财格看(见下刘命)。盖五月胎元在酉,癸水无根而有根(九月胎元不以此论),不名炎上者,言不能从丁火为用也(丁火无炎上,见丁火五月节),既不能从,则必须壬水为救,否则,火土熬癸,定主残疾夭折。见二壬一庚,必主享荫庇之福,盖财成方局,必大富,恃劫印,则贵亦由上荫而来也。
或一派己土,无甲出制,此作从杀而论,又主大贵。凡从杀者,切不可破格,方吉。
徐乐吾曰:此言土太旺也,一派己土,柱无金水,癸水无根,则从煞。甲乙出干制煞,则破格;癸水有根,亦破格。总之,五月癸水,至弱无根,火旺则从火,土旺则从土,原局无破,自然富贵也。凡从格是刑冲破害,皆为日主有根,如子冲午,丑害午,或午破酉,皆使癸水有根而破格也。
总之,五月癸水,庚辛壬癸参酌并用可也。
徐乐吾曰:总结上文。
庚辰 壬午 癸丑 乙卯
徐乐吾曰:丁葆桢命,嘉庆廿五年四月廿八日卯时。日坐丑宫,煞印相生,胎元癸酉,更得庚壬出干,官至总督,卒谥文诚。
癸巳 戊午 癸亥 丁巳
徐乐吾曰:蒋益澧命,道光十三年四月廿三日巳时。日坐亥宫,胎元己酉,专用印劫,位至巡抚。
庚辰 壬午 癸巳 癸亥
徐乐吾曰:倪道粮命,光绪六年五月廿六日亥时。庚金壬癸出干,金水旺,用午宫丁己,惜巳午并见,官煞混杂,上承阀阅,位至省长。
癸巳 戊午 癸巳 壬子
徐乐吾曰:常之英命,光绪十九年五月十二日子时。专用壬水为救。年月戊癸暗化为财,午宫丁己,巳宫丙戊,官煞混杂,虽有禄位而不清,财煞太旺,无印,只能取劫为用也。
壬辰 丙午 癸巳 甲寅
徐乐吾曰:刘峙命,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七日寅时。胎元丁酉,干见壬辰,专取印劫为救,位至省主席。
一说:系六月初六日生,为
壬辰 丙午 壬辰 壬寅未知孰是。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六月癸水
六月癸水,有上下月之分,上半月庚辛无气,下半月庚辛有气。凡六癸日,人多推此月多不验者,何也?俗士不知此理,不知未中有乙,与己同宫,破而不破,故癸水不能从煞,所以专用庚辛。如上半月,金神衰弱,火气炎烈,宜比劫助身,方许科甲富贵,与五月一理。下半月庚辛有气,即无比劫亦可。又忌丁透,即丁在支,皆不秀也。
徐乐吾曰:六月癸水,专用庚金,比劫为佐,与五月一理。特五月见土多,可以从煞,而六月不能从,则以未宫乙己同宫故也,既不能从,则唯有用金水矣。上半月用庚辛,必须比劫为助,下半月庚辛得气,无比劫再用庚辛,亦可取富贵。但究以金水并见为美也。忌丁透者,忌其伤金也。
乙酉 癸未 癸未 庚申下半月,庚辛得地,宰辅。
徐乐吾曰:虽云下半月庚辛进气,究以时逢庚申,庚金得地,癸水通源,转弱为强,故能用未中财官,宜乎贵矣。
乙未 癸未 癸卯 癸丑生上半月,都司。
徐乐吾曰:上造用在庚申,金水相生,此造用在癸丑,亦金水相生,唯格局有高低耳。
己未 辛未 癸未 丙辰生下半月,用辛,知州。
徐乐吾曰:癸水虽通根辰库,究嫌其弱,以辛金化煞为用,辛金无酉,亦嫌不得地而力弱。年月己辛,煞印相生,惜不通根,丙辛隔位不合,故有百里之尊。三造比较,格局高低自见。
丙子 乙未 癸卯 丁巳
徐乐吾曰:林长民命,光绪二年六月十四日巳时。癸水弱极,得年上子水为救,所恃者祖荫也。卯未会局透乙,伤官泄弱癸水之气,故绝顶聪明,文章名世。生在立秋前四日,金水进气,故有相当地位,至寅运,随郭松龄倒戈被杀。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七月癸水
七月癸水,正母旺子相之时。癸虽死申,殊不知申中有庚生之,名死处逢生,弱中复强,即运行西北,亦不死也。但庚司令,刚锐极矣,必取丁火为用。
徐乐吾曰:七月癸水,正母旺子相之时,癸虽死申,然申中有庚,名绝处逢生,弱中变强,即如以癸作用,运行申酉地不死,盖庚旺故也。生旺死绝十二宫,专论五行,不论十干,以阳干为主,故禄刃均论阳而不论阴也。木火阳也,金水阴也,故云阴死阳生,阳死阴生,非所以论十干之阴阳也。特万物之理,有阳必有阴,阳绝则阴生,阴绝则阳生,此乃循环之理,不可拘执而作旺衰之辨。申宫水生之地,无分阴阳,不论壬癸,壬水长生,即是癸水长生。不旺自旺,水旺则不劳印生,母旺之时,子之气自然萌孽,乃一定之理也。故以十干生旺死绝而论,申宫为癸水死地,此不可拘执者也。特时值庚金秉令,必须用财,以见丁火为上。月令庚金秉令刚顽,刚锐之气,必取丁火为用,以制多金。用丁火不能无甲为佐也,丁火之用有二:一有甲木,则以伤官生财为用。丁甲与庚,地位间隔,财印不碍,水木清华,必取科甲之贵;二、无甲木、以财损印为用。庚金太旺,损之为美,故必以壬癸为条件,有壬癸则财被劫夺,不能损印矣。金多乏丁,旺气及身而止,不仅贫困,后嗣亦艰。
或丁透有甲,名有焰之火,必主科甲,富贵非轻。或丁透无甲,又无壬癸出制,即有一二庚金,贡监衣衿不少,有二丁制金更妙。或金多乏丁制者,贫困之人。
徐乐吾曰:七月癸水,以偏财破印为正用,丁火不离甲木,木火相生,名有焰之火,壬癸有甲引化,不能伤丁,故云富贵非轻。无甲须无壬癸出制,方可破印,二丁更吉,无丁贫贱,印旺而无用,故宜以丁破之也。
或一丁坐午,名独财得位,主金玉满堂,富中取贵。或丁居在戌,亦不过常人。柱见二戌或二未,又得甲出干,无水,亦作富贵而推。或一丁藏库,干支见甲多,无水,常人。
徐乐吾曰:独财者,无食伤相生也;得位者,丁禄在午也;上言丁透,此言丁火不透,居于午宫,财星有气,方可为用,富中取贵。未戌中虽有丁火,压没於土之下,力最微矣,不足为用,逢冲岁运,财库冲开,必发。若见二戌或二未,更得甲木出干,制土引火,亦作伤官生财论,以无比劫分财为要也。一丁藏戌,逢冲则发,甲多破土,不能引生丁火,虽干无比劫,亦是常人。
丁酉 戊申 癸卯 甲寅伤官生财格,丁甲两出,位至尚书。
徐乐吾曰:戊甲官伤并透,用甲木制戊土以生丁火,去官用伤,不作官伤交差论。
戊午 庚申 癸未 乙卯丁火得位,家富万金,大富寿考,寿九十,卯运死。终富而不贵,子贵,三子皆衣衿。
徐乐吾曰:食神生财格,天干土金水木,相生而不相碍,年日干支合,月时干支合,宜乎富贵寿考矣。丁火得位,家富万金,论征验看法也。终以亥卯会局,透乙,泄弱癸水元神,加以戊土出干,不能不用印劫,大运至卯,金绝水死而命终,可以见矣。
辛酉 丙申 癸酉 辛酉丙被辛合化水,身旺无制,为僧。
徐乐吾曰:丙火被合去,身旺而无泄,即不为僧,亦无子嗣,气势寒冷,贫困之象也。
乙未 甲申 癸未 丁巳财多身弱,富屋贫人。
徐乐吾曰:食伤太多,泄弱癸水之气,反以月令庚金为用,大运逆行南方,财多身弱矣。
壬申 戊申 癸亥 癸亥身旺无依,不作润下,孤贫,百岁不死。
徐乐吾曰:戊土出干,不作润下,纵然元气无伤,唯寿永耳。
癸酉 庚申 癸酉 庚申用庚金,大富。
徐乐吾曰:此是从格,书云:“独水三犯庚辛,号曰体全之象”,金为体,水为用,从革之变也。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八月癸水
八月癸水,辛金虚灵,非顽金可比,正金白水清。故取辛金为用,丙火佐之,名水暖金温。
徐乐吾曰:癸水清润,辛金虚灵,金白水清,相得益彰,丙火为佐,调候之意也。
如丙辛隔位同透,主科甲有准,即风土不及,亦不失异途封职;或丙透辛藏,不过贡监衣衿。
徐乐吾曰:丙辛并用,最忌合化,两失其用,故透干必须隔位,或一透一藏,此为财印并用之要诀。
或柱中戊己太多,塞水埋金,定是平常人。
徐乐吾曰:癸水见壬水同透,则用官煞,否则,无用戊己之法,清灵之气,不宜克抑。总之,食伤财重则用印,印重则用食伤与财,一定之法也。
庚寅 乙酉 癸亥 丙辰乙庚化金以助辛,太守。
徐乐吾曰:乙庚化金以助辛,寅亥会木以生丙,丙火以得长生,气势中和,取贵。
辛酉 丁酉 癸巳 癸亥金水多,丁透丙藏,四柱不杂,福寿绵长。
徐乐吾曰:丁火财星为用,喜得丙火藏巳以助之。亥冲巳,丙火被制,力量不足,福寿而不贵。盖八月癸水之用丙,取其调候也。
癸卯 辛酉 癸巳 丙辰孙世忠,怀宁侯命造。
徐乐吾曰:酉金为用,丙火为佐,金温水暖,以清灵取贵。
丁巳 己酉 癸卯 丁巳
徐乐吾曰:杨善德命,咸丰七年七月廿四日巳时。财官太旺,专用酉金,行辰癸运,位至浙江督军。
癸酉 辛酉 癸巳 丙辰
徐乐吾曰:陈光远命,同治十二年八月十七日辰时。生于寒露节前二时,专用巳宫丙火,位至江西督军。
庚辰 乙酉 癸卯 庚申
徐乐吾曰:孔祥熙命,光绪六年八月初七日申时。水浅金多,号曰体全之象,喜乙庚卯申合,满盘皆金,金为体,水为用,位至行政院长。
庚辰 乙酉 癸亥 癸丑
徐乐吾曰:戴勘命,光绪六年八月廿七日丑时。金多水旺,二人同心,运行北方,位至四川督军。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九月癸水
九月癸水,失令无根,戊土司权,克制太过,专用辛金发癸水之源,次用癸甲,要比肩滋甲制戊方妙。
徐乐吾曰:癸水清润之体,不宜戊土克制,见戊,宜甲木为救。然九月戊土司权,癸水失令,甲木亦枯,用辛生癸,更须癸水滋甲,比肩生伤官,方能制戊之功。主要之用,在于辛金发水源,时值土旺,甲木为不可缺之辅佐也。
或辛甲两透,支见子癸,定主平步青云。或癸甲两透,富贵成名。或有甲辛无癸者,亦有恩封。或有甲癸无辛者,富大贵小。有甲无癸辛者,常人。三者俱无,贫贱之格。
徐乐吾曰:辛甲两透,以辛金发水之源为贵,甲木克制戊土为救也。癸甲两透,而辛藏支,其用相同。癸水为甲之助,如甲木有根,癸水之有无,可以不论。故有甲癸无辛,仅能取富。有甲无癸辛者,水弱木枯,平常之人。三者俱无,更为下矣。
或甲透无癸,见壬,亦主秀才。或有甲癸,无火土者,皆主才学寿考。
徐乐吾曰:九月癸水,以辛甲癸为正用,无辛癸代之以庚壬,亦有衣衿,以火土为病,无病皆主才学寿考。
总之,九月癸水,要辛甲并用方吉,癸辛有用方妙。
徐乐吾曰:九月癸水,以用辛金为主,甲木为佐。月令旺土,故不能无甲木也。
癸亥 壬戌 癸卯 甲寅食神生财格,总督。
徐乐吾曰:年逢癸亥,日元得助,癸水通根,弱中转旺也。甲木出干,制戌宫戊土而生丙火,食神生财为用。显而易见,格局纯粹,亥戌寅卯,东西对峙,中夹子丑,可与下徐世昌命参看。
壬辰 庚戌 癸丑 癸亥甲辛俱无,为人奴仆。
徐乐吾曰:戌土之气,泄于庚金,壬水出干,而无戊制,身旺无依,且戌为财库,逢辰冲开,壬癸杂出,虽冲开亦被劫矣。下等人造,大都此类。如云杂气财官,则辰戌冲,丑戌刑,财官均无可用也。俗以杂气见冲为贵者,阅此亦可以悟矣。
甲戌 甲戌 癸卯 甲寅制伏得宜,侍郎。
徐乐吾曰:此造地支两戌寅卯,时拱亥子丑北方,虚神得用,勿谓癸水无根,甲多破土,故云制伏得宜。
辛丑 戊戌 癸亥 壬子辛金出干,亥甲子癸得地,翰林。
徐乐吾曰:此造壬水出干,癸水倚壬,柱见辛金亥子丑,弱中转旺,专用戊土,运行南方而贵,与李廷肃命参看。
辛卯 戊戌 癸亥 癸亥
徐乐吾曰:李廷肃命,道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亥时。辛癸并透,亥宫甲木破戊,癸水临亥旺地,行南方火土之乡,由江宁知府存升甘肃巡抚,护理陕甘总督。
戊申 壬戌 癸巳 甲寅
徐乐吾曰:陈宝琛命,道光廿八年九月廿三日寅时。癸水见壬并透,当以壬水论,长生于申,甲戊并透,七煞有制,喜行木火之乡。科甲出身,历任显职,以文学著,清亡,为宣统师傅。
乙卯 丙戌 癸酉 丙辰
徐乐吾曰:徐世昌命,咸丰五年九月十三日辰时。食神生财格佩印,喜辰酉卯戌两合,卯辰东方,酉戌西方,东西对峙,为大方面夹拱,科甲出身,历任山东省总督,内阁总理,位至总统。己卯年,日犯岁君,卒于五月,寿八十五。
庚辰 丙戌 癸未 丁巳
徐乐吾曰:陈其采命,光绪六年九月十八日巳时。巳未夹午,财旺成方,专用庚金,贵为财政部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月癸水,旺中有弱,何也?因亥摇木,泄散元神,宜用庚辛为妙。
徐乐吾曰:壬水在十月极旺,而癸水旺中有弱,此阴干、阳干之殊也。水生于申,至亥为禄,向旺而行,癸水长生在卯,禄于子,而亥而戌酉,背旺而行,故旺中有弱,此以乙木在寅,丁火在巳,辛金在申,同一理也。癸弱,宜用庚金生助;用印,忌见财破,故以庚辛两透,不见丁为妙。
得庚辛两透,不见丁伤者,科甲富贵。或支成木局,干透丁火,木旺火相,制住庚辛,不能生水,必主清寒;或无丁而见木局,主异途得职,入西方运能显。
徐乐吾曰:此言财印并用,用庚辛,不可见丁火伤用,以不相碍为贵也。十月小阳春,木火之气动,若支成木局,透丁,克制庚辛印绶,故无丁富,有丁必主清寒。无丁而见木局,为有病无药,得运补救则显,以原命无金,虽得西方运补救,主异途功名,此《三命通会》所以论原有原无,原轻原重也。若庚辛与丙丁隔位,或干透支藏,财印两不相碍,则为异路之荣,原文似有漏句。
或一派壬水,不见戊制,名冬水汪洋,奔波到老。若得戊透,清贵堪夸。
徐乐吾曰:水到亥宫,本为旺地,因癸水阴干,故旺中见弱(见上)。若见壬水相助,则汪洋之象,依然汹涌,必得戊土为堤防,则水入正轨,清贵堪夸。否则,泛滥而无制止,劳苦之命。
或一派庚辛,得丁出制,主名利双全。若不见丁,又主贫薄,或为僧道。
徐乐吾曰:上言劫旺,此言印旺也,印绶太旺,金多水涩,又须用财损印,以成反生之功,主名利双全。若无财损印,主贫薄。此与七月癸水,金多乏丁制,同为一理。此中有润下,飞天禄马等格,宜注意。
或四柱火多,名财多身弱,贫贱到老。
徐乐吾曰:四柱火多,财旺身弱,宜用劫印。原局有印劫生助癸水者,大富之命,若无壬水相助,为财多身弱,虽有财而不能享受也。
壬寅 辛亥 癸亥 壬子骨肉冷落,无丙丁故也,虽飞天禄马,仅利三考,若无丙,是下格。
徐乐吾曰:喜寅宫丙火,运行东南为美。
壬申 辛亥 癸亥 壬子飞天禄马格,进士,官至郎中。
徐乐吾曰:用胎元壬寅,喜东南运,同上造。两造同用亥中甲木,此造运行甲寅、乙卯、丙辰、丁巳,一路东南阳暖之运,宜乎显贵。王守仁造:壬辰、辛亥、癸亥、癸亥,亦飞天禄马格,运行东南运为贵。
癸卯 癸亥 癸丑 癸亥天元一气格,惜无火土,生上半月小贵,骨肉冷淡,下半月大贵。
徐乐吾曰:此造亥卯会局,胎元甲寅,水木纯粹为贵。局无火土,运行庚申、辛酉,金水寒冷,且日元癸丑,亦为沟渠之水也。生下半月,水旺喜泄,故大贵也。
辛酉 己亥 癸丑 癸亥四柱纯阴,僧道。
徐乐吾曰:此造己土出干,不足以止水,徒混浊耳。
己未 乙亥 癸亥 丙辰
徐乐吾曰:汪大燮命,咸丰九年十月廿七日辰时。亥未会局,透乙而见丙火,为食神生财格,运行西方生旺,位至外交部长。
壬申 辛亥 癸亥 丙辰
徐乐吾曰:朱桂辛命,同治十一年十月十二日辰时。印透身旺而见财星,位至内政部长。
己丑 乙亥 癸巳 庚申
徐乐吾曰:张嘉敖命,光绪十五年十月廿一日申时。丙火藏巳,时逢庚申,身旺任财,位至内政部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值冰冻之时,金水无交欢之象,专用丙火解冻,庶不致变雨为雪,结露为霜。又要辛金滋扶,然无丙火,辛亦不妙。凡冬季癸水,有丙透解冻,则金温水暖,两两相生,要不见壬透,自然登科及第,紫诰金章,此理至验。
徐乐吾曰:癸水生十一月,严寒酷冻,以调和气候为急,专用丙火,官煞印绶皆作缓论。癸为衰竭之水,虽值禄旺,仍要辛金滋扶,取其有源而已,但宜藏支,不宜透干,如出干以遥隔不合为美,防合制丙火,羁绊用神。无丙火,则虽有辛金,亦为金寒水冻,清寒之象,用丙不宜见壬癸克制,为一定之法也。若见壬透伤丙,助癸泛滥,亦为奔波之象。
或一派壬水,无丙照暖,寒困之士;一派癸水,孤贱之流。或支成水局,得丙火重出干者,又主蟒袍玉带之荣。
徐乐吾曰:一派壬癸,无丙照暖,过于寒冻,运行东南阳暖之地,主吉。若支亦多壬,虽行东南,亦难挽救。盖支多壬癸,必是亥申子辰木局,见巳午寅戌,多冲激也,须见丙出干,方能解冻除寒,但用在财星,富重贵轻耳。
或支成金局,丙火无踪者,奔流贫寒之客。
徐乐吾曰:支成金局,无丙火者,金寒冰冷,清寒已极,主为僧道之流。
如辛年、丙月、癸日,有火者,主恩荣宠锡,绕膝芝兰。无火者,损资得贵,位重当朝。
徐乐吾曰:辛年丙月癸日,有火者,即首季丙火解冻,又有辛金滋扶也,有火,当是地支有巳午之火,专用财星,若地支无火,丙辛相合,格成润下,财星暗化,富中取贵。
或一派戊己,名煞重身轻,非贫即夭。
徐乐吾曰:癸水至弱,性澄泓而不冲奔,柱无壬水,不可用戊土制之,月令建禄,又难从煞,而多见戊己,为煞重身轻也。
用火者,木妻火子;用辛者,土妻金子。
徐乐吾曰:十一月癸水,大多丙火为用,以木为妻,火为子。倘若丙火太旺,用辛金滋扶,为财旺用印,则以土为妻,金为子。
丙子 庚子 癸未 壬子武举人。
徐乐吾曰:财露劫透而无官,富贵均轻。
甲申 丙子 癸亥 壬戌
徐乐吾曰:邓文毅命,乾隆廿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戌时。专用丙火,甲木为佐,喜原命金水相生,官至尚书。
戊寅 甲子 癸丑 丁巳
徐乐吾曰:刘长佑命,嘉庆廿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巳时。此造不用戊土,专取巳宫丙火解冻,官至巡抚。
丙寅 庚子 癸未 癸丑
徐乐吾曰:庄温宽命,同治五年十一月廿八日丑时。专用丙火,通根寅支,位至肃政史。
甲戌 丙子 癸卯 壬戌
徐乐吾曰:杜锡某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四日戌时。专用丙火,甲木为佐,位至海军总长。
庚辰 戊子 癸未 戊午
徐乐吾曰:金树仁命,光绪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午时。支聚午未,两透戊土,癸水变旺为弱,专取庚金为用。
甲申 丙子 癸丑 乙卯
徐乐吾曰:俞飞鹏命,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三日卯时。金水相生,专用丙火解冻,位至交通部长。
丁酉 壬子 癸亥 壬子
徐乐吾曰:王大一命,光绪廿三年十二月初八日子时。子旺母衰,喜得丁壬一合,丁火不伤酉金为贵,运宜扶其母,此特殊格局,不以常理论。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甲木总论
正月甲木
二月甲木
三月甲木
四月甲木
五、六月甲木
七月甲木
八月甲木
九月甲木
十月甲木
十一月甲木
十二月甲木
乙木总论
正月乙木
二月乙木
三月乙木
四月乙木
五月乙木
六月乙木
七月乙木
八月乙木
九月乙木
十月乙木
十一月乙木
十二月乙木
丙火总论
正月丙火
二月丙火
三月丙火
四月丙火
五月丙火
六月丙火
七月丙火
八月丙火
九月丙火
十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
丁火总论
正月丁火
二月丁火
三月丁火
四月丁火
五月丁火
六月丁火
七月丁火
八、九月丁火
十月丁火
十一、十二月丁火
戊土总论
正二月戊土
三月戊土
四月戊土
五月戊土
六月戊土
七月戊土
八月戊土
九月戊土
十月戊土
十一、十二月戊土
己土总论
正月己土
二月己土
三月己土
四五六月己土
七八九月己土
十十一十二月己土
庚金总论
庚金总论
正月庚金
二月庚金
三月庚金
四月庚金
五月庚金
六月庚金
七月庚金
八月庚金
九月庚金
十月庚金
十一月庚金
十二月庚金
辛金总论
正月辛金
二月辛金
三月辛金
四月辛金
五月辛金
六月辛金
七月辛金
八月辛金
九月辛金
十月辛金
十一月辛金
十二月辛金
壬水总论
壬水总论
正月壬水
二月壬水
三月壬水
四月壬水
五月壬水
六月壬水
七月壬水
八月壬水
九月壬水
十月壬水
十一月壬水
十二月壬水
癸水总论
正月癸水
二月癸水
三月癸水
四月癸水
五月癸水
六月癸水
七月癸水
八月癸水
九月癸水
十月癸水
十一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
十二月癸水,落地成冰,万物不能舒泰,专用丙火解冻。
徐乐吾曰:癸水性属寒湿,时值隆冬,层冰互冻,万物收藏,故以丙火为主要用神,无丙火调候,无论何物不能用也。
得二丙出干,支藏多壬,或时透壬水,支中多戊,水辅阳光,主显达名臣;无戊者,异途之职。或一丙一壬出干,贡监。或有丙无壬,黄门之客;有壬无丙,戊又出干者,皂隶之流。
徐乐吾曰:三冬癸水,寒极成冰,以丙火为主要用神。寒之际,一丙犹嫌力薄,最宜丙火出干,支通寅巳,则丙火有根,言二丙者,即干透支藏之意也。无丙火调候,无论何物,不能用也。癸水见壬劫出干,其用同壬,丙壬两透,水辅阳光,支暗藏戊,制其泛滥,极贵之格。无戊,专用丙火财星,为异途之职,所谓日元得气遇财星是也。有丙无壬,土暖水温,亦有秀气,唯格局小耳。无丙火而壬戊并透,水旺有制,似有能为,然寒土寒冰,无阳和之气,皂隶之流耳。
或支见子丑,比肩出干,即有丙透,名云雾有根,遮蔽阳光,不能解冻,平常之人。或无癸水,丙遭辛合,亦不为美;须见丁制,乃吉。
徐乐吾曰:大寒前后,支合子丑,干透比肩,即是丙火,亦不能解冻,比肩出干,四字极要。丙火阳之光,不忌壬水而忌癸水,正以冻云蔽日,不晴不雨故也。况在大寒前后,支合子丑,单见一丙,犹嫌力薄,又见癸出干,更失其用矣。月垣之丑,见子相合,冰结池塘,见亥酉亦为寒冰,即支有卯木,亦为冻木,不能生火也。丙火非寅巳午为根,不能解冻除寒,无癸而见辛合丙,亦失解冻之用,丁火取其制辛,使丙火不受羁绊,用神非取丙火不可也。
或一片癸己会党,年透丁火,名雪后灯光,科甲无疑。夜生者贵,日生者否,若无丁火,又主孤贫。
徐乐吾曰:丑宫所藏为己辛癸三神,癸水日元,更见辛同透,此为日主与喜用同宫,生于十二月,非见丙丁不可。有己土同透,故丁火可用,但此为特殊格局,如谭院长延闾命造:己卯、丁丑、癸丑、乙卯,大寒节后,日出辰初,生于卯时,天未明也,其贵征,非五行常理所能测也。
或支成水局,水寒不流,无丙者,四海为家,一生劳苦。
徐乐吾曰:支成水局,泛滥之象,无丙火为暖,虽有戊己官煞,不免四海为家,势必劳碌奔波,一生劳苦也。
或支成火局,有庚辛透者,衣食充足。庚壬不透,孤苦零丁,无妻子。
徐乐吾曰:支成火局,财旺用印,喜得月垣丑提,为金墓库。庚辛透出,癸水反变为弱,见庚壬生助,方能负荷其财,定主衣食充裕也。财为妻,故庚壬生助也,无妻子也。
或支成金局,丙透得地,名金温水暖,彼此相生,虽不发科甲,亦能拔萃超群。乏丙者,即文章骇世,总为孙山,且无承受。
徐乐吾曰:支成金局,癸水有源,丙透得地,通根寅巳,名金温水暖。金水相生,木火相生,定主贵显。乏丙者,少融和之气,虽学问文章,为世所崇,世俗富贵,总非其份。格局虽高低不一,即使完美,亦为天爵之尊。如章太炎炳麟造:戊辰、乙丑、癸卯、庚申,乙庚化合,卯申相合,国学称博学大师是也。
或支成木局,泄水太过,残疾之人;得金出干辅救,必多灵变,可创立家业,亦以丙火为用。
徐乐吾曰:支成木局,泄水之气,人必聪明。水木伤官,须见财官,尤以丙火财星为要,方能富贵,戊土官星酌用。若泄水太过,主残病呻吟。得金辅救,本其聪明之性,技术必高出群流。不见财官,难言富贵也。
凡冬月用丙,须丙火得地方妙。不然,即重重丙火出干,安能轻许富贵哉。
徐乐吾曰:重言丙火不能解冻之理,得地者,通根寅巳是也。否则,即使有丙火出干,未必能用。干透甲乙,支见卯木,寒冻阴湿之木,焉能生火。如支见卯未会局,或卯戌六合,干透丙火,即为可用。盖戌未火土,地气温暖,木有生意,即能生火,此中消息至微,非细辨不知也。
乙丑 己丑 癸丑 丙辰侍郎。
徐乐吾曰:丙火出干,故贵。
癸未 乙丑 癸卯 癸丑残疾之人。
徐乐吾曰:丑未一冲,又见癸水盖头,未中之火尽灭,虽胎元丙辰而时见癸水,乃冻云蔽日也。
壬辰 癸丑 癸巳 癸丑
徐乐吾曰:恭亲王奕诉命,道光十二年十一月廿一日丑时。壬癸并透,专用丙戊财官,坐下巳,官财官印俱备,道光殁后,秉国数十年,成清代中兴之治,光绪廿四年殁,寿六十七。
戊戌 乙丑 癸未 乙卯
徐乐吾曰:刘瑞芬命,道光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卯时。雪夜灯光格,见下谭何命,位至巡抚。
壬寅 癸丑 癸巳 戊午
徐乐吾曰:陈启泰命,道光廿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午时。支全寅巳午,财旺生官,丑宫金水相生,壬水出干,身旺能任,位至巡抚。
己巳 丁丑 癸丑 丙辰
徐乐吾曰:铁能训命,同治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辰时。丙丁并透,通根于巳,又得丑宫己癸并透,科甲出身,位进总揆。
己卯 丁丑 癸丑 乙卯
徐乐吾曰:谭延海命,光绪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卯时。丑宫己癸同透,见丁火,大寒时节,日出辰初,生于卯时,天未明也,作夜生论,为雪夜灯光格,年月夹戊寅,日时夹甲寅,至申运暗冲寅丙,位至行政院长。
己丑 丁丑 癸丑 辛酉
徐乐吾曰:何民魂命,光绪十六年正月十二日酉时。丑宫己辛癸同透,月干丁火,生于立春前三日,日没申正十二分,生于酉时,已在黄昏之后,合于夜生之说,为雪夜灯光格,位至南京市长。
五行总论
甲木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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